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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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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8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金建林、雷涛、夏海峰、王玉玲,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马更新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公司决策实施,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历任独立董事王帅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现任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马更新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后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乐君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文川)》《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帅)》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战略项目和新业务方向,各项重点工作按计划达成既定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6年度的工作计划作出合理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方面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袁隽、金建林、雷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在公司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捐赠额度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对外捐赠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超出公司总经理审批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将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对于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和签署的协议为准。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四)实施程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在公司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方案中未尽事宜,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
  注:担保余额90,186.1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所致,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886.1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886.1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断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采购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1,87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8.84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隽、金建林、雷涛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针对“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期间满额的订单情况”预计发生额为18,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前述预计发生额度内产生8,658.76万元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
  注册资本:328310.4037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冰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租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园林绿化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746,917.2万元;净资产:586,638.7万元;营业收入: 1,490,201.5万元,净利润: 53,496.8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2、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超前路11号四幢一层115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伟昌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8.70万元,净资产:853.57万元;营业收入:2,460.59万元,净利润:37.87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5%,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担任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3、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10号山灵数码A栋D220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毅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73.80万元,净资产:548.93万元;营业收入:393.86万元,净利润:22.58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4、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13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7.82万元,净资产:2,200.61万元;营业收入:733.45万元,净利润:67.10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直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持股比例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5、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9.89万元,净资产:499.1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8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雷涛先生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文》”)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识别与核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分析,其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及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5.42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00.81万元,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24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89万元。
  2、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2.67万元。
  3、固定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9.49万元。
  4、商誉,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33.09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为-1,895.42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项目组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雪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雪、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一次监管管理措施。
  (三)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经验等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真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告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3、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66名,首次授予数量132.4170万份,并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6、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1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
  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1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成。
  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43号),公司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相关费用。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直真科技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直真科技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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