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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51 公司简称:盛邦安全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本年度关于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项“风险因素”中“(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备的网络安全产品和创新的网络安全服务,拥有完善的盈利、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的网络安全软硬件产品的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公司研发并销售的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安全产品与服务、网络空间地图类产品、卫星互联网安全类产品等。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以创新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两精一深”的研发理念,坚持自主研发、快速迭代的总体思路,在研发过程中深入融合AI能力,实现产品的加速落地和市场转化。公司自主研发的统一操作系统平台RayOS,通过建立适配国产化、云化及虚拟化的通用基础操作系统,可运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基于RayOS平台,公司将网络安全共性能力模块化/组件化,针对不同市场需求以“搭积木”的方式快速形成差异化产品,提高研发成果复用性,缩短研发工时,提高研发效率。 3、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包括以下三大类:网络安全产品使用的工控机、服务器、数据授权及相关配件; 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相关的第三方软硬件;技术服务。按照行业定制化产品和通用化标准产品的不同,公司分别实行订单驱动式采购和季度预测式采购。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公司采购的执行,按供应商分类建立供应商台账。为满足公司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公司由采购部门牵头,根据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质量、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供应商的信誉度等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对比择优的原则,选择最佳合作供应商。 4、生产模式 公司网络安全产品主要形态是软件或软硬件一体化产品。硬件为服务器、工控机、计算机、网络设备、芯片等,通过对外采购方式获得。公司采用季度预测式和订单驱动式生产模式,直接向客户交付软件产品或将自主研发的软件灌装入硬件设备中,经拷机测试、产品质量检验、入库等环节完成生产交付。 5、服务模式 安全服务包括SaaS服务及专家服务两大类,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云监测、技术咨询及安全保障等服务。公司与客户洽谈、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后,成立安全服务项目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制定服务方案及组织服务实施等工作。 6、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销售采用直接销售与渠道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主要包括终端用户销售、技术能力输出、嵌入式集成销售等几种方式,渠道合作模式主要有国代服务商、签约渠道和项目合作渠道三种形式。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已由传统网络安全能力提供商,逐步升级为兼具场景化实战安全、网络空间地图和卫星互联网安全能力的新型安全公司。公司在场景化实战安全领域积累深厚,具备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和高价值行业客户服务经验;在网络空间地图领域具备先发优势和行业代表性;在卫星互联网安全领域则属于国内较早开展系统布局并形成较完整方案体系的厂商之一。公司的竞争力正由单一产品能力,升级为“底层技术平台+前沿赛道布局+场景化产品化+国家级项目交付”的综合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地位的变化,不仅体现为产品谱系扩大和技术边界外延,更体现为市场对公司身份的重新认知:公司不再只是提供通用安全产品的厂商,而是能够围绕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关键场景和高价值目标,提供体系化、前瞻性和可落地安全能力的特色企业。未来,随着卫星互联网、低空通信、可信数字身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治理等方向持续发展,公司差异化优势有望进一步放大。 截至目前,公司参与编制国家标准12项,申请发明专利百余项,承担科技部重点研发等重大项目十余项,获得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等众多奖项,支持教育部产学研创新基金近百项。 公司以“场景化安全、网络空间地图、卫星互联网安全”的战略为核心,从传统网安向空天地一体化、数智化实战防护全面升级。公司深度参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体系建设,以精准身份鉴权与可信访问筑牢数字身份底座;在卫星互联网领域,凭借EADA内生防御架构、高速加密网关与全链路安全方案,构建测控、运控、接入全栈防护能力,领跑新质生产力下的空天地一体化安全新赛道。 公司积极拓展卫星互联网业务及合作机会,战略投资卫星制造独角兽微纳星空,并在卫星互联网安全、低空经济场景拓展、应急救援等领域,与相关企业展开深度合作,为后续参与卫星建设、拓展卫星应用场景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专业的服务能力和卓越的市场表现,公司产品入选CCSIP《2024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册》16大板块50个细分领域;是数字健康工作委员会“数字健康新质生产力服务平台”首批入驻企业;荣获第二届IPv6技术应用创新大赛三等奖。公司的“低空网络安全技术在无人机多场景中的应用研究”解决方案荣获“2025年度低空经济典型案例”;公司的“低空无人飞行安全防护解决方案”荣获2025数字中国创新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最具投资潜力奖”两项重磅奖项;公司烽火台实验室在2025年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网络安全大赛“网络安全告警日志降噪”赛道斩获全国第二名,为公司AI+安全融合创新版图再添重量级砝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质生产力是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引擎,网络安全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组成部分,既是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筑牢国家数字安全屏障的核心支撑。 1、技术革新将带来网络安全行业新变化 在技术革新驱动的行业变革上,网络安全领域的技术正实现加速迭代与深度升级。AI原生安全正逐步进入应用阶段,生成式AI驱动的智能安全运营中心大幅提升了威胁处置的效率与精准度;量子加密技术快速发展将不断推进密码技术升级,不断融合应用持续落地;云原生安全、零信任架构等新范式将成为行业标配;AI安全、智能体安全等新兴赛道也迎来快速崛起。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网络安全行业将逐步构建起“产品+服务+运营”的全链条生态体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政策驱动需求持续释放,“安全即服务”、“托管安全服务”等融合业态持续普及,行业防护模式从传统被动防御转向“主动检测+智能响应+持续运营”的闭环体系,厂商核心竞争力也向场景化解决方案与订阅制服务加速转型。 未来网络安全领域将向“大安全”生态持续扩张,空天地一体化安全、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服务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安全+算力+网络”一体化交付以及政企共建、产研协同也或将逐步成为行业主流发展模式。 2、场景拓展将推动网络安全行业快速发展 在新兴领域拓展带来的发展新变化上,以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新赛道实现了技术突破与产业爆发的同步推进。低轨巨型星座组网进程不断加快,手机直连卫星技术完成商用落地,星间激光链路、可回收火箭等关键技术实现成熟应用,网络通信时延大幅降低,与此同时卫星互联网安全技术也同步发展,星载防护、数据安全、测运控安全等成为领域核心发展方向。 2025年,商业航天已被纳入国家战略布局,卫星互联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态势凸显,应用场景从应急通信逐步向航空互联、大众消费等领域延伸,“卫星+5G/6G”融合组网、卫星物联网等新业态逐步涌现,行业发展模式也向“央地协同、商业主导”转变,星座租赁、卫星即服务等创新商业模式逐步走向成熟。 未来卫星互联网领域将实现低轨星座全球覆盖与星地网络深度融合,安全防护体系从单点防护升级为空天地一体化全链路防护,高速加密、量子安全将成为领域标配,终端设备或将朝着小型化、低成本化方向发展,太空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将加速催生,“星座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营”的产业生态加快形成,网络安全也将全面融入卫星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其不可或缺的核心组成。 公司紧扣发展趋势,以“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地图+卫星互联网安全”为核心战略,未来将持续深耕“大安全”行业,实现新技术融合,强化“安全+卫星+通信”一体化服务能力,为数字经济与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安全保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84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3.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585.3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2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津贴,其薪酬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因公司不涉及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故暂不拟定此类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将在聘请此类董事的同时拟定其2026年薪酬方案,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待遇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韩卫东回避表决;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流程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权晓文、韩卫东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07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以及确保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3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331.2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101.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0.0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1日出具了《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验字第419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231.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231.0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6,00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表格中合计数如存在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7月17日至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2月10日至15日,公司连同子公司北京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9月29日至30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成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分布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补流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研究后决定,将“网络空间地图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6月。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部分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2025年2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完成回购计划。公司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户金额共计1,500.00万元,回购计划完成后,用于支付股份回购金额为1,205.84万元,剩余294.54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盛邦安全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邦安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09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权晓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薇、王润合,以上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 北京远江星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星图”)、北京远江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江高科”),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韩卫东,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陈四强,高级管理人员袁先登、李慜丰,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方伟,以上人员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9.9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权晓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薇、王润合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在本人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二)公司股东远江星图、远江高科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单位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单位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韩卫东,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陈四强,高级管理人员袁先登、李慜丰,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方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三、相关股东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7月26日上市,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26日收盘价37.52元/股,触发前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锁定情况适用于承诺人持有的遵循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的首发前股份,不包括部分承诺人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06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权晓文召集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1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81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402.7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资产损失为基础,对商誉、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08.7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2,811.5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作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4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5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05-19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上地九街9号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楼二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05-19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任高锋、刘晓薇、王润合、北京远江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盛邦高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盛邦网云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远江星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8日17: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_public@webray.com.cn或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登记需在2026年5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时间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盛邦安全-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盛邦安全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62966096; 邮箱:ir_public@webray.com.cn; 邮编:10008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楼二层。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05-19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08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0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29.4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6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5,399,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3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2,492.96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值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对前瞻性技术研究、产品升级换代、营销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加大投入,以保持和提升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及产品规划,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作出的决定,该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持续做好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2025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相关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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