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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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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范围开展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审批和执行,审慎地选择较为优质的主体作为受托方,确保委托产品为中低风险等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会计准则开展相关账务核算,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饶海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静雅 ■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轶 ■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2025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和总结。另外,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提交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应聘响应文件》,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立信进行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按照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达成了肯定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4月28日,会议在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丐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81,477,783.76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17,800,000元。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李丐腾先生、金文彩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十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科电器”)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岗位、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月度工资)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月度工资根据具体岗位对应的薪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 (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经营业绩指标;分类指标根据考核对象所分管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其经营管理成果、工作表现、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年度绩效薪酬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年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考核额度× 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总分 (3)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控制在2026年公司净利润的1%以内。 (4)具体实施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讨论时,相应委员分别依法回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任泽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任泽宇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任泽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 真:021-52855050 电子邮箱:flyco@flyco.cm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任泽宇先生简历 任泽宇,男,1992年11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上市公司事务科科长助理、资本市场研究策划主管、投资者关系经理等职务,于2025年9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泽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0.5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81,477,783.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8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53%。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437,480,0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663,194,227.6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16.75%,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和价值,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二)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一切与中期分红相关的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还需结合公司当期业绩、投资计划、未分配利润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一ESG管理委员会一ESG执行小组一负责某议题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执行小组采集信息,汇报给ESG管理委员会,交予董事会审核;与年报编制周期同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搭建了权责清晰的“决策层一管理层一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董事会负责对ESG报告进行审议和决策,将安全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纳入关键人员绩效考核。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 √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包括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科技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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