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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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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吕晓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吕晓波先生因任职将满六年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吕晓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吕晓波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截至本公告日,吕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吕晓波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吕晓波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吕晓波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吕晓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付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付雪莲女士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后附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付雪莲女士简历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项目经理,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长,中铭投资咨询(吉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砥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付雪莲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付雪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外的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的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及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超额利润奖励、专项奖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8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6〕00001609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71,224.49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3,658,194.5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227,307.72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2,872,733.6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609号);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3.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1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 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国兴道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转让设备、资产出租、采购产品、材料、接受劳务、资产租入和借款等。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周东福等予以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和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予以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向关联人借入资金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开展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峰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8,393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学春,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纱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冷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奇峰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81,994万元,净资产148,42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89,893万元,净利润3,887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材料、压缩空气、接受劳务;向其销售材料、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压缩空气、材料、接受劳务1,500万元;向其销售材料1,000万元、提供劳务2,500万元。 (二)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简称“吉盟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学春,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腈纶、差别化腈纶、特殊化腈纶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盟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05,511万元,净资产39,323万元,营业收入158,786万元,净利润2,805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采购压缩空气;向其销售材料、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压缩空气、材料300万元;向其销售材料200万元、提供劳务200万元。 (三)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简称“福润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402万元,法定代表人:龙天水,经营范围:纺织原料及针纺织品,服装,服装面料,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不含木材,不含油漆),初级农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经销;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仅限硫磺、硫酸、双氧水、盐酸、乙醇、丙烯腈无储存批发)经销。(一般经营项目自主选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福润德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73,101万元,净资产19,891万元,营业收入391,401万元,净利润792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材料、销售材料、产品,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原材料85,000万元,销售产品12,000万元。 (四)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化纤集团”) 1.基本情况 化纤集团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18,465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化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8,067,074股份,占总股本的12.9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化纤集团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3,085,688万元,净资产924,380万元,营业收入1,544,137万元,净利润-9,607万元(未经审计)。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集团及关联方借入流动资金4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五)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简称“国兴碳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3,28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碳纤维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15,697万元,净资产92,013万元,营业收入223,299万元,净利润-15,701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压缩空气、材料等,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压缩空气等1,500万元,提供劳务200万元;向其销售产品、材料800万元;租入资产350万元。 (六)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普贸易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福升,经营范围: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纸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箱包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拓普贸易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71,042万元,净资产22,908万元,营业收入9,145万元,净利润996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产品。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15,000万元;出租资产100万元。 (七)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国盛碳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盛碳纤维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739万元,净资产9,387万元,营业收入20,007万元,净利润2,511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设备。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设备10,000万元。 (八)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兴新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2,46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晓明,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碳纤维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及销售;化学纤维制品及化工原料经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及进出口;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检修、调试、检测试验;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热力供应服务(不含高污染燃料供热);热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国兴新材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新材料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18,478万元,净资产272,944万元,营业收入647,599万元,净利润6,161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水电气、接受劳务、销售材料、提供劳务、出租资产。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水电气等120,000万元,销售材料1,000万元,提供劳务200万元,出租资产2,000万元。 (九)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国兴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6,504万元,法定代表人:苏雷,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复材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77,026万元,净资产41,977万元,营业收入199,341万元,净利润-3,992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200万元,销售产品、材料120,100万元,提供劳务1,200万元,出租资产500万元。 (十)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兴物流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立和,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贸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活动;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活动;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设计服务;纺织品批发;办公用品批发;钢材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物流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0,542万元,净资产1,197万元,营业收入18,037万元,净利润35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接受劳务、资产出租。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接受其装卸劳务及运费2,000万元、出租资产400万元。 (十一)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碳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8,768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海军,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碳谷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58,283万元,净资产263,859万元,营业收入253,654万元,净利润17,816万元(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材料、销售材料、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70,000万元、销售材料200万元、提供劳务 5,000万元。 (十二)吉林国兴道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生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亮,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道生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3,751万元,净资产3,452万元,营业收入12,791万元,净利润408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提供劳务300万元。 (十三)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苏雷,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江苏复材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39,568万元,净资产-182万元,营业收入14,735万元,净利润-497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产品、资产。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2,000万元。 (十四)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简称“国鑫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鑫纤维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4,358万元,净资产10,652万元,营业收入42,429万元,净利润-2,322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材料。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材料100万元。 (十五)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兴纺织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亮,经营范围:纺纱加工;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纺织公司2025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8,144万元,净资产11,828万元,营业收入22,698万元,净利润84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6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成品20,000万元、提供劳务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与各方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0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于2026年4月28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9,771,224.4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583,658,194.50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周东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事项。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金东杰先生、曲大军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管,需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独立董事吕晓波先生因任职将满六年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付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聘任需事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方可聘任。付雪莲女士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后附候选人简历)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付雪莲女士简历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项目经理,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长,中铭投资咨询(吉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砥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付雪莲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付雪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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