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178,981.92万元,不符合分红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持续聚焦“一网一屏”核心产业,深耕信息服务、卫星通信、新型显示制造三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1、信息服务业务
  依托AI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核心技术,聚焦智能制造、数字海洋、智慧农业、智慧园区、通信运营商服务等领域,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平台+终端+运营”的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圈。
  2、卫星通信业务
  围绕空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通量卫星通信网络及服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提供高速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通信终端销售和数据传输服务。公司自主研发并规模化生产卫星终端产品,以卫星终端为载体,拓展海洋、陆地、应急等应用领域,提供“卫星+”行业解决方案及卫星通信运营服务,助力“空天地海潜”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3、显示制造业务
  深耕音视频领域二十余年,依托全球领先的显示主板研发能力与自动化生产制造体系,推出涵盖高效会议、触控电视、交互显示等领域的创新性产品,构建了成熟完善的屏显解决方案体系,在细分市场建立了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主控板卡实现出货量近1,500万片,服务全球知名品牌及客户超200家,产品畅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围绕“一网一屏”核心战略,聚焦信息服务、卫星通信、新型显示制造三大主营业务,构建“技术研发+产品制造+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一体化全链条经营模式。上游依托自主研发能力,持续夯实AI人工智能、卫星通信、智能显示等核心技术竞争壁垒;中游依托规模化生产制造体系,实现卫星终端、显示主板等产品的高效量产与品质管控;下游通过直销与分销结合的立体化渠道,面向通信运营商、政企客户及终端市场提供产品与行业解决方案,并持续提供平台运营、技术支持等全周期服务。公司以福建为总部,辐射全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形成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完整业务闭环,打造“平台+终端+运营”的协同发展生态,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三)主要产品与服务
  1、信息服务平台与解决方案:包括MOM制造运营管理平台、智慧园区综合管理系统、智慧船舶单北斗定位管理平台、农业物联网控制平台、AI智慧营销平台等面向工业、农业、海洋等领域的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从平台搭建、终端部署到运营运维的全流程服务,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构建数字产业生态提供核心支撑。
  2、卫星通信产品与服务:包括卫星终端设备(含海洋、陆地、应急等多场景终端)、高通量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海上通信运营服务、“卫星+”行业定制化解决方案等,形成覆盖“空天地海潜”的全场景通信服务能力。
  3、显示制造产品:包括智能电视主控机芯/主板、会议电视一体机、商显智慧屏、触控交互显示产品等,覆盖家用、商用、政企办公等多终端场景。
  (四)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9,898万。公司持续加大在人工智能、卫星通信、新型显示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卫星互联网产品和智能终端产品已形成量产能力。研发投入构成中,主要投向智能制造MOM平台迭代升级、单北斗系列终端产品开发、基于海思芯片平台的屏显综合解决方案等方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的告知书,告知书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包括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在内的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2024-033)。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植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的告知书,中植集团管理人以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2026-009)。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一中院于2026年4月10日裁定对中植集团等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中植集团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股东珠海植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976,8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6%。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424,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珠海植诚及珠海植远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80,401,61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成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将视后续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对公司股权变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所”、“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蒲登溱,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并完全符合相关执业准则对复核人的资质与独立性要求。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30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元,实收股本总额1,112,496,63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5年度导致公司亏损金额的主要原因如下:
  1.联营企业本年度业绩不佳,导致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产生大额亏损,2025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8,240.42万元;
  2.部分应收款项逾期等导致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4,077.90万元;
  3.2025年末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对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5,643.13万元;
  4.公司借款规模仍然较大,2025年确认利息支出人民币3,190.17万元。
  三、 采取措施
  公司将继续围绕“一网一屏”核心产业并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持续强化内控体系,优化业务结构,聚焦核心业务领域,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加大各类应收款项回款与信用风险管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持续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公司资源,在保障现有业务可持续性的前提下继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成功转型的目标。
  四、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6.2068%,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对福米科技提供人民币9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对福米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7,721.03万元。明细如下: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已由51%降至48.4068%,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针对上述借款,已实质发生部分按提款发生时点的公司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则按公司最新时点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均按相应同期持股比例同比例担保。担保费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5、法定代表人:柳伟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本: 人民币147,5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7,759.6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1,131.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6,628.63万元,资产负债率52.93%;营业收入人民币56,328.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004.8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54,571.6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8,702.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5,869.62万元,资产负债率54.48%;营业收入人民币22,846.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6.91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持有其12.200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47%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于董事兼总经理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福米科技属于“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福米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米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不涉及保证合同的变更和重新签订。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已实际对福米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7,721.03万元,已实质发生部分按提款发生时点的公司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则按公司最新时点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均按相应同期持股比例同比例担保。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助于保障参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已经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以上是为了确保福米科技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福米科技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关联担保对象福米科技的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已经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的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租赁关联人房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6,000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28,889.69万元)的609.21%,截止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6,149.75万元,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28,889.69万元)的159.7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7,721.03万元,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28,889.69万元)的130.57%。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根据相关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 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均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6,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其中(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额度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3)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 26,900万元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27,843.6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0,972.1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871.51万元,资产负债率47.69%;营业收入人民币155,656.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174.95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锐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169300X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61号1栋1208室
  5、负责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1日
  7、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37,580.9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0,468.0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7,112.92万元,资产负债率43.95%;营业收入人民币141,069.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049.00万元。(经审计)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锐显之分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310586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61号1栋1206室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