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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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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737,011.37元。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推进中央企业品牌建设指导意见》,强调“六个全面”任务举措,指导中央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和品牌价值提升工作。在经营实践方面,品牌也逐渐意识到短期转化固然重要,但真正能穿越周期、抵御波动的,是长期积累的品牌资产,品牌营销焦点重新回归长期主义。CTR《2025中国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报告》显示,近九成企业认同“品牌的心智份额才是核心竞争力”,并明确指出“注重效果是暂时的,注重品牌是长远的”。越来越多广告主将资源向品牌建设倾斜,视其为构建护城河、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支点。在此背景下,品牌形象类广告预算明显提升,2025年同比增长14%。
  如今的户外广告早已超越传统“刷屏式”曝光一一一通过打造专属互动触点,或借助如 “碰一碰”NFC功能等创新技术,将一次路过转化为拉新、会员沉淀与私域运营的起点,真正实现“所见即所得”的品效闭环。
  对消费者而言,AI助手已逐渐成为年轻群体购物决策的核心伙伴。通过个性化推荐、场景化种草和实时互动,AI显著提升了信息获取与消费决策的效率。根据CTR《2025中国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报告》,31%的广告主明确表示将在2025年增加对AI对话式搜索广告的投入。这意味着,品牌不能再只关注传统关键词排名,而需密切关注自身在AI生成回答中的曝光机会、内容准确性与口碑倾向一一一旦出现信息偏差或负面关联,可能直接影响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为广告媒介代理业务、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酒类销售业等。
  广告媒介代理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客户进行媒介购买和媒介执行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媒介代理业务的主要媒介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公司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是指以客户和产品营销需求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案营销服务,为客户提供媒介执行业务之外的整合营销增值服务,并通过向客户收取创意策划制作费或者通过创意策划服务获得媒介代理服务增量获得盈利。近年来,经过不断的资源积累、行业探索和服务能力打造,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内容营销服务能力,并有效带动全案业务进一步升级。目前,公司全案业务合作的主要媒介渠道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酒类销售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钓鱼台”酒类产品,公司为“钓鱼台”品牌系列之“御笔祈福”和“御笔万象”两个子品牌的全国总经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关于202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82.95万元,同比上升0.19%,营业成本30,318.11万元,同比上升14.9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3.70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减少139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74.43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减少1138.8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众华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一)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众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形成非标准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XXX”所述,龙韵股份公司2025年度通过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方式,累计支付款项7,260万元,涉及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7,26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已以资金退款或第三方还款方式收回。
  2、如财务报表附注“XXX”所述,龙韵股份公司2025年度在与东方积木(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形成应收款项2,145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中经公司多次催收仍有1,987万元未收回,已对该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3、龙韵股份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冲回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已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和销售费用分别为31万元、1065万元和3570万元。
  (二)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上述事项表明,龙韵股份公司在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含供应商准入、采购合同评估、资金支付审批)、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含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回收)、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茯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上述所涉事项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众华事务所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判断前述款项支付和退回的业务实质,无法预计对财务报表的最终影响,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涉及影响的财务报表的项目较为有限,主要为其他应收款等,该等错报不会影响龙韵股份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龙韵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众华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本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众华事务所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判断前述款项支付和退回的业务实质,无法预计对财务报表的最终影响,因此众华事务所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并认可。
  五、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予以理解并认可,同时公司也重视审计机构提出的相关关注事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将持续推进改进工作,具体如下:
  (一)关于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1.规范采购前期流程,筑牢源头管控防线;
  2.强化合同与验收管控,杜绝中间环节漏洞;
  3.细化发票与付款审核,严控资金支付风险;
  4.完善监督与追责机制,强化闭环管理。
  (二)关于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1.健全客户信用管理,从源头防控回款风险;
  2.规范销售合同与定价管理,锁定经营权益;
  3.优化发货与开票流程,确保业务财务匹配;
  4.强化应收账款管控,提升回款效率;
  5.常态化对账与内控核查,实现闭环管控。
  (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围绕公司当前经营阶段及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1、改善成本管控体系与服务执行效率,全面保障项目整体收益能力。
  2、持续关注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提升资金回收的稳定性与可控性,优化资金调度与支出节奏,改善经营现金流水平,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的持续推进,逐步改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状况,提升经营稳定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四)关于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公司将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提升执行有效性为重点,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1、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涵盖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的制度体系。
  2、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机制
  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及专项评估,持续识别和改进控制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内部控制运行质量。
  3、提升规范运作及合规意识
  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的培训与宣贯,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及风险防范意识。
  特此说明。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1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6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4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9人;
  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2,2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758.0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 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捷
  ■
  拟安排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
  拟安排的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昕
  ■
  2.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众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2026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事务所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董事会认为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段佩璋、余亦坤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段佩璋、余亦坤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案》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会的通知和股东会资料。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系公司对前期中期财务报告中,收入确认总额法与净额法核算判断偏差、费用确认会计处理不当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更正;
  ● 本次差错更正涉及调整前期中期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其他应收款及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更正后财务数据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仅对涉及的中期财务报告数据进行更正,不会对公司当期及累计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情形。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在开展财务自查及后续财务核算复核工作中,发现前期已披露的中期财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处理差错,具体原因如下:
  1.收入确认方法核算偏差
  公司部分业务在前期中期报告编制中,对业务交易实质判断不够精准,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中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认定标准,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经重新梳理业务合同、交易模式及权利义务关系,公司认定该类业务中公司为代理人角色,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由此导致前期中期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需进行同步更正。
  2.费用确认会计处理不当
  公司前期对部分期间费用、跨期费用的确认时点、归集口径存在会计处理差错,未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导致相关费用入账不准确,进而影响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相关项目列报金额,需对上述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审慎性、准确性原则,对前期中期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追溯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确认方法更正(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对前期中期报告中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业务,统一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同步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次更正不影响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二)费用确认及资产负债表项目更正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前期错误确认的费用进行调整,重新归集费用归属期间,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金额,确保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真实准确。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影响如下:
  (一)2025年一季报
  1.对利润表的影响
  ■
  2.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二)2025年半年报
  1.对利润表的影响
  ■
  2.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三)2025年三季报
  1.对利润表的影响
  ■
  2.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四)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上述调整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能更客观反映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470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3.70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6.08万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减去报告期内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921,651.00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02,144.2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3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上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ongyuntzz@obm.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6:00-17:00 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 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余亦坤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衍伟先生、独立董事雷天声先生、王春霞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孙贤龙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ongyuntzz@obm.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贤龙
  电话:021-58823977
  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4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制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6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2026年度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需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6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3.65%。此次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是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或“标的公司”)5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愚恒影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与上海炳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炳昶”)、段泽坤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6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但鉴于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且考虑到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历时较长,当前市场环境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发生一定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至终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2026年2月7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2026年4月29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将在信息披露规则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与客户杭州微积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微积木”)开展广告营销业务期间,公司发现其回款进度较慢,管理层充分调研后暂停与其合作,并展开应收账款的催款工作。此后,杭州微积木陆续回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杭州微积木21,174,900.49元。
  为尽快回款,公司于2026年1月4日由业务人员上门转交了催款函,杭州微积木办公人员签收盖章后,于当日回款10万元,2026年1月14日,杭州微积木迁址上海,更名为东方积木(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积木”),东方积木于2026年1月16日回款40万元,2026年2月6日回款30万元,2026年3月27日回款5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0日,与东方积木的业务产生相关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9,874,900.49元。
  2026年4月16日,公司法务从公开渠道得知东方积木涉诉,案件将于2026年4月17日开庭,涉诉金额约400余万元。因涉诉,东方积木的信用评分降低、回款压力和风险陡增。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其法律诉讼涉及的被执行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的历史经验及向其催款的实际进展等情况综合判断,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3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19,874,900.49元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19,874,900.49元已计入公司2025年度当期损益,将使得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9,874,900.4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业务主要为广告媒介代理业务、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等。内容,是传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公司多年来秉承“数字化驱动、内容创新、资源整合”的战略方向,持续深耕内容领域,积极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与行业竞争挑战。
  1、公司通过丰富的媒体资源,建立全媒体贯通整合布局,凭借深刻洞察和精准把握,为客户量身定制高效、精准的媒介策略。从细致入微的媒介购买,到严谨有序的媒介执行,每一个环节我们都严格把控,力求为客户带来最大化的广告效果和投资回报,助力客户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实现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
  2、公司深化头部客户合作,拓展效果广告与社交电商营销服务,以“品牌+内容”为双核驱动战略,坚持全平台品牌营销思维,深度应用科学营销数据、助力品牌实现全网内容资产联动。同时,公司持续在内容营销服务领域深耕发展。在拓宽品牌内容营销边界的同时,也在服务过程中持续输出创新性内容营销。
  3、公司成本管控成效显著,通过数字与技术赋能优化投放效率,持续扩大客户与公司的合作粘性,促使公司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二、多维创新融合,增强企业竞争力
  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加速整合内容创意、数据洞察与媒介资源,结合 AI 技术优化广告投放效率,提升广告生成效率,并依托直播电商与垂直领域(如3C、快消品行业),形成“创意一流量一交易”闭环,确保在保持稳健增长的同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全域全链路营销服务能力,赋能品牌客户全生命周期增长。进一步纵向整合各业务板块与内部资源,推动业务优化升级,丰富经营生态。集聚内容和技术服务优势,打通全产业链,提高利润增长点。持续有效的进行品牌营销的资源整合,以长尾营销为突破点,拓宽营销的宽度和广度,在以开放态度适应渠道新玩法和碎片化的基础上,追求立体化、连接性与可持续性,尤其着眼品牌营销的长尾效应,不断拓宽营销的宽度和广度,追求更长远的价值。
  三、促进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规范决策流程,维持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构建了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董事会议案审批流程与董事、高管履职服务机制,确保董事会运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等公司治理实践中,公司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从各架构层次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合规运作。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基础,致力于构建系统化、多层次的投资者交流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官方邮箱、热线电话等形式,以及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上证e互动等方式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促进投资者加深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公司于定期报告披露后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多渠道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不断完善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来提升交流沟通效果,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五、维护股东利益,重视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平衡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利益,构建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2024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921,651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1.06%。未来,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战略布局及行业发展走向,持续统筹好企业稳健发展、效益提升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适配公司发展实情的股东回报模式,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切实提升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断强化合规意识。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未来,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支持公司董事、高管参与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活动,确保董事、高管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
  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龙韵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之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余亦坤先生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
  注:愚恒影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愚恒影业集团及子公司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长沙金风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上海炳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炳昶”)持有其57.55%股权;龙韵股份持有其42%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55%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55%股权,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5、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持其6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持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60%股权,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7、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51%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与关联方达成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综艺栏目资源或影视剧集中的广告植入等权益;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特定媒体平台的广告时间资源;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与广告推广相关的视频制作及直播业务等内容。
  定价依据: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都将给予明确约定,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以类似业务合理的毛利率以及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龙韵。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龙韵股份”变更为“ST龙韵”
  (二)证券代码仍为“603729”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予以理解并认可,同时公司也重视审计机构提出的相关关注事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将持续推进改进工作,具体如下:
  (一)关于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1. 规范采购前期流程,筑牢源头管控防线;
  2. 强化合同与验收管控,杜绝中间环节漏洞;
  3. 细化发票与付款审核,严控资金支付风险;
  4. 完善监督与追责机制,强化闭环管理。
  (二)关于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1. 健全客户信用管理,从源头防控回款风险;
  2. 规范销售合同与定价管理,锁定经营权益;
  3. 优化发货与开票流程,确保业务财务匹配;
  4.强化应收账款管控,提升回款效率;
  5. 常态化对账与内控核查,实现闭环管控。
  (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围绕公司当前经营阶段及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1、改善成本管控体系与服务执行效率,全面保障项目整体收益能力。
  2、持续关注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提升资金回收的稳定性与可控性,优化资金调度与支出节奏,改善经营现金流水平,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的持续推进,逐步改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状况,提升经营稳定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四)关于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改进措施
  公司将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提升执行有效性为重点,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1、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涵盖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的制度体系。
  2、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机制
  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及专项评估,持续识别和改进控制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内部控制运行质量。
  3、提升规范运作及合规意识
  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的培训与宣贯,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及风险防范意识。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
  (三)联系电话:021-58823977
  (四)联系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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