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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1,178,8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技术驱动的新材料和新能源集成部件提供商,致力于推动高端工业铝合金在消费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公司综合运用熔铸、挤压、深加工、集成装配等环节的各项工艺技术,为新能源行业和消费电子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主要的产品工序如下图所示: ■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业务和消费电子业务。 新能源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下箱体、模组结构件、电芯外壳、电芯顶盖等电池结构件产品,以及防撞梁、底盘门槛梁等车身结构件产品。如下图示: ■ 消费电子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中框和背板、平板电脑中框和背板、笔记本电脑外壳等消费电子板材,电脑硬盘磁碟臂、激光打印机感光鼓等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以及移动电源外壳等消费电子外观结构件。耐用消费品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淋浴房、婴儿车、吸尘器等结构件。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铝表面处理加工、铝棒受托加工等。如下图示: ■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制化经营模式。公司按照客户需求进行项目开发并获得项目定点。客户下达订单后,按订单需求采购原材料,定量生产,产品直接交付给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守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之路,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紧密围绕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前沿需求开展研发布局,在消费电子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集成部件两大领域,持续践行“量产一代、研发一代、探索一代”的阶梯式研发策略,以此稳固并提升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在基础材料科学领域积淀深厚,曾牵头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及企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为公司技术路线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搭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下设创新中心、新材料研究所、轻量化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围绕新材料开发、材料性能测试分析、合金设计、熔铸工艺研发、热挤压性能评估与工艺优化、热处理技术、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冷塑性加工等九大核心方向开展系统性研发,持续构筑技术壁垒。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公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公开透明、阳光规范的管理平台,对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品质和采购成本的控制做出详细规定。重要原材料的采购还需经过实地评估和样品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大宗物资和建筑工程采购通常采取招投标方式,确保程序和实质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通过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采购渠道。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在接到订单以后,根据客户订单上产品规格、性能、质量等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和交期评审,确认接单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合理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和设备标准操作规程来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品质,在各工序加工产品过程中,公司品质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予以出厂。 公司的订单生产模式,一方面可以避免形成大量成品库存,另一方面可以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原材料和辅料采购,避免原材料和半成品形成大量库存,提高了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展开,快速响应和满足客户需求,确保产品品质,满足交期要求,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主要由新能源、消费电子两大核心行业需求驱动。公司一方面持续深耕主业赛道,深挖存量客户新产品、新项目合作机会,积极开拓优质新增客户,不断扩大市场布局、提升行业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内部基础管理、夯实组织运营能力、优化研发设计体系,持续精进产品研发与设计水平,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附加价值,同时深化精细化客户服务能力,全方位筑牢经营基本盘,保障公司业绩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5.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1)新能源行业 在全球倡导绿色低碳交通的宏观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核心赛道,迎来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稳健增长态势,产业渗透率持续提升,电动化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确定性方向。然而,全球区域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特征:中国市场凭借完善的产业链生态与强劲的消费活力,持续领跑全球;欧美市场发展节奏呈现差异化特征;而以东南亚、拉美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则正处于快速起量阶段,增长潜力充沛,成为全球产业增长的增量。 EVTank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市场销量达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占全球销量比重提升至70.3%,连续11年稳居全球首位。在以旧换新政策驱动下,车型迭代加速、车价优化,全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47.9%,向主流化迈进。报告期内,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果显著,产业优势进一步巩固: ①、规模与地位领先:国内市场销量规模与全球占比双双攀升,连续稳居全球首位,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核心引领地位毋庸置疑; ②、内生动力转型:行业发展已成功完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全面切换。在以旧换新政策、车型迭代加速及产品优化等多重因素共振下,市场需求旺盛,全年渗透率大幅提升,标志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式迈入普及化、主流化发展新阶段; ③、中长期规划明晰: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行业明确了以纯电为主流、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商业化及高阶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的清晰路径,为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石。 公司从事的电池结构件业务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全新增量。电池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而电池结构件通过电池箱体、模组结构件、电芯结构件,多层次地承载和保护电池系统。电池箱体是电池系统的整体承载和保护装置,除装载电芯或电池模组外,还集成了热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高低压电器及连接线等组件。电池箱体需要具备抗挤压、抗冲击、抗震动、抗腐蚀等机械性能,满足气密、冷热冲击、电芯均温、防热失控等安全功能。一般来说,一辆新能源汽车至少使用一套电池箱体、多套模组结构件(如需)、以及大量电芯外壳。模组结构件由端板、侧板、盖板等组成,起到串并联及固定保护电芯的作用。电芯外壳由壳体、盖板等组成,用于制作单个电芯。根据QYResearch等机构预测,2030年全球电池结构件市场规模将超过2,300亿元。 当前,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呈轻量化、集成化、定制化的发展趋势。轻量化是以铝合金等轻量化材料替代传统钢材。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从2020年至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单车用铝量应从190千克提升至350千克,铝合金材料的替代优势将持续巩固。集成化是指电芯与车身的集成方式,通过简化结构、提升空间利用率,不仅增强系统性能,更显著提升产品单位价值,推动行业从“单一结构件”向“集成系统解决方案”转型。定制化指下游客户对产品设计的差异化需求提升,产品生产制造工艺需深度配合客户的设计需求,只有具备全面技术储备及生产条件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2)消费电子行业 根据IDC《全球季度手机跟踪报告》,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2.6亿部,同比增长1.9%,在经历两年下滑后迎来温和复苏。同期,中国折叠屏手机出货量约1,001万台,同比增长9.2%,在整体手机市场微降0.6%的背景下呈现逆势增长。 公司研发生产的消费电子板材、精密结构件与外观结构件,是消费电子产业链的核心组件,匹配行业迭代与创新需求。全球头部科技企业旗舰机型持续更新,有力拉动高性能铝合金结构件需求稳步增长。高强度铝合金板材助力手机、平板实现极致轻薄化,高端手机标配的铝合金中框屈服强度已从370MPa提升至540MPa,兼顾轻量化与机身刚性,大幅提升产品耐用性。7系高强铝合金在旗舰机型中渗透率持续走高,伴随工艺成熟,未来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高亮度铝合金材料凭借高端质感与多元外观表现力,成为终端品牌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关键,完美适配手机、平板、笔记本等产品的外观升级需求。此外,电子设备对轻量化、高性能部件的严苛要求,也为公司结构件业务开辟了全新增量市场,拓展长远发展空间。 6.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地位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依托长期积淀的材料研发优势、高端制造工艺能力与全链条一体化制造体系,已稳固跻身国内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核心供应商重要梯队,核心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矩阵全面覆盖电池箱体、模组结构件、电芯外壳及车身结构件四大核心品类,其中电池箱体业务凭借规模化交付能力、全流程研发创新实力与一体化制造配套优势,成为驱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增长的核心引擎。客户资源与市场布局层面,公司深度绑定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新能源产业链头部客户,成功切入广汽埃安、本田等主流车企供应链体系,同时提前布局储能电池箱体领域并实现批量交付,持续拓宽业务边界与应用场景,已成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转型与储能产业发展的核心配套厂商。2025年,公司产品配套优势进一步凸显,根据公司销售部门统计,先后配套中国新能源车企销量前20名中的13家、20万以上高端新能源车型销量前20名中的12家,精准聚焦中高端主流市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深化,产品销量稳步攀升,深度契合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目前,公司已完成从单一主体到跨区域多分子公司的集团化运营架构,新能源产品矩阵持续拓展升级,全面覆盖压铸及复合材料下箱体、汽车底盘部件、电池结构件、储能系统部件等多个高成长领域,行业市场地位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尤为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公司成功入选德国奔驰全球铝合金型材供应商白名单,获得向奔驰全球各生产基地及一级供应商(Tier1)直接供应铝合金型材的资质,这一资质不仅是奔驰对公司综合制造实力、品质管控体系与合规运营能力的权威认可,更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全球豪华车企供应链体系。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构筑了坚实的核心壁垒,现已跻身国内少数实现屈服强度超400MPa高强度高亮度6系铝合金、超500MPa 7系铝合金稳定量产的企业行列,关键技术指标领跑行业。依托在高强高亮铝合金材料研发与制造工艺上的突破性成果,公司成功适配旗舰手机折叠屏中框、转轴等核心部件的严苛技术标准,并与国内外顶尖科技企业及精密加工巨头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产品与服务获得客户广泛认可。未来,公司将持续加码基础材料科学研发,聚焦新兴领域的前沿市场需求,提供从材料创新到结构件优化的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在消费电子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持续拓展产品品类,丰富产品矩阵,深化与电子产业龙头科技制造服务企业的合作,持续拓宽科技终端产品零部件的配套版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的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类别及金额 经公司对2025年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073.43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857.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主要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单项或账龄组合作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按单项的预期损失率计算或者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坏账准备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898,356.97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8,198.28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171,893.43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0,395.68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572,837.7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30.71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决策的程序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845,1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4.97元。截至2025年8月2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3,999,999.95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5.02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三乡支行开立的757900815710008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19,729.17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729.17万元(不含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777.2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9,777.2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777.28万元,专户均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19,729.17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729.17万元。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5,332.5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203.8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完成上述置换工作。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777.2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9,777.2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28日,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和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000元,股份总数将减少6,000股。综合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1,117.8838万元减少为人民币31,117.2838万元,股份总数由31,117.8838万股减少为31,117.2838万股,同时,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新增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一照多址”改革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住所“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即公司住所拟由“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变更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无变化。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的减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2月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上市日为2025年12月5日。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鉴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则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32-0.17=11.15元/股。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6,90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11,178,838股变更为311,172,838股,公司将在办理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事宜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8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另外领取董事津贴48,000元/年,按月发放。同时,2025年度实际任期内的前述董事津贴差额按照本方案标准补发;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领取津贴72,000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总经理基本薪酬759,00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756,24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537,108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上述方案的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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