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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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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板块:
  ■
  (2)公司的主要产品
  ① 微特电机及组件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领域主要产品的具体介绍和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
  ② 精密给药装置
  公司的精密给药装置具有精密控制、微量注射、推力稳定、一键注射、注射针头隐藏等优点,能够有效降低患者尤其是幼儿、青少年患者的注射恐惧感,提升用药依从度,受到医药行业客户以及患者的良好反馈。
  公司的精密给药装置已成功应用于矮小症、糖尿病、骨质疏松、不孕不育、帕金森等多种疾病的临床治疗中,并在新型糖尿病药物(如GLP-1受体激动剂)给药、肥胖症治疗及美容玻尿酸填充注射等前沿领域,公司已有多款在研产品布局并推进研发。
  精密给药装置的产品介绍和示例如下:
  ■
  (3)行业地位
  在微特电机及组件领域,公司深度服务于国内知名家电集团,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与稳定的供应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长期信赖与战略合作。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公司作为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注射笔专业制造商,已与众多国内外领先的生物制药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后续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贵州全安密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对本次重组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013、2025-015)。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终止协议》。
  2、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同时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对“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项目的建设期。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点为2026年底。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1.2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1.0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439.1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43.24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84.17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9.6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1: 2025年度为拟派发金额。
  注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上市,2023年尚未上市,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4 年度、2025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4,820,935.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且公司上市不满三年,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等规定。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9.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但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核销金额共计31,275.43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9.07万元,核销部分应收账款31,275.43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729.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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