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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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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原因: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较大的原因是:高费率货种收入下降,折旧摊销成本增加,毛利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较大的原因:今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磊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6-02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荣及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与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公司对《关于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分区段披露;
  3.第8、9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4.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40,219,138股,占公司总股本43.58%;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19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0.88%,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投票应合并计算,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投票结果不列入此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柴佳宁、曾振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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