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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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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九、2025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城电源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城电源增资以实施“长城电源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董事兼总裁于吉永先生作为该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中国长城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长城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九、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于吉永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增聘申明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其他事宜
  (一)上述第三、八、十二、十三(一)、十六、十八、十九项事项将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了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此外,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季度经营和法治合规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申明华女士简历
  申明华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管,公司财务部外派财务经理。2022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会运作经理。
  申明华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申明华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申明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申明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34759
  传真:0755-26631106
  电子邮箱:stock@greatwall.com.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2401
  邮政编码:518057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24,795.18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97,646.31元,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09,383,708.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1,753,630.55元。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了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94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633.7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59.95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9.63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4.17万元。
  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40.2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4,664.0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1,623.72万元。
  2、按单项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按单项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2,515.4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33.1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2,548.60万元。
  3、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3.8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29.0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5.25万元。
  4、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本期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54.17万元。计提主要是由于2025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比2024年末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增加,对应计提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80.57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343.86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2,200.09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按照《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测算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575.53万元;因处置和报废转销减值准备608.53万元。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对合同资产按照账龄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5.38万元。
  (五)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按照《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计提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湖南长城部分预付账款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590.32万元。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5年度利润总额48,945.55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本次核销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确认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和存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合计原值金额为1,65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原值92.53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应客户诉讼案件已终审、公司经营异常,或已处于注销状态,无法支付合同尾款或其他零星往来款,导致款项无法收回。
  2、核销部分应付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128.09万元,均为历史遗留款,挂账时间久,供应商已注销或者吊销,经查相关款项已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核销的预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8.83万元,前述款项均为货款,为历史遗留款,挂账时间久,或客户已处于注销状态,经查款项已无法支付。
  4、核销的存货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核销的存货原值1,429.91万元,前述存货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及丢失等情形所致,其中部分存货丢失事项已由法院出具裁定,相关存货无实物留存,其余为按规定程序申请处置的不良品报废及盘亏处理。
  5、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账款以及存货,本次合计原值金额为1,659.36万元,增加本期利润总额50.87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24年5月24日中国长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18日中国长城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授信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2024-043号《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2024-047号《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内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二、担保预计情况表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
  3、其他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个别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列示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和中原电子本次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或三年止。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或展期的综合授信等,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担保余额约为20,027.11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82%,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8,000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73%;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2,027.11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09%。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53%。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在前述被担保对象中,海盾光纤、中元股份、长江科技、中原电子信息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本公司和中原电子对前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其在经营中资金需求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利于满足前述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展的资金周转需求。
  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公司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经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门综合评估认为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七、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鉴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租赁房屋,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63,200万元,具体业务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于吉永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关联方包含其下属企业;
  (2)上年发生金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数据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关联方包含其下属企业;
  (2)全年实际发生金额具体数据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3)公司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利润总额;
  (2)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25年1-9月未经审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各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4,30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4,6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2026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租赁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9,7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以签署协议、合同或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
  (二)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
  (三)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四)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相关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三)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6-01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按半年计发。
  除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的股东派出董事薪酬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所任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结算发放。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不影响长城电源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和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未置换款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行285,603,1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490,905.2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011号)。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7日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长城电源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为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情况已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长城电源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和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支付人员费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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