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55,525,4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84,064.64元(含税)。 上述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4%,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金属铬、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为谋求更持续稳定的发展和更强的拓展能力,公司未来存在不确定的较大现金支出,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盐制造。无机盐工业是我国化学工业重要组成,现有品种超 1000 种、总产量超 3800万吨,产量位居世界前列;铬盐作为无机化工核心系列产品,是国民经济刚需产品,全球现有产能约 100 万吨,中国占比近半,近十年国内行业基本无新进入者与新投产项目,供给增量主要来自企业技改,需求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铬盐生产与消费国。 重铬酸钠为铬盐基础产品,可深加工为铬酸酐、氧化铬绿、铬鞣剂、金属铬等,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新材料、陶瓷、军工等领域,凭借高硬度、耐高温、抗氧化等特性,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新材料领域应用空间持续扩大;全球已形成单一区域一家主导企业的格局(如南非、土耳其、美国、印度代表性企业),未来中国铬盐行业将沿整合提效、纵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业务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精制元明粉、铬黄、金属铬、硫酸钾、超细氢氧化铝及维生素K3等产品及服务。公司作为A股市场唯一一家以铬化学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在主营业务产品开发及市场拓展方面成效显著,铬化学品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全球龙头地位。 公司掌握无钙焙烧生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湿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之中。 公司坚守“第一性原理”的发展理念,探索并践行铬盐行业“刚性需求、技术驱动、成本为王、清洁环保”的核心本质,坚持技术驱动,不断对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进和革新,降低污染,踏踏实实优化每一项指标、持续改进每一道工序,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同时延伸铬盐产业链,拓宽应用领域,逐步形成了全球铬盐行业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公司利用重铬酸钠原材料优势,积极开发铬盐与维生素K3等产品的联合生产工艺。维生素K3是畜禽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营养元素、动物饲料的必需成份,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依托多年来在铬盐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化的技术积累及行业实践,着力开拓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铬盐副产物的市场价值。超细氢氧化铝作为一种高分子无机新材料,其所对应的超细粉体制备技术已成为当今化学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前沿性竞争热点之一。超细氢氧化铝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和分散性,作为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保温材料、覆铜板、绝缘子、特种陶瓷、塑料、橡胶等行业。 公司依托重铬酸钠原料优势及铬盐全品类工艺禀赋,持续推动“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战略。公司于2024年投建金属铬生产线并于2025年实现满产满销,进一步扩充高端铬产品市场份额,巩固全球铬化学品龙头地位。 通过对近年来公司市场开发和客户需求相关的数据进行多维统计,公司铬化学品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的前五大行业分别为:工程电镀(含电镀添加剂)、金属铬冶炼、耐火材料、颜料、皮革制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四类主营产品(重铬酸盐、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铬基冶金材料)销量分别为3.38万吨、11.41万吨、3.63万吨及2.36吨,同比上涨4.42%、11.01%、12.87%、33.29%,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受公司铬盐原料供给量限制及国际关贸政策影响,公司海外销售收入52,445.54万元,同比下降5.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为支持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3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情况 为支持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3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注:上述单位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个体报表数据,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为2025年个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895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为12,895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6%、3.4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起,至通过202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止,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原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的,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