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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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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4需逐项表决;议案6、议案8和9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5月1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7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铝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工具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场所为境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交易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带来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股东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的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对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和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胜新能源”)和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马精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以保障担保公司其他业务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3号A幢首层A区(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塔桥路26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公司: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产业大道8号成宜制造产业园8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公司: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江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贰万柒仟柒佰肆拾陆圆整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1450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炼钢)的制造与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的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09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马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数据为单体公司账面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拟订的担保预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主体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审批情况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7%。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wbCVEZid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建湘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财务总监李信女士,独立董事方啸中先生,投资者关系主管陈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wbCVEZid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虹 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0760-86283580 邮箱:zqb@hoshio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胜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汇成真空、凌玮科技、鼎泰高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了迪生力、和胜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汇通控股、中赋科技、芯瑞达、和胜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此类关联交易上年实际发生总额为448.38万元。 相关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元 ■ 注:截至披露日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8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嘉辉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路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业电炉,工业加热设备及配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黄嘉辉先生系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股东,并担任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将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预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黄嘉辉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69,016.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05,432.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7,350,543.2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53,741,190.93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2,900,402.46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未进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2,900,402.46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1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20,962.56元、280,242,582.6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3%、5.31%,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良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回避董事:关联董事黄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2,900,402.46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若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1)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回避董事:独立董事李文生、方啸中、周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 回避董事:董事李建湘、李信、黄嘉辉、李江、周凤辉和王卫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2项子议案涉及相关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主任委员方啸中、委员李文生和周敏对《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李建湘、李江对《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李建湘和李江回避表决。 回避董事:董事李建湘、李信、李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15、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敏、李文生、方啸中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1,117.8838万元减少为人民币31,116.9838万元,股份总数由31,117.8838万股减少为31,116.9838万股,同时。公司根据“一照多址”改革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住所“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 综上变动,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21、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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