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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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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蔺双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7、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 8、经营范围:研发、产销:数码电子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951.0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767.9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816.98万元,资产负债率140.53%;营业收入人民币45,553.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32.38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锐显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金锐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锐显(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金锐显(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商业登记号码:65137195 3、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科學館道14號新文華中心B座7樓701室127單位 4、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5、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6、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2,705.9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2,857.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1.17万元,资产负债率100.67%;营业收入人民币26,299.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59.93万元。(经审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锐显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金锐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9,578.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77.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00.77万元,资产负债率21.11%;营业收入人民币13,936.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8.08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2YLCG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4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1日 7、注册资本: 人民币28695.6522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8,981.8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168.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3,813.37万元,资产负债率64.56%;营业收入人民币16,112.4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751.87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8.1970%股权,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50%股权,合肥海丝卫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3030%股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公司对海天丝路的持股比例已由83.50%降至58.1970%,但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担保额度内的借款已实质发生,且由于海丝卫星未增资时的其他股东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不承担担保责任,且公司对海丝卫星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上市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对于既往已经发生的担保,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 若后续发生新的借款,公司将按最新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海丝卫星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丝卫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福建海联丝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联丝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K7H2AYX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一期(海峡园)26#楼3层303 5、法定代表人:黄海燕 6、成立日期:2026年03月13日 7、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5G通信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联丝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7,032.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079.5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952.77万元,资产负债率35.69%;营业收入人民币9,029.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18.09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公司对海天丝路的持股比例已由83.50%降至58.1970%,但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万加智能在担保额度内的借款已实质发生,若后续发生新的借款,公司将按最新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福州万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州万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C66LR06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4层 5、法定代表人:吴立玲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2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工业机器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205.5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44.2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1.34万元,资产负债率人民币94.91%;营业收入人民币499.3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34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福建万加海装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海装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5RQ7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一期(海峡园)26#楼3层301 5、法定代表人:张全地 6、成立日期:2018年7月26日 7、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万元 8、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物联网科技、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8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57.3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55.51万元,资产负债率 40758.63% %;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12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一)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205K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1993年08月10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114709.4532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97,912.2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8,106.3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9,805.94万元,资产负债率73.21%;营业收入人民币2,134.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511.16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截止2025年12月31日,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36%股权,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86%股权,蔡小如持有公司5.63%股权,陈融圣持有公司5.51%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公司72.64%股权。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华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在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情况良好,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6,000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28,889.69万元)的609.21%,截止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6,149.75万元,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万元)的159.7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7,721.03万元,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28,889.69万元)的130.57%。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21,487.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89,819,208.41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21,487.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89,819,208.41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 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4,077.90万元、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5,697.13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8.00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及核销资产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687.02万元。上述金额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077.9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33.8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42.39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3,001.6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97.13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436.00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3.9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576.86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350.00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280.27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股比例较小,既无控制或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内部无专门的团队负责估值,公司聘请外部估值专家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2025年公司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8.00万元。 (四)应收款项核销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34.07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1.55万元,共核销应收款项35.63万元。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董事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社会-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针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每月领取董事津贴8,000元,年度结束后,公司将结合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发放激励。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每月领取董事津贴6,000元,同时另行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领导职能、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等制度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026年公司业绩较2025年未改善情况下,原则上董事平均绩效薪酬不超上一会计年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等制度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026年公司业绩较2025年未改善情况下,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不超上一会计年度。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销售产品、出租厂房、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320万元,公司2025年度发生同类交易人民币6,735.63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3、注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111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5、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6、注册资本:人民币466,231.8万元 7、成立日期:2014-05-13 8、营业期限:2014-05-13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合肥产投兴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7.9070%股权,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7809%股权,昊盛(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8.2311%,福州新投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4.6157%股权,合肥北城贰号光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7.3702%股权,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9767%股权,其他持有5%以下的股东持有其17.1184%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通过昊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由于陈融圣先生在恒美光电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董事长,因此,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6.89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108.77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81.27亿元。(未经审计) 14、履约能力分析: 恒美光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5、法定代表人:柳伟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085%股权(目前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持有其12.200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47%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0、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7,759.6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6,628.63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6,328.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004.82万元。(经审计)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签署关联交易的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等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按项目签订具体协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848,780,805.1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21,487.88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21,487.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89,819,208.41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吴光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董事薪酬的发放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社会-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社会-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张高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王景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需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根据相关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 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86,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其中(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刊登在 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对福米科技提供9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由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高利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320万元。 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元,实收股本总额1,112,496,63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5、7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0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需回避表决,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4、5、6、7、8、9、10、11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军、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jun@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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