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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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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全球市场
  据乘联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1-12月,全球汽车累计销量达9,647万辆,同比增长5%。2025年1-12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2,271万台,同比增长27%。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欧洲市场乘用车销量约为1,327万辆,同比增长2.4%。主要市场方面,德国乘用车全年销量同比增长1.4%,达到约286万辆,市场小幅回暖;英国全年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5%,至202万辆;2025年西班牙汽车销量同比大涨12.9%,约为115万辆。2025年1-12月,美国汽车销量为1,664.17万辆,同比增长1.8%。
  2、中国市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年产销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市占率方面,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成为中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具体来看,1,649万辆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中,国内销量占1,387.5万辆,同比增长19.8%;出口占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光束汽车、奇瑞捷途、福建奔驰、吉利汽车、吉利商用车、广汽乘用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大陆汽车和欣旺达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2,551.70万元,同比减少16.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2,098.98万元,同比减少9.6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82.55万元, 同比减少2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184.6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782.94%。本报告期大额亏损主要是因实际控制人违规办理供应链金融、全资子公司被诉讼等事项计提损失10,619.99万元。剔除以上损失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32万元,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事项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受托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经营根基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结合环境和行业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秉持着“质量至上、效率优先”的经营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生产调度,合理安排原材料的库存、采购和生产订单的下达,全方位强化运营管理水平。面对汽车市场的机遇和挑战,公司致力于稳固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现有业务基础,持续挖掘增长潜力,推动其稳健前行。在此过程中,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全方位增强公司核心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股东回报,提升价值贡献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利益,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健的经营,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针对当前分红受限的客观现实,公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投资者关系为纽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公司透明度。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机制,努力提升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认同度,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防线
  正视公司当前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全面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与流程,填补制度漏洞,明确关键控制点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内控宣传与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尤其是投资、内审、财务、证券、采购、销售等部门的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建立内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与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闭环整改,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合规运营。
  四、强化履职担当,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持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其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传达、宣贯工作,督促“关键少数”积极学习掌握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强化“关键少数”的职责意识和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鸿顺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建沧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生效之日止。
  赵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赵秋先生:男, 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学历,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厦门长菱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鸿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联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宝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预案: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846,724.99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5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8,725,688.1元。
  鉴于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鸿顺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详见相关附件,其中第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次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288.2万元,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内部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岗位领取相应薪酬,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不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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