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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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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用为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岳利强电话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信意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经审议,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岳利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050.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27.21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经审议,同意《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司依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履行事前审议程序,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信意安、陈洪霞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截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M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上汇报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3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关联股东信意安、陈洪霞、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一鸣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刘立娟
  联系电话:010-65721713
  传真:010-65727236
  电子邮件:investors@372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30至10:0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5”,投票简称为“天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及业绩承诺内容
  2022年7月15日,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与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公司向标的公司增资3,000万元参与标的公司B轮融资,取得标的公司5%的股权。2023年11月7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公司向标的公司增资3,500万元参与标的公司C轮融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7.6887%的股权。2024年4月10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了《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上述投资事项均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B轮融资的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前述协议约定,针对B轮融资部分,创始股东北京世优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纪智辉(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共同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B轮业绩承诺期”)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2,400万元、4,000万元(以下简称“B轮承诺净利润”)。如标的公司在B轮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出现未达成当年度业绩目标的情形,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在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C轮融资的业绩承诺内容
  针对C轮融资部分,补偿义务人共同承诺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以下简称“C轮业绩承诺期”)经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以下简称“C轮承诺净利润”)。
  如标的公司在C轮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C轮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的,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补偿方式,如采取股权方式补偿需保证补偿完成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5%。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补偿事项。若未能如期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标的公司在C轮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C轮承诺净利润总额的70%的,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就本轮投资取得且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回购。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前述回购款。在补偿义务人向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股权回购价款之前,公司就其未取得回购价款部分的股权仍享有中国法律、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项下完全的股东权利。
  上述业绩承诺事项已在公司2023年至2025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章节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19日、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年度报告。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情况
  (一)针对B轮融资业绩补偿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2055号),标的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753.65万元,未达B轮融资中2024年度承诺业绩4,000万元,已经触发《股东协议》的B轮融资业绩承诺对应的补偿义务,根据《股东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人纪智辉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0万元,202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针对B轮融资业绩补偿事项,公司已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针对C轮融资业绩补偿及回购情况
  标的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226.78万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753.65万元。2025年度,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2771号),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018.96万元,2023年至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7,545.83万元,未达到C轮融资中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承诺业绩总额21,000万元的70%,同时触发《股东协议》的C轮融资业绩承诺对应的补偿义务及回购义务。
  1、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股东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为3,500万元。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补偿方式。
  (1)现金形式补偿
  补偿金额=(C轮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C轮投资方过往年度已获得的现金分红)*(1-累计实际净利润总额/承诺净利润总额),若“累计实际净利润总额”为负,则“累计实际净利润总额”按0计算。
  计算补偿金额:(3500-0)*(1-0/21,000)=3,500万元
  (2)股权形式补偿
  补偿股权数量=补偿金额/C轮投资方增资目标公司时的每股价格(如有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该每股价格做相应调整)
  计算补偿股权数量=35,000,000/29.64=1,180,837股
  2、回购义务
  回购款计算公式:股份回购价格=C轮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按照年化8%单利计算的利息-C轮投资方从公司累计获得的利润分配-C轮投资方已获得的现金补偿款。
  前述年化8%的单利计算的利息=8%×(实际投资天数/365),实际投资天数为自C轮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资金之日起累计计算至C轮投资方收到回购总价款之日止。
  自公司支付增资资金3,500万元之日(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6 年4月28日,计算实际投资天数为888天。
  计算年化8%的单利计算的利息=3,500*8%*(888/365)=681.21万元
  计算股份回购价格=3,500+681.21-0-0=4,181.21万元
  注:以上年化8%的单利仅计算至2026年4月28日,具体利息金额以补偿义务人支付回购总价款之日计算的金额为准。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补偿义务人发送了《关于世优科技创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的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要求补偿义务人及时履行B轮融资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并于《通知书》发出后90日内履行C轮融资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及回购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偿义务人尚未全额支付B轮增资及C轮增资的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亦未履行C轮融资的回购义务,公司将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业绩补偿款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等规定,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6号)核准,公司2020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33.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19.2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624.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94.78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0]3347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870.4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5,425.84万元,本年度使用1,444.6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6,870.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88.66万元,购买7天通知存款金额为9,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094.7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764.36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常营支行、招商银行成都万象南路支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广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2,988.66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9,000万元,系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延期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天地在线变更为天地在线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联先锋”)、天津太古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古时代”)、北京玄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玄武时代”);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天地在线变更为天地在线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并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广联先锋、玄武时代、太古时代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以上借款均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2、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全时天地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全时”),并增加四川全时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
  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房产购置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通州紫光科技园21号楼(B7)。
  4、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太古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古”)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太古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具体实施。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6、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河北太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古”)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北太古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具体实施。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8、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将预订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同时增加北京启元天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启元天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2,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0、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9.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589.82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天职业字[2020]37752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20年11月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89.82万元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万元。
  6、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成本较预算实现一定节余。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8,094.7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870.4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224.3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3.34%。公司使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9,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尚未使用的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周期较长,现阶段处于建设期,会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期间会存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本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切实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主要用于建立标准化的服务业务流程,提升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占有率及服务能力,因无法区分、量化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研发能力、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面向互联网营销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不直接产生效益;“房产购置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项目”。调整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252.64万元,“房产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
  2、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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