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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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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姚宪弟先生、管雪青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2025年度在任的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4、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回避,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6.58万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5,313.1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9,617.27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353,131,530.43元,实收股本为680,408,79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实现重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实现了多年以来的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系-23.53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积极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2026年2月9日,债权人苏州乾泓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2026年2月24日,衡阳中院复函同意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庭外重组辅助机构。目前公司庭外重组相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公司将持续全力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积极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充实资金与资源支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与债权人友好协商,在庭外重组程序中积极解决公司的历史债务问题。通过投资引入与债务化解并举,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夯实燃气主业,增强主业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自己的长输管线及多年建成的相对完善的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衡阳城网市场,深耕细作,持续挖掘存量用户的用气潜力,通过优化管网调度、提升运维效率、完善客户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天然气供应市场份额。全面摸排工业及商业用户的实际用气需求,结合用户用能特点,提供稳定可靠的管道天然气供应方案。发挥公司在燃气输送和终端销售环节的绝对控制权,以灵活的价格策略和优质的供气服务提升用户黏性,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工商业及居民用户,推动天然气主业的稳步增长。此外,公司将加强管网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巡检,保障燃气输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持续提升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与服务质量。
  3、加强公司管理,严控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一是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精简冗余岗位,推行绩效导向的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二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压缩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期间费用,推行预算精细化管理,杜绝不必要的开支;三是加大增效改善力度,通过技术改造、流程优化、能源管理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燃气输配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4、加大对外债权催收力度,全面清理不良债权
  公司将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积极对外部债权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催收函、电话催收、现场拜访、法律诉讼等方式,力争尽快回笼资金。对于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债权,公司仍将继续保留追索权利,不放弃任何可能的回收机会。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2026年度拟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026年4月28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公司2026年度计划在总额度112,000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金融机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考虑上述实际需求,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在总授信额度112,000万元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及相应的担保手续。相关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具体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和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
  2026年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对本公司、本公司下列控股子公司(共计6家)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专项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5,993.67万元的1,868.64%。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注:公司及子公司的总授信额度为11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担保期限:公司对下属企业担保的保证期间以实际保证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街道计量大道88号4号栋
  法定代表人:郭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2,534,574.86元,净资产为2,586,622,502.91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0,377.36元,实现净利润33,310,059.39元。
  2、被担保人: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北壕塘15号
  法定代表人:李水平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与管理;燃气管网设计服务;燃气及燃气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燃气具及零配件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和经营,燃气汽车加气;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6%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91,777,659.32元,净资产为290,922,453.06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786,100.92元,实现净利润-26,237,177.13元。
  3、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孟春雷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49,482,014.32元,净资产为-643,242,809.43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724,701.22元,实现净利润37,750,347.91元。
  4、被担保人: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耒阳市五里牌办事处青麓居委会十七组
  法定代表人:于跃飞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送与销售,CNG与LNG加气业务经营,燃气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5,190,754.44元,净资产为64,786,901.27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23,791.37元,实现净利润-3,481,239.34元。
  5、被担保人: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古山四巷10号
  法定代表人:王谊民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经营;LPG 、CNG、LNG加气站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设施工程建设;钢瓶、灶具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瓶、灶具的零售;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接受委托代收燃气费;接受委托从事车辆管理服务。(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威海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821,768.16元,净资产为91,179,609.62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46,881.58元,实现净利润3,352,081.22元。
  6、被担保人:衡阳市金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朝阳村
  法定代表人:段进
  经营范围:城镇天然气的销售(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罐车充装;矿产品、金属制品、黄金制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粉末制品、农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充电桩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道工程施工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咨询(以上咨询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投融资中介服务);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对天然气加气站进行投资、建设与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衡阳市金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042,990.26元,净资产为-453,133.08元。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3,190.6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上述担保自金融机构实际发放贷款或融资资金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具体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6%的股权,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系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方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前述担保涉及的债务主要属于贷款主体资产抵押、质押式贷款,因此,公司不需要被担保子公司采取资产反担保或需要其他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被担保公司股权质押给本公司等方式作为本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对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内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一系列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其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投融资等行为,相关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其中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6%股份,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其人事、财务、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必要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余额共计137,461.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3.45%;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60,80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47%。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对外担保147,377万元。
  3、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每月还款50万元,对方冻结了华北投资持有的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股权冻结已到期失效,本金已还清,尚欠利息500余万。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对方已于2022年2月11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2年2月21日华北公司和公司均收到恢复执行材料,2022年3月22日华北公司收到评估通知书。2024年1月11日和2月1日两次拍卖华北公司持有的应张天然气公司股权,目前状态为流拍。2024年3月11日收到对方申请追加输送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追加申请。2024年3月21日,输送公司提交答辩意见。3月2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追加申请。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与北京正实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19年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后偿付了382.3万元本息,2021年5月对方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与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2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建设银行诉前保全宣化金鸿、输送公司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宣化金鸿管道燃气收费权及高压环网、高压调压站、线路阀室等设备设施,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8月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已由建行移交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7月3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履行偿还本金10万元的义务,承担执行费151,506元。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6)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应张公司因到期未付租金400万元,民生租赁宣布债务立即到期,提前到期租金688,543,750.00元,金鸿控股承担保证责任。2021年10月21日收到起诉书、传票,2021年11月26日证据交换,并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及反馈表。因不可抗力影响,数次推迟开庭时间,后双方已于2022年3月16日达成和解,并于2022年4月8日签署和解协议,2022年4月19日收到调解书。对方已于2023年4月24日申请强制执行。我司于4月27日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执行文书。2023年10月19日,收到天津三中院《执行裁定书》(2023)津03执407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已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诉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安县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崇礼区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赤城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张北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一向原告借款6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2021年9月21日,金鸿控股及天然气输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未偿还,原告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8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2021年12月30日调解,并取得调解书。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2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及和解笔录,2024年11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2025年12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诉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家口金鸿与原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已到期,截至2021年3月29日,尚欠本金107,166,014.20元,利息111,520.90元,输送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输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收到起诉材料,该案已于6月10日开庭,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一审判决。2021年11月1日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1月24日收到执行裁定书及限消令。2021年12月法院执行了张家口金鸿5,172,774.14元。法院作出终本裁定。此案已由建行移交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河北分公司。
  (9)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因贷款逾期未偿还,国开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本金共68,450,699.84元。2023年5月10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状、证据、开庭传票等材料,已于6月6日、7月7日开庭,2023年8月29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借款合同及变更协议于2023年4月14日提前到期;金鸿华北偿付原告借款本金68,195,901.43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金鸿华北支付原告律师费80,000元;金鸿控股对本金及利息、律师费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1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我公司收到案件文书后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南昌中院做出管辖异议裁定,驳回我司异议申请;我司提起管辖异议上诉,2024年11月11日,江西省高院做出管辖异议的二审裁定,驳回我方管辖异议,维持原裁定。2024年12月5日,第一次开庭,采取线上开庭方式,庭后我方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2025年4月,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5月,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25年10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进行预计负债的条件判断,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29.22万元;公司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计提预计负债703.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确认标准、计提标准的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3.86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86.92万元。
  3、应收股利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报告期对应收股利计提坏账准备8.72万元。
  4、商誉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判断资产组或者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了专门的可收回金额测试。公司下属公司威海燃气有限公司因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公司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34.18万元。
  5、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54万元。
  6、未决诉讼预计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为: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定期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及营业成本等。本报告期公司由于未决诉讼计提损失703.05万元。
  7、合理性说明
  综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29.22万元,计提预计负债703.05万元,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5年度的净利润2,132.2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32.2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32.2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作了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结合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结果,公司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评价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可参照所处行业及同地区的收入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每人津贴标准为30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
  2、已在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适度上下浮动董事的年度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年(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结合相关行业内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类指标、安全指标、部门管理类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等年度完成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5、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有)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3、其他
  (1)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将进行年度述职。
  (2)本次股东会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证券事务部,邮编:4210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21000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联系传真:0734-8133585
  电子邮箱:ir@jinhong-holding.com
  联系人:许钰莹
  2、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项的规定,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涉及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即使本次股票交易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同时,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于2025年4月28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条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项的规定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8条及第9.8.7条规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260000045号),并且出具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264号)。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6年4月28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神州界牌矿山开采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2、神州界牌主营业务系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专注于钠长石、高岭土等陶瓷原料的开采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统陶瓷制品。本次复产后,神州界牌的矿山性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传统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领域,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料”,与半导体材料、晶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复产情况
  2025年9月26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界牌”)临时停产的报告。为提升矿山开采的工艺技术水平,采用更为安全、环保与经济的开采工艺,神州界牌需临时停产,对所属矿山开采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改造。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近日,神州界牌矿山开采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二、风险提示
  神州界牌主营业务系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专注于钠长石、高岭土等陶瓷原料的开采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统陶瓷制品。本次复产后,神州界牌的矿山性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传统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领域,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料”,与半导体材料、晶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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