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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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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导航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毕垒、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副总经理梁永杰在北京六分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北京六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六分科技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国清
  注册资本:40,674.6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滨河大道9285号中洲滨海商业中心二期1栋A座二十五层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汽车安全系统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毕垒在佑驾创新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佑驾创新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佑驾创新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长沙市海图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峻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科技创意园3栋
  经营范围: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智能电网技术、无人机技术的开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基础、地理信息、智慧城市与智慧楼宇、应用的软件开发;高新技术服务;安全咨询;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物联网智能产品、汽车智能系统组装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集成;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工程测量;智慧城市的相关服务、规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电网技术咨询;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科技技术服务;智能化技术的研发、转让、服务;汽车智能系统组装产品设计;物联网技术服务;测绘服务;智能技术咨询、服务;智慧交通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应用;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霍敬宇在海图科技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海图科技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图科技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地图数据、硬件终端等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从关联方采购软硬件、接受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6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2026年初至目前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确认,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6BJAA7B0290),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35,417.1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869,209,34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8,191,320.2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95,250,245.76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关指标如下:
  ■
  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特殊情况是指如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人民币;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2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35,417.11元,每股收益为0.0443元/股,每股收益低于0.1元人民币,属于净利润为正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
  公司管理层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效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56栋亦庄四维图新大厦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盈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任光明、王小川、王啸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离任董事李克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6BJAA7B0290),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35,417.1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869,209,34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8,191,320.2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95,250,245.76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35,417.11元,每股收益为0.0443元/股,每股收益低于0.1元人民币,属于净利润为正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6年最终的审计收费,合计不超过24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18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共计52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18家银行申请授信及债权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程鹏在上述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对2026年初至目前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确认。
  关联董事程鹏、毕垒、姜晓明、霍敬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任光明、王小川、王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为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下属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拟将其展期至2027年6月30日。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关联董事程鹏、毕垒、姜晓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公司为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1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议案及2026年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部分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1)董事薪酬: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对应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及实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金。
  (3)薪酬构成: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构成。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9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
  202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52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91,040.13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发行费用121.43万元,发行费用应由募集资金支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了财务顾问费用106.00万元,财务顾问费应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15.43万元,已于2017年8月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0.002万元,手续费支出0.02万元。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351.15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
  截至2021年2月2日止,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40亿元,于2021年2月3日止,扣除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5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443,396.23元),本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款人民币3,974,5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垫支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额144.34万元,该部分费用应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1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该部分费用由募集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22.83万元,已于2021年3月31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
  1)2025年度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3,616.11万元,其中:
  投入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款15,983.09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款4,325.34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款13,307.68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度利息收入1,780.44万元,手续费支出0.31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41,543,138.54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与该项目相关的银行账户已于2023年12月销户;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与该项目相关的银行账户已于2026年1月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将原拟用于在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购买办公楼的11,68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为自主建设,即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综合大楼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2,834.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834.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2,833.27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的金额为2,833.27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完成100%。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32.6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299.1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收购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募集资金利息两部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发科技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61,592.18万元,交易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2,992.82万元现金对价后,配套募集资金结余为39,842.42万元,加上配套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958.10万元,减去累计支付的手续费支出2.1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结余及利息、理财收益金额合计为46,798.39万元。
  公司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9,842.42万元,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119.58万元,合计金额45,962.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2,166.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已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166.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2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2.24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3、2021年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4,51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100%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9,90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440.31万元,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100%完成。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项目进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由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变更为2016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随着市场需求和应用环境逐步清晰,通过对原有高精度地图产品的重新定位,形成面向不同应用诉求的软硬件一体产品组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子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分别延期至2028年12月和2026年12月;同意终止“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项下研发子项目:Low cost DA芯片AC8005和视觉处理芯片AC6815,同意新增研发子项目:高性价比网联仪表SoC AC8117和高性能5G车联网IVI SoC AC8277。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调整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追加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53,156.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74,340.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不超过11,713.8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9,470.20万元的募集资金利息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预测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预测净利润为71,753.94万元。在承诺期满后,如杰发科技三年累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将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对交易对价予以调减。在此基础上,主要交易对方雷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联发科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补充承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约定公式计算的交易对价调减金额如超过6.4585亿元,除其中6.4585亿元部分仍按《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由杰发科技全体股东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外,超出6.4585亿元部分的82.90%将由雷凌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联发科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为64,585.00万元。2018年度结束后,杰发科技因三年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交易对价应调减金额为61,592.18万元,将从公司尚未支付的64,585.00万元现金对价中扣除;即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全部现金对价292,867.15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三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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