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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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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0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公司主要布局宁波、杭州等长三角区域、浙江省内核心城市,不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市场占有率。从产品定位上,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好房子”建设部署要求,主要开发满足自住型需求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住宅精品,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地产开发方面,公司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并对持有型物业进行商业运营,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购房者信心逐步恢复,但市场分化仍比较明显。荣安地产坚持长期主义,始终秉持工匠精神,追求一流的产品和品牌,坚持客户至上、精品品质,力保完美交付,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和严格的财务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约55.64亿元,主要来自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结转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0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706,015.01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03,703,264.73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051,310,209.72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085,560,218.2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556,021.83元,分配利润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028,314,406.14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战略实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的考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一)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及20亿元的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及担保条件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确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
  (五)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七)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1.公司名称: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信”)
  2.成立日期:2020年 08月3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坊81号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荣信”100%股权。
  8.关联情况:“宁波荣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宁波荣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担保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0,1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0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方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3.1公司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应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在公司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领取董事薪酬。
  3.2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薪酬发放
  4.1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4.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
  4.3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年发放。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0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闫国庆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9、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5、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6、审议通过《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7、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劳务服务。2025年度,公司与荣安物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35万元,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00万元。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十一)荣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未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十二)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间接持有荣安物业51%的股权且担任荣安物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荣安物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十三)履约能力分析:荣安物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健,拥有较高的客户服务口碑,是“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荣安物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荣安物业的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2026年度,公司拟接受荣安物业提供劳务服务的总额预计为26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
  公司接受荣安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支付,一般按照月度、季度结算支付。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交易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有序稳定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即人民币23.36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4.67亿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遵循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则。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公司在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亦根据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利益,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授权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1,86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具体请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669.79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一致。
  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569.6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9,239.45万元,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9,239.45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866.88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0,866.8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体现。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3.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7”,投票简称为“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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