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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3,333,3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全球生态环保面料供应商,专注于生态环保面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外品牌服装及快时尚服饰的生产制造。目前,公司已搭建起从纺纱、织造、印染、后整理到销售的垂直一体化全产业链,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依托订单式柔性生产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在杭州、南通及越南布局三大生产基地,形成全球化产能配置,有力保障高效交付与供应链稳定。公司核心产品为再生环保面料,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供货给成衣厂与贸易商,终端客户覆盖H&M、优衣库、GU、ZARA、太平鸟等国内外头部服装品牌,客户资源优质且合作关系稳定。 主要国际品牌: ■ 主要国内品牌: ■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生态环保面料,以再生面料为主,其中再生涤纶面料作为核心品类之一,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全球再生纤维服装面料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下,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服装用再生面料的龙头企业。 公司的再生面料严格遵循全球回收标准GRS(Global Recycled Standard),该标准要求最终产品至少包含20%的再生成分,因此公司主打再生涤纶纤维含量在20%及以上的面料。根据纤维种类数量,可分为再生涤粘混纺面料(主要由再生涤纶短纤维和环保粘胶纤维混纺纱线织成的涤粘混纺面料)、再生全涤面料(主要由再生涤纶长丝织成的全涤面料)和其他面料。 公司长期专注于再生面料的研发与生产,再生面料以回收再利用的塑料品、纺织品等为源头原料,具备可再生、低碳环保的显著特质,近年来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广,其在全球服装领域获得了广泛认同,众多知名品牌纷纷推出环保系列,H&M、Adidas等品牌更是涉足再生纤维生产,公司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定为“再生纤维时装面料产品开发基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内利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杭州福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福睿新材”)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睿新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4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睿新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福睿新材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福睿新材的基本情况 ■ (二)福睿新材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提供借款的目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睿新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福睿新材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4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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