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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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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程序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或者已经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部制度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时。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473,462.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6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最终额度确定依据各行最终审批通过的结果。银行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夏迎松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迎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租赁等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8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有效期均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773508868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鼎湖北路1号中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17.54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减震橡胶制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4,200.34万元,净资产359,338.25万元,总负债234,862.0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47,856.7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933.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62795495H
  住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梅村路1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1975.3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7,801.18万元,净资产77,632.74万元,总负债50,168.4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2,141.78万元,净利润13,226.8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安徽特思通管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0875730269
  住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毛湾路9号
  法定代表人:ALBERTO CORTESI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及其他工业行业用管路系统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736.17万元,净资产35,390.68万元,总负债34345.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5,934.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667.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特思通管路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90120401U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涉及、开发汽车零部件、机械、电子、五金制品,技术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175.35万元,净资产102277.82万元,总负债32897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81773.2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332.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443186XU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惠畅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密封技术研发;生产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065.77万元,净资产56,094.11万元,总负债13,971.6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5,570.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637.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3945413352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分销)(涉证产品凭许可经营)。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767.06万元,净资产31016.16万元,总负债8750.8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493.7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309.3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49707470C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万家社区一组203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肆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1,538.37万元,净资产47,126.53万元,总负债4,411.8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6,806.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799.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327481352W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兴城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部件及零配件;汽车部件及零配件的技术检测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8,575.83 万元,净资产14,670.34 万元,总负债53,905.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9,535.4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24.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中鼎望锦(成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MABRMHNN23
  住所: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南段258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186.95万元,净资产 30,376.43万元,总负债42,810.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355.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21.6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中鼎望锦(成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LHRAD7L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柒佰贰拾肆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7809万元,净资产51260.43万元,总负债116548.5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2908.4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212.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宁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N5HDA0B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毛湾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何仕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零部件、机械、电子、五金制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770.55万元,净资产15419.50万元,总负债19351.0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1358.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564.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宁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377301L
  法定代表人:易善兵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
  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服务;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棉
  布充气床垫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橡胶防腐衬里安装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35.81万元,净资产9796.49万元,总负债1739.3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33.4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安徽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D2CRGQ6E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669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26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钢、铁冶炼;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5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39.66万元,净资产 2599.96万元,总负债9039.6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687.9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0.0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安徽中鼎智能热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PWD3L54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村路1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5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47.40万元,净资产-375.29万元,总负债5122.6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60.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76.9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智能热系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特思通管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CYLXAH78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惠畅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812.54万元,净资产8,239.63万元,总负债12,572.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549.6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40.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特思通管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Schmitter GroupGmbH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RB13825
  住所:AmBahnhof3,97289Thüngen,Germany
  法定代表人:RainerGebken
  注册资本:2,632,988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管道、管道系统以及软管管路,进行此类产品的贸易及供应,包括供应此类应用、工程及其他服务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20.49万欧元,净资产67.31万欧元,总负债2353.18万欧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44.92万欧元,净利润人民币0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Schmitter GroupGmbH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TRISTONE FLOWTECH ITALY S.R.L.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374780018
  住所:CIRIE' (TO) VIA TORINO 142 CAP 10073
  法定代表人:CAPELLI LORIS PETROLATI DANIELE
  注册资本:102,000.00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管道、管道系统以及软管管路,进行此类产品的贸易及供应,包括供应此类应用、工程及其他服务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60.76万欧元,净资产841.48万欧元,总负债1319.28万欧元,2025年营业收入3223.67万欧元,净利润18.61万欧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TRISTONE FLOWTECH ITALY S.R.L.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四川众立锻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551032893N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视高大道二段168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9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60.57万元,净资产1249.17万元,总负债9111.4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904.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62.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川众立锻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控股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非全资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但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相关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18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9.1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以及资金来源: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5亿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受市场、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持股比例拟为参股公司安徽华创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创”)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鑫东莞”)及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鑫嘉兴”)分别提供不超过450万元、1200万元、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公司按持有安徽华创38%的股权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由上述公司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持有安徽华创38%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夏迎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何仕生先生为安徽华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迎松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华创智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华创智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21 年5月20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669号7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王 鹍
  6、注册资本:1,952.4663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LJEG98R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
  10、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其38%股权,徐兴持有其26.505%股权,王鹍持有其26.505%股权,广西泥藕智能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滁州市华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1%股权,滁州市华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14%股权,滁州市华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14%股权。
  11、安徽华创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5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马山庙路2号3栋103室
  5、法定代表人:徐兴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0ERL1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真空镀膜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财务数据
  ■
  10、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华创持有其100%股权
  11、华众鑫东莞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1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嘉年路97号2#车间
  5、法定代表人:班尧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D4EYE45C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县制造;模具销售;海绵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
  10、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华创持有其100%股权
  11、华众鑫嘉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涉外及国内信用证、外币贷款、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
  3、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等有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安徽华创、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华创、安徽华创的全资子公司华众鑫东莞及华众鑫嘉兴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为被担保对象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同时,已要求安徽华创、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夏迎松先生应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意见
  安徽华创为公司参股公司,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是安徽华创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用于开展经营业务。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安徽华创、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授权相关事项
  1、超过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华创、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时,公司在提供上述担保时,参股公司对本次担保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华创及其下属企业在过去一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83万元元。
  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18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9.1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9,396,047.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94,547,151.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9,130,428,727.32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194,516,162.11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473,462.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63,297949.40元(含2025年中期分红65,824,487.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5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24,069,360.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95,393.40万元、272,365.30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10%、9.95%,均低于50%。
  (四)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3,297,949.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57%,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及公司情况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格局激烈,技术变革更新快,公司日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资金投入需求较高。现阶段,公司在稳步推进汽车业务智能化升级的基础上,同时战略布局人形机器人领域及超算中心液冷领域业务发展,增强与行业领军企业的业务合作,围绕“国产化推进、技术迭代升级、产业补强补全”核心战略,做好公司产业升级。
  2、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原因
  当前,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持续上升的严峻复杂局面,客观上需要保存部分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依托全球化布局与核心技术优势,持续完善产业布局。适度留存经营收益,能够为公司把握新兴发展机遇、深化业务拓展提供稳定资金支撑,助力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回馈广大股东。
  3、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转型布局、优化整体产业结构,赋能长效高质量发展。后续公司将结合经营规划与业务拓展合理统筹资金配置,持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提升资本运作与项目投资能力,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4、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5、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提交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同时,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其他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考虑到公司2025年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金额为24.6亿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7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9,985.7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1,985.7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中鼎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拟对2026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决策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并在中期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3月1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200.0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00.0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5,045.5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08,245.6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1,029.52万元,2025年度使用7,216.1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22,747.49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2,747.4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账号1317090019200569921)账户已于2024年12月30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216.1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根据公司2019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19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86.02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3:根据公司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4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3,487.28万元。
  注4: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注5: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2: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绿色算力布局,推动公司数据中心业务高速发展,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绿算”)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3MADKJ3FP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锦川大道200号4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郭守龙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与联通绿算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联通绿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双方围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产业运营产品及服务,承诺给予乙方特殊优惠与合作方式。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网络传输、云计算和物联网、绿色算力产品及服务,承诺给予甲方特殊优惠与合作方式。
  (一)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甲方入围乙方算力相关设备供应商系统,就液冷系统、高端密封及流体系统等相关热管系统及一体化设备等核心产品,按照数据中心建设或算力服务项目需求开展客户推介,并在同等技术规格下优先与甲方进行采购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及样板工程。
  (二)算力服务合作方面:甲方在内部算力服务租赁业务及IDC机柜租赁等需求和发展的外部算力业务客户优先考虑租赁乙方服务,乙方按照优惠价格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价格以签订业务合同为准。
  (三)技术联合研发方面:双方发挥各自领域优势,共同引导、吸引人工智能和算力客户入驻中国联通三江源绿电智算融合示范园,建立如“零碳液冷智算实验室”等技术合作,在高原环境、绿电波动下的算一电一冷协同控制算法等开展研究,联合申报科研成果及专利补贴,共同受益。
  (四)产业生态引入方面:聚焦“绿色算力”,双方携手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生态链企业共同构建一个高需求、专业化的产业合作体系,形成资源共享,为青海省绿色算力高质量发展及数字青海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五)双方将继续开展在其它关于绿色算力产业领域方面的深化合作。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将有利于双方围绕绿色算力产业,在算力服务租赁、高端产业设备采购、算力产业孵化培育、智算技术联合研究、数字青海建设工作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同时推进公司数据中心业务高速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布局,抢抓绿色算力产业发展机遇,助力公司长远战略布局。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要素1
  ■
  购买金额:5000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产品要素2
  ■
  购买金额:5000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至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审批程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或“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于2026年4月18日与中鼎股份签订了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账号1317090019200569921)账户已于2024年12月30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9,985.7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1,985.7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截止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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