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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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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不是关联担保。 本公司现有担保主要为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部分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由于项目投资开发存在政府扶持资金及固定资产贷款,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后续项目完工运营后资产负债率预计将逐步降低。星悦茂(西宁)商业有限公司和星悦茂(银川)商业有限公司新成立不久,注册资本金陆续到位后会使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星悦茂(毕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2026年2月新设立公司,不涉及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指标。 部分被担保方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对该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额度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以上申请额度内,实际发生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滚动使用,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未列示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公司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介绍 ㈠被担保公司情况 ■ ㈡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五、相关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是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互保业务有利于及时、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及担保业务办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相关担保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互保业务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业务,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1年自查发现存在的股东及关联方未披露担保,截至2022年4月24日,已按照《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在相关重整程序中依法得到解决,或是由主债务人通过置换抵押资产的方式解决完毕,对供销大集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 2.截至本议案审议日,供销大集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情况如下: ■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商业开发项目按行业经营惯例为项目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合计6,499.83万元。 4.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2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现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结算、信贷及“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服务等金融服务,其中,商业发展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供销财务公司向商业发展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供销总社全资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销财务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8279949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1H21100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供销总社全资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销财务公司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供销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674,935.04万元,负债总额569,595.4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940.28万元,净利润1,924.5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供销总社,供销总社全资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销财务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供销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诚信情况:经查询,供销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㈠存款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为商业发展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商业发展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㈡结算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根据商业发展公司指令为其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供销财务公司免费为商业发展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㈢信贷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向商业发展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商业发展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㈣其他金融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向商业发展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监管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将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供销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商业发展公司与供销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商业发展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㈠金融服务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及具体独立协议(如有)约定为甲方及/或同属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的甲方下属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向乙方申请要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甲方在乙方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3)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4)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乙方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2)在合法合规且满足乙方内部授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给予甲方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上述第(1)款约定的业务种类,额度有效期一年(365日),自乙方按照内部授信相关规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内的单笔业务合同期限可晚于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独立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4.“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服务 (1)负责甲方以及同属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的甲方下属公司的“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开立; (2)对“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专户专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3)配合甲方及同属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的甲方下属公司及时办理专项资金支付结算、日常计息、月结对账等服务工作。 5.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另行订立独立的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监管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向甲方所收取的费用。 ㈢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1.甲方接受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均已依法获得内部、外部的有权机关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双方负有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对方,配合对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对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乙方配合向甲方提供乙方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配合甲方开展风险评估,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务时应给予乙方积极支持/协助,配合提供开展各项服务所需的法律文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4.甲方、乙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 ㈣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资料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合法公开或者合法进入公知领域时止。 ㈤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且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控股股东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该变更和解除书面协议的签署不得影响依据本协议双方另行签署/开展的独立协议/金融服务,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除外。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供销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商业发展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供销财务公司为商业发展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商业发展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可以较好地满足商业发展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供销财务公司向商业发展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通过查验供销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供销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对供销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供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董事会、监事、各委员会及下设部门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供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供销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供销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内部控制到位,财务指标良好,监管指标符合规定,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在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八、与供销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商业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款余额966.47元,尚有授信额度余额3亿元,2025年商业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贷业务如下表: ■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报备文件 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25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971,516,459.56元,实收股本18,058,063,35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累积的亏损金额较大。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平稳,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但受商业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租金水平较往年下滑的影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幅下跌,相关变动损失较上期增加;同时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较上期增加,导致2025年公司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供销大集持续发挥供销社品牌与网络优势,坚持“实业+资本”双轮驱动,聚焦商业运营、商贸物流、商品贸易三大主业协同发展。管理层围绕改善经营、提质增效,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深化“一店一策”精准治理,提升存量资产运营质量。在2025年分类施策的基础上,2026年一季度继续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动态分类管理,针对望海国际、顺客隆等重点企业逐店诊断经营堵点,优化调改方案。持续推进民生百货“星悦MALL”品牌效应释放,巩固业态创新成果。同时,将“跑冒滴漏”专项治理成果固化为常态化管控清单,持续推动降本增效,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加速存量资产盘活与业态创新,增强资产运营效能。依托“优化存量+拓展增量”双向发力,分类推进天津宁河、湘中物流园等存量项目的处置与开发方案,积极探索合作开发、以房抵债、全员营销等多种去化路径。在业态创新方面,继续推广顺客隆“门店转营为租”及内部创业模式,激发一线经营活力;深化陕西大区经营调改工作,系统梳理头部品牌引入、培育及运营的成熟调改经验,以标杆引领、经验赋能,激活存量商业资产活力,推动存量商业项目业态升级、客群提质、效益提升,持续挖掘存量商业价值潜力,实现各大区经营质量与资产价值的双重提升。同时,积极拓展“星悦茂”品牌轻资产输出,扩大商业管理规模。 三是强化供应链与流通网络建设,构建城乡双向流通新格局。围绕“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战略,持续优化顺客隆供应链平台,扩大生鲜直采基地,提升商品竞争力。团购板块深耕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稳定渠道,拓展增量市场。商贸物流板块稳步推进县域集采集配物流园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流通节点。借助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推动望海国际跨境电商等创新业务落地,培育新的增长点。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2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情况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或其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0,990.00万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关联交易对象不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分为两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供销大集或其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日常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自关联方租入等,2026年度预计交易发生额为20,580.00万元。 关联董事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需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2.关于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供销大集或其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即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提供日常消费卡结算、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自关联方租入等,2026年度预计交易发生额为410.00万元。 关联董事徐序需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2025年实际发生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2025年实际发生情况详见下表: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以及2025年实际发生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合农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即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主要关联方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预计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关联方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未经审计数据 ㈡履约能力分析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履约能力。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在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还将根据交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有利于履约保障的相关具体措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日常销售商品、日常消费卡结算、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自关联方租入等方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㈠关于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共同合作共赢、优势互补。 ㈡关于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下,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均以市场或行业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市场或行业标准协商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㈢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且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相关价款、收付款条件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合同方式确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不利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如上所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预计是必要的、合理的。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2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㈦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对此议案委托进行投票。 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㈡披露情况 除议案8.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邮件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6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㈢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洽谈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10-59338314、029-87481871 电子邮箱:000564@ccoop.com.cn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52 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李瑞恩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投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委托人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委托人: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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