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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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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合”)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拟为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99,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授权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被担保人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各类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业务、国际信用证及项下业务、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票据池业务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授权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能实施。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48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金宏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14层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农药、化工产品及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为205,216.23万元,负债为95,185.99万元,资产负债率46.38%;股东权益为110,030.2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8,830.22万元,利润总额727.05万元,净利润522.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宏伟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胜利路中段北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生物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为272,845.28万元,负债为185,124.89万元,资产负债率67.85%;股东权益为87,720.4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27,508.85万元,利润总额-14,737.50万元,净利润-12,382.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03%,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3.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67,89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
  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随着公司海外市场业务不断拓展,来自汇率的汇兑损益大幅波动,导致外汇资产风险敞口较大。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远期结售汇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制定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2、公司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时,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与金额进行交易,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如果客户确实无法按期付款,公司将协调其他客户回款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或者向银行申请延期交割。
  3、公司通过银行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可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6,080,943.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152,922.67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605,970.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28,930.6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6,080,943.0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4,152,922.6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4,152,922.67元。
  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公司生产运营、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及项目建设需长期且稳定的资金支持,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柳金宏先生、韩岩先生、李岩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5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双方为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公司拟与供销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公司与供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结算及信贷等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3、公司与供销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8279949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1H21100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供销总社全资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供销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供销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674,935.04万元,负债总额569,595.4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9.09万元,净利润1,924.5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供销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供销总社。
  3、履约能力:供销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4、供销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公司通过供销财务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信贷等金融服务。本次协议有效期1年,所约定的交易限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供销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信贷产品服务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收取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
  供销财务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供销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公司与供销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原则
  1、协议双方同意,由供销财务公司按照本协议及具体独立协议(如有)约定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供销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3、协议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供销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的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
  (3)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4)供销财务公司确保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1)供销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合同有效期内,供销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供销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符合供销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供销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2)在合法合规且满足供销财务公司内部授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供销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上述第(1)款约定的业务种类,额度有效期为1年,自供销财务公司按照内部授信相关规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内的单笔业务合同期限可晚于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3)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4、其他金融服务:
  (1)供销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向公司提供供销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2)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另行订立独立的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监管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公司、供销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该变更和解除书面协议的签署不得影响依据本协议双方另行签署/开展的独立协议/金融服务,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除外。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供销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供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可以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风险评估情况
  供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董事会、监事、各委员会及下设部门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未发现供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供销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供销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内部控制到位,财务指标良好,监管指标符合规定,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八、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并成立供销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公司应当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供销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如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供销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供销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供销财务公司出现风险处置预案中规定情形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风险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制定风险处置临时方案,第一时间上报公司董事会现有风险情况。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敦促供销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贷款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订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当根据存贷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九、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供销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51,434.86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供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协议条款清晰合规,其提供的服务可优化公司资金配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联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1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议案8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3、议案5-11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14层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等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登记表(见附件三)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7: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颜世进、徐伟勋
  电话号码:0531-88977160
  传真号码:0531-88977160
  电子邮箱:dongban@sdznlh.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14层
  邮编:250014
  8、会议会期及相关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42”,投票简称为“中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42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业,锚定战略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历经多年发展,已形成完整的农药研发、生产、销售体系,打造了“中间体+原药+制剂”完整产业链,为国内外农化行业及广大用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低毒的农药原药、制剂产品。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准确定位细分市场,在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等新烟碱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品牌、技术服务、田间应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深耕农化行业主业,构建兼具增长动能与抗风险能力的业务体系,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聚焦主业,深入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挖掘自身竞争优势,科学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性引领和系统性支撑。公司将坚守安全环保生产底线,强化质量管理,合理规划生产计划,提升产能利用效率;把握国际产业转移与国内产业结构优化机遇,加强品牌和渠道建设,持续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做好春耕农资保供及救灾农药储备相关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统筹推动规划项目落地实施,稳步优化产能布局,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强化流程管理与成本控制,深入推进降本增效,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速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发展运用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坚持“强长延链、以仿为主、仿创结合”的创新发展理念,以产学研合作为抓手,聚焦化合物创制、新剂型开发、工艺技术优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成果不断涌现,技术和产品储备不断增加。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山东智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具备CMA资质和CNAS认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获得71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其中6项发明专利取得63个国家的授权。公司先后参与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多项国家和地方研发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研发创新与主业发展、市场需求的深度绑定,加大环境友好型绿色农药新产品开发力度,稳步推进创制产品开发和商业化进程,推动技术优势快速转化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与效益优势。
  公司将根据安全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陆续完成对现有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安全性和稳定性。全面提速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纵深推进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管理流程优化及数字化工具落地应用,依托数据赋能生产经营管理。加强资金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业财一体化建设,实现研发、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流程的数字化、标准化,建立全面的数据分析体系,为决策提供支持。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持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薪酬向生产、研发、营销等核心业务及核心岗位倾斜,强化人才培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企业管理从“经验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不断提高组织活力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健全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公司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夯实规范自律的制度基础,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营层各层级依法合规运作;依据监管法规及时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以及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等职能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投票权等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将公司长期发展、经营管理业绩与个人薪酬水平深度挂钩,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公司实现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时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和重点关注事项,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守好上市公司合规红线;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规定,以切实行动维护和支持公司稳健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升回报水平,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一2027年)》,健全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公司将综合统筹业务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股东投资回报、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等因素,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公司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精神,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方案等举措,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长期投资价值提升,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五、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加强沟通与诉求反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不断丰富交流形式,着力提升沟通效率与效果,通过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电子邮件、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在公司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形成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多元化渠道;对接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到公司参观调研,并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建立投资者沟通管理台账,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投资者诉求。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良好投资者关系生态,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公司将全力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强化创新,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规范治理、稳健经营与负责任态度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协同提升,提升股东回报能力,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证券简称:中农联合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6年1月19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给予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与致同所商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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