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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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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步推动产业高端化、生产规模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内在价值,从平衡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基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业绩及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展望,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兼顾发展的同时积极响应中期分红政策导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分红方案以及实施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一)中期现金分红前置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长期发展。
  (二)中期现金分红上限
  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五、风险提示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中期实施分红的实质承诺,后续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当期经营情况、资金周转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等因素,审慎作出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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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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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48,437.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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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6,018.40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418.90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8,437.3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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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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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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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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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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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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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品种: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合成橡胶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纸货、掉期等衍生品工具。
  4、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国内外各大期货/纸货交易所。
  5、交易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6、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石化及化工新材料、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通过运用成熟的衍生品工具,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进而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3、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长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牵头建立工作小组,作为管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制定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拟于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投资种类为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合成橡胶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投资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积极活跃,流动性较强。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但同时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在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油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在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而带来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远期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控措施
  (1)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并严格执行,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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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影响,提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稳定性。
  2、交易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与融资利率相关的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期货、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
  4、交易场所: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5、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6、交易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等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必要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
  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结合公司的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化解经营及融资业务衍生的本外币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
  2、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3、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长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牵头建立工作小组,作为管理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制定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将于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用以管理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子公司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期货、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由所在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但同时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及利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在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2、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套利交易。
  (2)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并严格执行,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并将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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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同时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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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6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628.60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2.72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95.88万元。本次冲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后认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冲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定力,坚守做强主业,深耕一体化发展
  公司在石油石化、聚酯化纤与高端化工新材料领域深耕多年,依托三头并举的一体化化工原料供应平台,扎实推进“1+N”发展战略实施,不断强化下游产业链建设,公司在现有众多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已形成自己独特的优势。
  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PX产能280万吨/年、PTA产能630万吨/年、纯苯产能超过100万吨/年,产能规模均位居国内前列;同时还配套有苯乙烯产能45万吨/年、苯酚产能40万吨/年、丙酮产能25万吨/年、环氧丙烷产能20万吨/年等产品。公司芳烃链产品的总产能合计超过了1000万吨,已打通“原油一PX一PTA一聚酯化纤”的全产业链,可根据市场及上下游行业动态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充分发挥一体化布局优势和规模优势。
  此外,公司拥有90万吨/年EVA、10万吨/年POE、104万吨/年丙烯腈、34万吨/年MMA、2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13万吨/年PETG、3.8万吨/年EC、7万吨/年DMC等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其中EVA、POE、丙烯腈产品产能均处于国内龙头地位,对产品定价具有影响力。
  公司产品规划与部署充分发挥公司产业一体化优势,符合公司“1+N”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不断完善产业链和产品链的突出成果。公司持续深化下游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化工企业,为新型工业化转型做出贡献。
  二、秉承创新驱动未来,引领行业绿色智能化发展道路
  当前石化行业产业结构正在重塑,可持续发展正切实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面向未来打造了世界一流的“绿色运营-智能生产-可持续发展”生产体系,确保实现可持续的未来。
  2025年,公司加快向数智化工厂转型,通过应用智能化技术实现运营效率提升。公司通过搭建炼化生产优化大模型,实时跟踪测算重点装置效益,助力公司优化排产;应用行业先进控制优化软件实现对整个工厂装置的控制、监视、操作智能化管理;投用黑灯实验室,显著提升检测运行效率,减少生产安全隐患;启动采购系统智能化升级,推进设备助手等场景应用试点,完成本地大模型部署。2025年,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获得工信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智能工厂和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醇基多联产智能工厂获评“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在践行绿色化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一方面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生产体系,在源头投用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减碳,生产过程利用全产业链上下游流程联合、物料互供、能源耦合、二次回收,有效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一方面不断研发投产绿色产品,真正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面绿色化转型。目前,公司拥有两条全球首创的绿色产业链,一是用二氧化碳生产聚酯纤维,通过碳捕集技术将二氧化碳转化为纺织服装原材料;二是用废弃矿泉水瓶生产聚酯纤维,“变废为宝”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效平衡。公司积极践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走出了一条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纽带,互联互通、共生共赢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制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2025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推动规范运作。公司制定各项会议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权责范围,推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特征明显,具有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及经验等方面的互补性,为公司带来更全面、更多元的视角。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11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注重股东回报,“共同成长”方为共赢
  公司兼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并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
  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3,712,060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6,611,226,689股为计算基数)比例为3.38%,合计增持金额为202,031.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91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12月16日公司总股本6,611,230,317股为计算基数)比例为0.92%,增持金额为57,681.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丰富回报手段,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五、构建多层次投资者关系,市值管理以价值传播为核心
  公司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市场沟通机制,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主动交流,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为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公司全年共披露184份中文文件以及33份英文文件,在充分的信息披露基础上,公司不断增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不断巩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信关系,持续以高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热线电话、投资者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并由专人负责解答回复,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2025年,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组织投资者交流会议,向市场解读公司最新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各类型投资者策略交流会议,倾听资本市场声音,全面提升投资者价值感知。通过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公司认真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好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循环,从而为公司树立诚信、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形象,充分做好公司的“价值传播”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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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缪汉根先生,独立董事任志刚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财务负责人胡贵洋先生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
  三、参会方式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yWjx5tCCI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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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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