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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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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所有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90元/股、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公告。待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等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奕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出具《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制度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运作。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减值影响因素确认消失的资产,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进行转回。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3.33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32.9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90.29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663.67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061.57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603.62万元,转回/转销减值准备人民币2,858.15万元,减少公司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745.4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金额人民币756.1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在该单项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3.33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32.9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
  2026年第一季度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90.29万元。同时,由于报告期内部分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产品减记影响因素确认消失以及产品出售原因,2026年第一季度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663.67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061.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745.4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金额人民币756.16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新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门说明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相关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8,26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因公司A股上市尚不满6个月,实际自查期间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一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作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8、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作废的权益数量均根据授予时的权益数量计算,不考虑公司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对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所持权益数量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对激励对象所持权益数量进行尾差调整后,合计9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除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310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在2022年-2026年五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25%、25%、25%、25%,其中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7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3.20亿元,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31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6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0人变更为68人,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540股变更为47,28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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