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公司代码:688429 公司简称: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145,709.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0,779,544.6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人民币340,779,544.65元。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在同类产品细分市场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产品包括制绒辅助品、抛光辅助品、清洗辅助品和刻蚀辅助品等,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制造中的清洗制绒和刻蚀抛光工序;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体缺陷钝化设备、链式退火设备、界面钝化设备、吸杂设备;公司光伏半片电池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的利用边皮料的半片技术,属于行业首创;公司于2024年度推出了基于原创叠栅技术的研发成果叠栅组件,不仅能有效解决电池表面的遮光问题从而提升效率,还能大幅降低银耗实现降本,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大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叠栅项目的量产工作。公司各产品都是围绕解决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和降低度电成本而进行的研发和生产,体现了公司对硅材料和光伏电池制造工艺的深刻理解。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类别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其他类的采购。公司综合考虑各主要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周期制定不同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各产品采购模式具体如下: ■ 其他类采购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维护材料等,主要根据生产及办公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公司各部门采购需求均通过采购部集中采购,并按照《采购部总则文件》《采购制度及工作职责》《采购部工作流程》《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质量控制管理》等内控文件执行采购制度。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与备货式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销售订单以及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各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产品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了生产材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制度,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和客户维护。公司销售团队通过持续关注国内外行业政策的动向,跟踪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扩产情况,并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上门拜访、客户介绍及网络推广等各种方式获取客户需求信息。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并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良好的产品及服务口碑。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持续性地原创研发为驱动,结合国内外光伏行业研究热点、光伏电池制造过程中的工艺难点,识别出具备市场空间的“蓝海”产品研发方向,并依托优秀的研发团队、充足的研发投入和电池中试线的量产试验环境,实现实验室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跨越,已经成功推出多个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材料研发中心、设备研发中心及光伏研发中心等主要研发部门,研发范围包括基础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整个光伏产业链,并在电池事业部下设电池工艺部专注于光伏电池制造工艺研发。公司在电池事业部下专设电池工艺部的主要目的,一方面可根据产线情况及时捕捉自身及客户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另一方面可获得公司研发新产品的实际量产数据,推动研发中心对产品进行改良。公司通过研发中心与电池事业部的积极沟通互动,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更精确地了解工艺难点。另外为更好地吸引人才,公司还在杭州设立了时创光伏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作为杭州研发中心。 公司以解决光伏电池制造的工艺难点为出发点,根据技术解决方案,综合考虑经济性、产线适配性等因素,选择辅助品、新材料或设备作为产品表现形式,在推向市场的同时提高自建光伏电池生产线的工艺水平。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光伏产业上游包括多晶硅的冶炼、铸锭/拉棒、切片等环节,中游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光伏组件封装、检测等环节,下游包括光伏应用系统的安装及服务等。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一直是新能源领域的重要支柱,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2025年是全球能源转型与我国 “双碳”目标推进的关键一年,光伏行业完成p型向n型技术代际切换,进入产能出清、结构优化、价值竞争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应用端仍有增长空间而制造端增速明显下降呈“分化”趋势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预计在580GW,继续保持上升态势。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在《Renewable 2025》中的预测,由于此前光伏装机处于非常规高速增长态势,叠加美国、中国等主要市场政策的阶段性变动,2026年将进入调整期,出现负增长或增速放缓的迹象。但2026年后,受印度、中东北非等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需求拉动,新增装机将回调至持续增长态势。2025年11月22日第二十次G20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约翰内斯堡峰会宣言》,宣布支持通过现有目标与政策,共同推动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2022年的三倍,整体而言,全球光伏市场仍有很大增长空间。 2025年,我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315.07GW,同比增加13.3%,主要受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因素影响。但从制造端来看,增速明显放缓,甚至部分产业链环节出现负增长,行业产能过剩、供需矛盾问题依旧突出。根据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的多晶硅实际产量为134万吨,同比下降26.4%,硅片产量680GW,同比下降9.7%,而中下游的电池片与组件产量分别为660GW和620GW,同比增长0.9%和5.4%。而产能方面,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所作的“光伏行业“十四五”发展回顾与“十五五”形势展望”的主旨报告资料及工信部数据显示,2025年底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名义产能较 “十三五”末增长3-6倍,多晶硅名义产能突破350万吨,对应全球需求135-150万吨,过剩率超100%,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达1500GW、1400GW、1100GW,需求仅550-600GW,各环节产能利用率普遍在40%-55%,行业陷入集体亏损,产能利用率持续走低。 2. “反内卷”政策、全面市场化促进推动产能出清,鼓励以技术进步破“内卷”困局 2025年,光伏全产业链进入以市场化为主、政策引导为辅的深化产能出清阶段。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号: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正式告别“保量保价”的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迈入电力市场化交易。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数据显示,2025年1-10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仅为94.9%,同比下滑2.2个百分点,“消纳墙”强制终结了装机狂飙的时代。 2025年以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反内卷、治低价、稳秩序的政策组合拳,工信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依据,严厉打击低于成本销售、恶性竞价、功率虚标等行为;在政策引导与行业自律双重作用下,全产业链深化推动产能出清、主动响应控产稳价,供给端无序扩张开始得到遏制,硅料及硅片价格在三季度开始出现回升迹象,但需求仍然低迷、下游价格传导不足,企业依旧面临经营亏损的挑战,供需实质关系仍需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推动光伏行业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破解产能过剩、低价内卷困境,工信部将2026 年定为光伏行业 “反内卷攻坚年”,强调产能出清是行业提质增效的必经之路,将通过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坚决遏制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引导行业聚焦技术创新与价值竞争,鼓励企业持续走创新发展道路,加快突破先进的光伏技术,包括材料和设备等,持续推进先进光伏技术的产业化步伐,为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供给基础。创新技术的迭代和推动,才是破局促进产能出清的重中之重。 3. 技术迭代加速,n型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前沿技术蓄势待发 2025年是光伏技术代际切换的 “收官之年”,根据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2026年)》显示,2025年度电池环节量产产线以n型电池为主,PERC 电池市场占比下降至 3.0%,预计2027年以后p型技术路线基本退出市场;n型TOPCon电池市场占比为 87.6%,依然为占比最高的电池技术路线;异质结电池市场占比为2.6%;XBC电池市场占比为 6.7%。 从技术效率来看,n型电池量产效率持续逼近晶硅理论极限。2025年,规模化生产的n型TOPCon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7%,TOPCon电池凭借成熟的工艺适配性与成本优势,成为行业 “现金牛”;XBC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6.5%,XBC电池以更高的转换效率与更低的银耗成本,在高端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场景中快速渗透;HJT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9%,HJT电池则依托工艺步骤少、双面发电效率高的特点,在异质结叠层等前沿领域率先布局。2025年度,n型技术路线形成 “TOPCon 稳占主导、XBC高端突破、HJT稳步发展”的三分天下格局。未来随着n型电池各技术路线工艺技术的进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n型电池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主流电池技术地位,效率也将较快提升。 与此同时,金属化环节迎来重大变革,受银价大幅上涨驱动,少银化、去银化成为行业共识,0BB无主栅、银包铜、电镀铜等技术快速推进产业化,有效对冲成本压力。此外,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作为下一代光伏技术的核心方向,实验室效率突破32%,百兆瓦级中试线落地,为下一代技术突破奠定基础。 2025年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的“破立之年”,从价格战的惨烈内耗到“反内卷”的觉醒,从固定电价时代的终结到全面市场化的转型,结合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多重变革交织之下,光伏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性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蜕变,也随之涌现出大量创新技术为行业的进步推动助力,开启价值竞争的新篇章。基于CPIA 路线图对2026-2035年行业的前瞻性研判,未来光伏行业将呈现 “市场增速阶段性放缓、技术迭代持续深化、产业链整合升级、应用场景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逐步迈入稳健增长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虽然2026年新增装机面临近年来首次负增长的压力,但行业盈利拐点有望出现,具备技术优势与全球化能力的光伏企业将率先穿越周期。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核心团队均毕业于浙江大学硅及先进半导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以湿制程单晶制绒辅助品起家,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原创技术,坚持走“蓝海战略”的差异化路线,在光伏行业的原创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目前业务已涉及光伏材料、光伏设备、光伏电池和组件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在同类产品细分市场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细分赛道的“隐形冠军”。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产品包括制绒辅助品、抛光辅助品、清洗辅助品和刻蚀辅助品等,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制造中的清洗制绒和刻蚀抛光工序,市占率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体缺陷钝化设备、界面钝化设备、链式退火设备、吸杂设备等,均由公司完全创新自主研发,属于p型和n型电池制造环节中提效的增益设备,推出市场后也都成为了对应产线上的标配设备,除此之外还有公司自研自用的针对TOPCon路线的掩膜设备;公司光伏半片电池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的利用边皮料的半片技术,属于行业首创,目前已被行业广泛认可,半片技术更是HJT电池的标配,该技术不仅为公司进入电池领域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人员基础,更为光伏产业链的提效降本提供了新思路,推动了行业的进步。 公司于2024年6月推出了基于原创叠栅技术的研发成果叠栅组件,不仅能有效解决电池表面的遮光问题和降低电阻传输损耗从而提升效率,还能大幅降低银耗实现降本,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大创新,公司目前正持续致力于叠栅技术的量产推进工作。叠栅技术作为一种结构性降本方案,其核心在于通过材料创新、结构创新与工艺创新来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将技术突破作为降本增效的有效路径。 公司作为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通过长期的原创技术开发,已经对硅材料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工艺有了深刻地理解和广泛的知识积累。公司以硅材料研究为基础,在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开发创新工艺,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电池和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制造成本。这种深厚的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使得公司在电池和组件等终端产品的研发上积累了大量的领先技术。随着公司在电池、组件等终端业务领域的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不仅能够实现新技术自身产能的量产工作,还能为行业提供与之协同的有技术竞争力的材料产品、设备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模式,成为真正提供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技术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这样的技术输出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共赢的局面。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也会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继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等,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发展情况 1)总体发展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对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创新。 在湿制程辅助品领域,n型技术路线下客户对绒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技术迭代公司一方面对传统制绒、碱抛等湿制程辅助品进行升级,另一方面积极研发推出多种新品如二次制绒产品,其搭配自研的清洗辅助品,在修饰绒面降低反射率的同时,也不影响电池的开压和填充,使得电池转换效率普遍增益0.05%-0.10%,目前在行业内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和使用。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对BC类电池和HJT电池的产品升级加强,相关产品也在BC技术的龙头企业和HJT的龙头企业获得广泛应用。 在光伏设备领域,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公司开发了针对双POLO的掩膜技术,利用链式涂膜的方式在硅片上形成一层掩膜层,该掩膜层具备耐碱腐蚀的特性,并结合激光开膜技术能够实现正面Poly的图形化,该技术简化了正结的双POLO工艺流程,具有较宽的工艺窗口。该设备目前正应用于公司的TOPCon产线,尚未广泛推广到市场。 在电池领域,公司推出的半片电池技术属于行业首创,在半片领域具有完整的专利护城河。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投产落地基于半片技术的约3GW TOPCon硅片和电池,公司新的半片n型TOPCon电池融入了公司自身对湿法材料的理解,同时配套了自研掩膜设备和新的电池工艺,扩宽了n型电池的工艺窗口,为进一步提升TOPCon电池效率打下了基础。目前公司210N电池片的平均入库效率是25.5%,CTM接近98%,在整个行业内对于210N大尺寸电池效率处于领先地位,整体量产化电池对应2384*1303版型组件的平均功率在725瓦,取得行业领先水平。 2)叠栅组件技术 在组件领域,公司于2024年6月推出了最新研发成果基于叠栅技术的“古琴”组件,该技术使用极细的三角导电丝替代了传统的主栅和焊带,使得用银量大幅降低,同时该导电丝具有超高表面反射率,可将电池表面的等效遮光面积降低到1%以下,从而提升了组件的转化效率。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双polo钝化技术等),较常规TOPCon SMBB技术的同版型组件,叠栅组件的单块组件功率可提升4%-5%左右。 为了便于理解叠栅电池的优势,我们可以用城市的交通系统来类比。常规电池的导电路径就像城市的十字路网,电流好比车流,车辆从小巷钻出进入小路(细栅),再经过很长路径汇入大路(主栅),再沿大路经过几个路口,才能爬上高架路(焊带),进入快速通道。这一路经过多个路口,走走停停,比较拥堵,通行效率较低(电阻损耗较大);而叠栅电池就像在每条小路(细栅)上方,直接架起一条条高架路(叠栅铜丝),车辆从小巷进入小路后,就立即驶上高架,不需要经过任何十字路口,通行效率非常高(电阻损耗非常小)。通常叠栅铜丝的密度是常规电池主栅的十倍以上,电流传输更顺畅,功率损耗大幅减小。 同时,我们还把这些高架设计成了 “隐形路”,让下方的城市结构和功能基本不受影响,即把原本会遮挡阳光的栅线面积,有效压缩到了1%以下,让更多光能可以毫无阻碍地照进电池内部,实现了光学利用效率的大幅提升;更关键的是,它用成本更低的铜丝,替代了原本昂贵的银,既保证了导电性能,又从材料端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最终让电池在电学提效、光学增效、材料降本三个维度上实现了全面突破,就像一座城市既打通了交通命脉、提升了通行效率,又节约了土地资源,降低了建设成本。 公司一直持续致力于叠栅技术的量产推进工作。由公司创始人符黎明博士亲自牵头,同时组织材料、设备、电池、组件四个事业部的负责人共同配合叠栅技术的推进工作,在过往的一年克服了诸多材料、设备上的问题,目前公司已跑通单面叠栅组件(正面叠栅+背面MBB)的工艺路线,第二代双面叠栅工艺的开发也已经初步完成;公司中试线叠栅电池的平均效率已经达到27.0%以上,2382*1134版型的组件平均功率突破660W。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针对叠栅组件技术获得了53件专利,其中22件为发明专利,同时在申请专利达60件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布局。 (2)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持续推进在研的叠栅技术,希望在未来实现银耗用量的大幅减少,同时结合TOPCon双POLO技术实现效率的提升,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与此同时,公司还在研究多项降本增效的技术方案,比如以提升效率为主要目的的叠栅组件的四分片方案、叠栅种子层制作的创新技术和针对TOPCon电池的氢钝化技术,以及针对BC的掩膜材料和掩膜技术,以简化BC的工艺流程从而实现降本。 未来三到五年光伏产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公司将秉承“蓝海战略”的研发思路,立足于对硅材料的深刻理解,坚持以产业化研发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从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的一体化出发,紧密切合行业发展痛点,助力行业n型技术持续进行降本增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0.1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减亏48.9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6.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0亿元。具体请参考本报告第三节“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上网文件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议案6:胥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519-67181119 电子邮箱:zqb@shichuang.cc 会议联系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具体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举措推动公司提升经营质量。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145,709.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0,779,544.65元,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盈利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9.987%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05%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37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423.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为满足公司持有41.86%股份的参股公司鑫通汇下属控股子公司尤利卡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鑫通汇的股东拟共同为尤利卡申请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胥光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此外,根据尤利卡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7亿元(可滚动使用)。同时,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鑫通汇控股股东胥光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情况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担保的比例不超出公司穿透后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出具反担保,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其他担保方及被担保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股尤利卡,公司委派董事、副总经理赵艳女士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尤利卡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尤利卡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的本次担保不涉及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鉴于尤利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尤利卡系公司关联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通过委派董事、总经理,参与尤利卡的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公司将及时了解尤利卡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尤利卡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尤利卡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78223045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号A1座 4.法定代表人:胥光 5.注册资本:15,002万元 6.成立日期:2005-08-10 7.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注:公司通过持有鑫通汇41.8605%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元审字(2026)第082号审计报告 10.被担保人权属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由尤利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尤利卡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尤利卡受到其自身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的限制,融资能力相对有限,因此需要通过担保的方式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后期发挥尤利卡与公司的协同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尤利卡目前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亦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因此担保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28日,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3,423.4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公司。2025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波动情况影响,尤利卡净利润为负;截至2025年底,尤利卡净资产为负。若未来光伏行业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产业链价格持续波动,可能对尤利卡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等。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拟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资产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2023年7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遵守相关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且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宏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等相关公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93人调整为9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5.6万股调整为212.6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9万股调整为53.15万股。公司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以13.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等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3.1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11元/股调整为 13.065元/股。 8、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6,0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0,000股;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81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49,6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从前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78,650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剔除以上17名已离职的人员,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下的授予且在职的激励对象75名。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01,793.36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41.18%;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14.57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87.19%。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75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07,25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685,900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实施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 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 (二)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符黎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 财务负责人:彭友才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参加方式 (一)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1.网络端/预约参会:https://s.comein.cn/zndan3bj 2.手机端参会/预约参会:登录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688429”,进入“时创能源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预约参会。 电话端参会:+86-01056340450(全球) +86-01053827000(中国)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参会密码:704949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7181119 邮箱:zqb@shichuang.cc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不单独领取津贴,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总额的50%,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权重、所需专业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薪酬策略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核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