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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18,672,913股,持股比例为3.4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3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零售百货门店无关闭情况。 二、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含转租赁业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3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6年4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吴小波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君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非独立董事吴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群良、吴林、张何欢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天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7,200万元减少至5,5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同比例减少出资,其中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实缴出资额由4,500.00万元调整为3,437.5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3,437.5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62.50%。 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3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南投”)拟对共同出资设立的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天机”或者“产业基金”)按实缴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其中杭州环北拟减少认缴出资额1,062.5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3,437.50万元,各合伙人所持丽水天机的份额比例不变。 ● 丽水南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丽水经开区”)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100%的股份,公司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张何欢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基金减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丽水南投(不含本次)发生1次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1,312.50万元,系对丽水天机的同比例减资,发生其他类别的关联交易2.23万元。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参股由浙江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南投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设立的丽水天机,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丽水天机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普通合伙人浙江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修改部分合伙协议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丽水天机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工作(备案编码:SNT379),备案日期:2021年02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丽水南投对共同出资设立的丽水天机未实缴部分按实缴比例同比例减资,其中杭州环北减少认缴出资额1,875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8,1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丽水南投对共同出资设立的丽水天机按实缴比例同比例减资,其中杭州环北减少认缴出资额2,312.5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5,812.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丽水天机原经营期限予以延长,延长期限为3年,即产业基金延长后的经营期限自2025年12月8日(原经营期限届满次日)起至2028年12月7日止。若延长期届满,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资产处置仍需时间,需再次延长经营期限的,将按照原合伙协议约定及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2025年12月18日,丽水天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延期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丽水天机对基金再次进行减资,丽水天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9,300万元减少至7,2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同比减少出资,其中杭州环北减少认缴出资额1,312.5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本次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丽水天机拟对基金再次进行减资,丽水天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7,200万元减少至5,5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同比减少出资,其中杭州环北拟减少认缴出资额1,062.50万元。本次减资涉及的出资额已经实缴,丽水天机需向杭州环北及其他合伙人支付本次减资对价。本次减资事项系基金已进入延长期,按照约定延长期内基金仅围绕已投项目退出及存量资产处置开展工作,不新增任何投资业务,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对丽水天机已实缴的部分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3,437.5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62.50%。 丽水南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丽水经开区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100%的股份,公司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张何欢与其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丽水南投(不含本次)发生1次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1,312.50万元,系对丽水天机的同比例减资,发生其他类别的关联交易2.23万。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联关系介绍 丽水南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丽水经开区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1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558624445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应巧奖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丽水南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丽水经开区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100%的股份,公司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张何欢与其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E4E1L1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韦恩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约9,347.92万元,负债约50.0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约2,557.3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 日,总资产约8,505.44万元,负债约50.0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约1,444.44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水天机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本次减资完成后,丽水天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丽水天机减资系根据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实际减资对价,减资退回金额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吴群良、吴林、张何欢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吴小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本次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系基金已进入延长期,按照约定延长期内基金仅围绕已投项目退出及存量资产处置开展工作,不新增任何投资业务,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对丽水天机已实缴出资的部分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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