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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8,181,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的保障主体,是我国核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天然铀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致力于建设“以铀为本、国际一流”的矿业公司,承担着打造“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使命。公司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先后攻克多层矿协同开采、“三高”(高钙、高铁铝、高矿化度)铀矿浸出、零散矿体回收等采铀难题,形成了以CO2+O2第三代地浸采铀技术为标志的复杂砂岩铀矿地浸开发技术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具备了天然铀经营各环节完整高效的组织体系、队伍体系、能力体系、技术体系,形成了以砂岩铀矿为主体、硬岩矿山为补充的国内天然铀产能布局。公司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海外铀资源开发业务,重点布局非洲、亚洲等主要产铀区。其中,公司位于纳米比亚的罗辛铀矿产量位列全球前列。 公司是推动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公司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在湖南衡阳建成的以独居石为原料、高效回收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在江西赣州建设的国内单体产能最大的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公司具备稀土能源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系统处理能力,实现战略资源管控、资源综合利用相统一,具有资源利用节约化、集约化、高效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效能,填补了产业空白,推动了放射性共伴生产业发展。公司创新性使用绿色高效氧压浸出冶炼技术,成功应用于河北张家口极难选、复杂的包裹型胶硫铀钼原矿处理,实现铀、钼规模化高效浸出、有效利用。公司在湖南耒阳建设的钽铌矿综合利用项目正式投产,进一步引领产业绿色、高速、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天然铀采冶、销售及贸易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天然铀、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铀、稀土、钼、钽铌均属于战略性矿产资源。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天然铀业务 公司的天然铀业务包括国内外采冶、销售和贸易业务,天然铀产品有重铀酸盐、八氧化三铀两种产品形态。天然铀是保障核能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用于核电及国防等领域。 2、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 公司的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包括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业务,产品主要为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氯化稀土是稀土氧化物的主要原料,应用于稀土冶炼领域;四钼酸铵是钼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作为钽铌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电子、航空航天、医疗、超导等多个领域。 (三)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天然铀采冶、销售及贸易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中国铀业所属行业为“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所属行业小类为“B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 2025年,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国内核电产业积极安全有序发展,为天然铀市场进一步打开空间,中国铀业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从外部环境来看,2026年3月10日举办的第二届核能峰会上,我国宣布加入《三倍核能宣言》,其核心目标是到2050年将全球核能装机增至2020年的三倍。根据世界核协会(WNA)《核燃料报告:2025-2040年全球需求和供应情景》预测,到2040年,全球反应堆铀需求预计将增加至15.05万tU,最高将增加至近20.46万tU。公司主动加大在非洲、中亚等主要铀资源富集区的开发力度,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海外布局,以分散单一区域依赖带来的供应风险,提升全球铀资源掌控能力。 其次,国家政策层面对公司形成全方位支持。天然铀产业是核工业发展的基石,公司开展天然铀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以及相关行业政策。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与“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前者通过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保持核电的稳步快速增长,确保了铀资源需求稳步增长;后者则从资源安全角度,为铀矿勘查开发及海外供给提供了战略保障,共同构成了行业发展的核心政策支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将IPO募集资金重点投向内蒙古纳岭沟、巴彦乌拉等地的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项目,将大幅提升国内天然铀自主供应保障水平。 再次,下游需求持续增加。自2019年核电核准重启以来,我国在2022-2025年连续4年核准10台及以上核电机组。截至2025年底,我国在建反应堆35座,在运、在建和核准待建核电机组共有112台,连续第3年居全球首位,为公司提供了确定且稳定的增长空间。作为中核集团和华能集团核电天然铀独家供应商,公司与下游客户通过长期框架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产品之一的氯化稀土也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需求加速释放。 最后,良好的价格预期支撑业绩不断提升。在核电需求增长和供应端扰动等因素推动下,近年来国际天然铀价格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在行业地位方面,中国铀业常年位列全球前十大天然铀生产商,在国内天然铀产业中具有主导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境内外6宗铀矿探矿权、19宗天然铀或铀钼矿采矿权,资源控制量丰富,区位布局优势明显。公司背靠中核集团,拥有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产业支撑,享有我国核电快速发展的红利,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1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25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中国铀业”,证券代码为“001280”。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181,818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20,000,000股变更为2,068,181,818股。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30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会议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4号楼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中国铀业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4号楼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笑彦 联系电话:010-64270515 传真:010-64270311 电子邮箱:lixiaoyan@cnuc.cn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80”,投票简称为“铀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26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基本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5,440,141.75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2,107,070.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11,103,736.91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492,539,446.16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含上市当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8,181,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7,727,272.6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公司承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上市,2023年度和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2、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含上市当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59,618,978.34元、775,744,907.34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9%、2.41%。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审计与风险管理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中核财资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张红军先生、姜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法定代表人:胡孟 注册资本:2,11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资金管理、融资服务、国际金融服务等财资管理服务。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核财资的总资产63,389.5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35.57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5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86.81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核财资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核查,中核财资非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违约与违法违规记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核财资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内容 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内容为:乙方向甲方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或双方另行协商的其他交易。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三)交易价格 1、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乙方给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的年度贷款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7亿元。 (2)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的累计交易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0.1亿元。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汇总,并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中核财资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核财资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建立了《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查验中核财资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中核财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中核财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中核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获得持续优质的金融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核财资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均为0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国铀业与中核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中国铀业与中核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人对中国铀业与中核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审计与风险管理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1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8.181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997.2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34.7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262.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第1-0008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1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97,132.23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71,755.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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