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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10,579,910.04元,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5.17万元。2025年,公司核心游戏产品《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新增美洲等区域上线运营,前期流量投放、市场推广等费用较高,对当期损益产生阶段性影响;通信信息业务受行业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毛利率下滑。此外,受公司参股的部分企业经营不及预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延长等因素影响,对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综合上述因素,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出现亏损。尽管业绩短期承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深化管理和人才体系建设,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业绩增长积蓄动能。 1、移动游戏业务:持续布局海外市场,深化研运一体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游戏精品化研运理念,践行“文化出海”战略,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4亿元,同比增长68.66%。 2025年,公司自研核心产品《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实现总流水9.58亿元,同比增长24.25%,在港澳台、东南亚、韩国、中国大陆、日本等区域保持稳定运营。该产品于2025年5月在美洲区域上线,系子公司上海骏梦首次在海外自主发行运营,首发成绩亮眼,成功登顶多个国家及地区AppStore游戏总榜TOP1。本次海外运营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上海骏梦已建成覆盖产品研发、全球市场推广、本地化运营的全链条业务体系,为公司游戏业务全球化发行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上海骏梦及《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项目成功入选“2025-202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 公司自研产品《秦时明月》自2024年自主运营以来,依托上海骏梦精细化研发与运营发行,运营成效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流水超8300万元,同比增长37.81%,创下近五年流水峰值。 此外,公司同步推进《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欧洲、中东等区域的上线筹备工作,立项开发《秦时明月》H5等新品,持续为后续业绩增长注入动力。 2、通信信息业务:夯实核心优势,聚焦重点行业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调整通信信息业务结构,积极推进业务数字化、AI化转型,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同比下降9.43%。 公司持续深化与中国移动设计院、中讯邮电设计院、福建邮电设计院等头部设计院的合作,深挖现有业务区域资源,中标中讯邮电设计院2025-2026年河北、北京、青海等省份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初中标中国移动2026-2027年山东、贵州、云南、广西、湖北等省份的规划设计采购项目,保障公司通信设计业务基本盘。同时,公司紧抓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机遇,主动退出低毛利、非核心战略方向项目,优化业务类型,并聚焦核心客户和目标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6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管理层将紧扣年度方针目标,从多维度强化经营管理,提升各业务板块净利润,力争各项经营指标向好改善。 1、移动游戏业务:持续深化研运一体,立足长线游戏运营标杆 2026年,公司将立足长线游戏运营标杆定位,聚焦RO系列、《秦时明月》等游戏产品存量市场的精细化研发与运营管理,充分运用AI工具提升在线游戏运营效益,深化本地化内容更新,进一步增强用户粘性与付费深度。公司已于一季度启动《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在欧洲、中东等地区的发行运营工作,力争该产品在新区域再创佳绩;公司将积极推进《秦时明月》H5游戏研发及前期发行工作,争取早日上线。 2、通信信息业务:通信设计业务提质增效,AI助力数字赋能业务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与中国移动设计院、中讯邮电设计院、福建邮电设计院等头部机构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以高品质项目交付能力树立行业形象,强化品牌影响力,确保传统业务稳健增长。在创新突破方面,公司将以信息化、数字化项目为切入点,深度挖掘行业AI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与行业信息化需求深度融合。 3、善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加强投资及业务孵化能力 公司将围绕战略布局,积极挖掘并购与投资标的,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同时,公司将和垂直行业头部企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通过对外合作方式,共同探索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路径、新模式。 4、持续推进经营管理优化,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激励 公司将进一步梳理组织管理架构,完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稳步推进经营管理AI化转型,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将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完善长周期激励与绩效绑定机制,引进市场拓展与技术研发类高端人才,并激活人员队伍活力。 此外,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引领下的企业文化建设,秉持“安全、健康、可持续”的经营理念,践行“成人达己、成己为人”的核心价值观,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悦读”“乐跑”等活动,在奋斗中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6年4月17日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杨方熙、缪福章、叶宇煌、詹智勇、朱霖、欧永洪、陈章旺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方熙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并签署相关材料。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51,704.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062,264.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9,060,323.7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10,579,910.0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考虑在游戏研发及运营、数字化新基建等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在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概述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下属公司包括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梦”)、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富春”)、 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泰科”)、福建中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皓通”)、福建欣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欣辰”)、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城”)。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下同。 2、下属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富春、中富泰科、中皓通、福建欣辰、成都智城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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