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总股本由146,136,404股增加至175,167,650股。上表中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根据调整后的股本进行列示。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51.92万元,同比增长23.74%;受上游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毛利率下降至49.47%,较2025年全年小幅下降约1.71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0.05万元,同比增长17.49%。上述增长主要系公司长期积累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实现突破,在AI技术的强力赋能下推动整体价值加速提升,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所致。其中,端侧AI处理器芯片在头部音频品牌的渗透率持续提升,销售收入高速增长;低延迟高音质无线音频产品和高端音箱在头部品牌客户的合作深度持续提升,销售额较高幅度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搭载存内计算技术的芯片在高端音箱、Party音箱、无线领夹麦克风和无线电竞耳机等多个品类的多个头部品牌项目快速量产起量,技术商业化落地成效显著。报告期内,AI赋能产品营收占比超过25%,带来公司营收和利润双双高质量增长。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8.62万元,同比下降145.27%,主要系为应对销售增长的需求及部分关键原材料价格预期上行和产能风险,公司采取积极备货策略使得支付的货款增加;同时,研发投入增长使得支付的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026.68万元,同比增长18.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从芯片硬件算力、无线连接技术、音频算法升级和开发生态多维度持续加码研发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光罩支出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需要基于“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本次变更符合上述条件。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光罩支出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研发费用。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将光罩支出予以资本化,在预计可使用寿命期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6年采购光罩的金额,故暂无法确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6年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如下,假设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了解了炬芯科技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检查了炬芯科技公司作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炬芯科技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542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预留授予40.00万股。 (3)授予价格:预留授予20.50元/股。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32人。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一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以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 ■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6)考核结果的运用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9)2025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0)2025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1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859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8日-2027年4月7日,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3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35,425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8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23.5425万股 3、归属人数:3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81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42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 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tech.com 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应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上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673718 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tech.com 联系人:谢枚芹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6年5月17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经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正宇先生、叶威廷先生、叶奕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秦家文先生、郭晓丹女士、徐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秦家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郭晓丹女士、徐冬梅女士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秦家文先生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正宇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系本科和硕士,美国南加州大学电机系博士,信息通信产品研发正高级工程师。先后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及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2014年度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年度企业家、2022中国IC设计成就奖之年度中国IC产业杰出人物、2024全球电子成就奖之年度亚太创新人物、2021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风云人物、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智库专家、珠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20年突出贡献企业家、珠海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公室技术组专家、珠海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杰出人才各项荣誉奖项。历任NetRidium Communication Inc. 创始人、董事长、总裁;ESS Technology, Inc.通信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和CMOS图像传感器事业部高级副总裁;美国 Mavrix Technology Inc 和上海摩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总裁;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4年至2020年7月,任炬芯(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炬芯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正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炬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叶奕廷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纽约大学,媒体出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划专员、德宏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平台SURREY GLORY INVESTMENTS INC.董事;现任奕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睿宏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学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目前同时在宏迅创建有限公司、鹏高企业有限公司、圆奕企业有限公司等投资平台担任董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炬芯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奕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奕廷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通过控股股东珠海瑞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叶威廷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叶博任、陈淑玲、叶妍希、叶韦希、叶怡辰为亲属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叶威廷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卡內基美隆大学,电机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德宏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睿兴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学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生德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睿宏全球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目前同时在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等投资平台担任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炬芯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威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叶奕廷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叶博任、陈淑玲、叶妍希、叶韦希、叶怡辰为亲属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秦家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高级会计师,教育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专家。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合肥工业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审计处等部门担任副处长、处长、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校属企业董监高。退休前系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家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徐冬梅,1966年11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显像管厂工程师、项目经理,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大连光电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部长,大连华录影音实业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大连光电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三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封测分会秘书长。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曾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301581)、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535)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611)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郭晓丹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1.49元/股、16.91元/股调整为11.39元/股、16.81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6.91元/股调整为16.81元/股,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15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9、2025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0、2025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1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5年10月22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分别为0.0995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剩余可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结果如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P=(11.49-0.0995)≈11.39元/股、(16.91-0.0995)≈16.81元/股(四舍五入);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P=(16.91-0.0995)≈16.81元/股(四舍五入)。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本期归属共有4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315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及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39元/股、16.81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15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