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3.3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无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6.3 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除重要诉讼(详见8.4)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说明 6.5.1 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5.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以下期末是指2025年12月31日,期初是指2025年1月1日;本期数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上期数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 表6.5.1.1(信用风险资产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的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股票、股权)、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次级类资产为应收云涌系列项目管理费、应收自营投资云涌项目投资收益以及自营投资云涌项目本金。 6.5.1.2 各项风险减值损失准备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为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减值计提要求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6.5.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理财投资、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自营投资业务,投资金额仅为投资成本余额,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 6.5.1.4 公司2025年度无固有长期股权投资 6.5.1.5 公司2025年度无固有贷款业务 6.5.1.6 公司2025年度无表外业务 6.5.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 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5年,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圆满收官,信托业务转型发展持续向纵深推进。 资本市场业务着力推动权益投资的突破和发展。年内公司自研KS量化交易系统上线,已接通多家券商和私募,量化投资业务新增规模可观,标志着公司在量化投资领域实现从0到1的突破,也为未来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KS量化交易系统在第十四届金融界“金智奖”年度评选中,斩获“数字金融优秀实践案例”奖项。 主动投研型债券信托业务持续升级并屡获殊荣。在产品布局方面,公司已构建起产品风险评级R1到R5的多期限全产品线,同时差异化布局高收益产品线、跨境产品线、“固收+”产品线。资金端多渠道拓展,资产端积极把握地方政府化债投资机会,并前瞻布局境外债券资产,实现了资产结构的优化与综合收益的提升。在奖项荣誉方面,“玉象系列”连续三年斩获“金牛奖”,“云乾1号”也首次荣获该荣誉。 投顾型债券信托业务落地多家理财子公司子项目。薪酬福利信托业务落地多个标杆项目,充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特殊资产信托业务聚焦核心客户,落地多单破产业务。普惠金融信托业务围绕“资产生成+资产流转+资产投资”的主线,与优质客户持续深入合作。家族信托业务依托科技系统持续优化全流程服务,构建了覆盖业务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闭环管理体系。 6.5.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财产损失情况 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信托文件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在管理或处置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6.5.2.6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 6.5.2.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6%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本公司2025年度税后利润26,175.49万元,按6%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1,570.53万元。 6.5.2.7 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 6.5.2.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按固有业务资产期末余额的1.5%从税后利润进行差额提取,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之和不低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计提要求。 6.6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定价政策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内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信托财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 6.6.2 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 注:本表内关联方是指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信托财产为其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其融资提供便利的关联企业。上海行列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随地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及投资已于2025年内结束,上海行列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注销。 6.6.3 本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重大交易事项 6.6.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担保、应收账款、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项为公司投资四家股东关联企业合伙份额,以及投资杭州随地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本年度已终止投资),均为财务性投资,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向监管机构报备。期末投资余额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云铧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9万元;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5万元;云南金种子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3万元。公司非投融资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在关联方开立的自营证券投资交易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万元,期末余额79万元,全年按交易所费率支付交易佣金24万元;(2)向关联方支付第三方服务费合计50万元,委托关联方代缴部分异地员工工资、社保212万元;(3)受让关联方持有的信托受益权979万元;(4)向关联方支付投资项目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已于年内全额返还;(5)与关联方签订京牌车辆代持协议,不涉及资金往来。 6.6.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情况为:公司发行之一个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投资上海行列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合计金额600.00万元,截止2025年4月末,项目已结束;一个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投资青岛鼎兴启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LP份额,合计金额2,000万元,截止2025年3月末,项目已结束。非投融资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关联方以其合法资金加入我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期初资产余额46,486.57万元,期末资产余额62,429.47万元;(2)公司信托产品向关联方支付交易佣金17.48万元,支付技术服务费1.70万元,支付信息服务费360.10万元,支付销售费187.28万元,支付咨询服务费2.70万元。 6.6.3.3 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根据《关于信托公司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函》,本部分所列交易若不属于信托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则不属于关联交易范畴。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交易同样进行信息披露。 6.6.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交易均为固有财产投资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 6.6.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公司无上述情况。 7 财务情况说明 7.1 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无上述情况。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本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2025年1月,经《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胡耀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胡耀丹女士正式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5年8月,公司收到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甘煜先生的《辞任申请》,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推选舒广董事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甘煜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8.2.1.1 期后事项 2026年1月,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推荐张洪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待云南金融监管局批复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2.2 本报告期内,监事变动情况 2025年9月,公司收到原职工监事张相启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马凌宇女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马凌宇女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自此张相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8.2.3 本报告期,高管变动情况 2025年10月,经《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李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李峥女士正式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8.2.3.1 期后事项 2026年1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贾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待云南金融监管局批复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8.4.1 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未决诉讼2个,公司作为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2个。上述诉讼均为信托项目相关诉讼,不涉及公司固有资产。 8.4.2 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有6个信托项目项下的重大诉讼案件终结诉讼程序。 8.4.3 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办理信托贷款业务不审慎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处以罚款35万元。公司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情况。公司对监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 8.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 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以净资本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管理体系,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50.79亿元,净资本41.03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26.25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56%,净资本/净资产为81%。 8.8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8.8.1 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A11、A12版刊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8.8.2 2025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A07版刊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任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8.8.3 期后事项 202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报》A07版刊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换领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2026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A07版刊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8.9.1党建引领社会责任履行 2025年,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以党建赋能责任实践,以初心守护民生温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支撑。 公司党委牵头开展“大爱星火”植树造林公益活动,将生态保护与社会责任深度绑定。自2018年起,公司已连续八年联合工会,组织员工家属志愿者及党建共建单位党员干部共计520余人次与植树造林,秉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累计造林面积达22亩,栽种各类树木2000余株,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展现了公司的绿色担当与良好社会形象。 公司党委牵头落地祥云县普淜小学师生杭州游学、子鲊苴小学“六一”联欢及爱心捐助、云里厂村学生交通补助发放、消费帮扶等4个定点帮扶项目,全年投入帮扶资金23.49万元,惠及当地学生、农户等群众2549人,彰显了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民生情怀。在子鲊苴小学“爱心守护、童心飞扬”公益活动中,公司专门组织青年志愿者携手客户子女深入帮扶一线开展助学联欢,推动社会责任与青年实践、客户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公益帮扶渠道,传递金融温暖。 8.9.2 慈善信托及公益信托开展情况 公司通过政策激励与流程标准化等措施,推动慈善信托备案数量快速增至49单,同时,服务领域由单一的教育帮扶扩展至产业帮扶、医疗救助、扶老助老、环保及体育等多领域。 公司积极围绕慈善信托,大力宣传公益慈善,对外宣发推广共计33次,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共计45次。公司以慈善信托和慈善项目申报主流媒体的评选活动,2025获得主流媒体颁奖共计4次,积极扩大公益慈善影响力。 8.9.3 为受益人创造利益情况 公司作为专业化财富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符合社会和市场需求的信托业务及信托理财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盈利模式,以信托功能满足社会理财需求,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开展信托业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向受益人兑付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共计18,995.67亿元,其中信托收益117.08亿元,涉及信托项目2,160个。 8.9.4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司将消保工作全面融入经营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建设,立足信托行业本源,致力于为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信托产品及金融服务。报告年度内,公司通过持续完善消保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强化信息安全保护、优化消费投诉处理流程、深化消费者教育宣传等多项工作举措,不断夯实消保工作基础,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和谐健康、安全有序的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落实“强基降量”专项工作,以专项活动为主线提升投诉处理与纠纷化解效能。二是健全完善消保制度体系,结合2024年监管评价问题与业务发展需求,修订完善消保相关制度,构建覆盖全面的消保工作制度体系。三是根据监管评价意见落实消保整改事项,由分管高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监管评价整改、年度自评等重大专项工作,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四是加强员工消保能力建设,外购《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等专业课程,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学习,将消保要求纳入员工培训与考核体系,提升全员消保合规意识与服务能力。五是积极履行金融知识普及责任,构建“线上+线下”“集中性+常态化”的全方位金融教育宣传网络,扎实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全年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活动超20场,累计触达消费者逾50万人次;线上依托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全年发布宣教信息400余篇,内容涵盖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保护个人信息等重点领域,同时引入扫码答题、有奖竞答、消保数字人等创新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六是优化投诉与风险事件处理,完善投诉全流程管理制度,优化投诉处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全渠道投诉线上化、流程化管理;强化投诉数据分析与源头治理,按季度开展多维度投诉分析,从产品设计、销售流程、合作机构管理等前端环节防范风险;提升投诉处理质效,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1940件,所有投诉均按规定时限办结,15日办结率达100%,消费金融业务监管升级投诉率低至1.30%,投诉及时化解率达93.63%,信访投诉和解率达90.80%;持续落实纠纷小额化解机制,修订调解实施细则,设立专门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并配置兼职调解员,坚持“应调尽调”原则,高效化解消费纠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群体聚集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公司通过各个渠道共计受理消费投诉1940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监管”)转送投诉1486件(剔除重复投诉项后为728件),所有投诉在公司注册地昆明统一受理,且均在办理期限内办结并反馈。按办理渠道分类:电话渠道受理454件,第三方渠道转送受理1486件;按业务类型分类:汽车消费贷款17件,其他消费贷款1911件,自营理财12件;按投诉原因分类:因公司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270件,因定价收费引起的投诉543件,因产品收益引起的投诉12件,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1055件,个人信用信息异议处理60件(上述投诉分类依据为《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JR/T0169-2018)标准)。 8.9.5 社会责任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了社会责任工作相关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组员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高管考核体系,在公司战略中明确提出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发展目标之一。公司在年报中对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9 监事会对公司运作及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股东权益的基本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本年度股东会、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股东会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及受益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股东、受益人或职工利益的情况。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