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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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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31,123.63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为践行既定发展战略,公司在内生增长的同时,寻求外延式发展,以实现多元化经营的目标。在原有液晶显示屏相关产品及仪器仪表、配电设备的业务布局基础上,公司加速构建新业务增长曲线,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并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生效。
  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定,2025年11月25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执行了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自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之日起,标的公司所有风险、责任及损益均转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2026年1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根据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约定,2026年3月4日,公司与相关方完成了标的公司对应60%股权均变更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6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根据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约定,2026年4月3日,标的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管账户付至总交易对价额的95%,即尚需支付人民币97,250万元;在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将交易价款余额(总交易对价的5%,即人民币16,750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
  2、中恩云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中恩云科技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中恩云信息、中恩云科技拟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中恩云科技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中恩云科技和中恩云信息分别与招银金租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恩云科技、中恩云信息以其与客户签署的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招银金租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中恩云科技享有的债权提供担保,并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恩云科技与招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以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申惠碧源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招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申惠碧源与招银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上述合同均已生效,申惠碧源配合招银金租办理了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登记手续。
  3、公司参股基金投资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苏州元禾厚望长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长芯贰号基金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对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盛合晶微”)完成了股权投资。
  盛合晶微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盛合晶微,股票代码:688820,发行价格为19.68元/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占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芯贰号基金持有盛合晶微42,400,000股(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为2.2762%,公司间接持有盛合晶微约330.72万股(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约0.1775%。长芯贰号基金持有盛合晶微股份限售期为自盛合晶微上市后36个月。
  4、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5)内02执647号之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4日10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持股5%以上股东林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李洁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6,521,028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6,521,028股已流拍。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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