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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2月24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55%股权,根据有关评估报告,确定本次挂牌转让底价为92,459,114.94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2月28日,接青岛产权交易所竞价结果通知,确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买受方为青岛京山轻机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92,459,114.94元。2026年3月10日,公司已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上述买受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具体详见公司于次日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6-006)。 (2)2026年2月26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2,545,070.07元的价格收购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公司”)少数股东青岛京山轻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智慧产业公司4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26-004)。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已根据买卖双方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期支付了前两期股权转让价款,并已依据该协议约定办理完毕智慧产业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智慧产业公司100%股权;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依据该协议约定履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英峰(代行董事长职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玉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韩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确保其主营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发展,2026年4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智能家居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6日期间内,在该行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智能家居公司提供了3,000万元的担保;针对该等担保,智能家居公司少数股东青岛澳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04%)、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6%)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4%)已以其持有的智能家居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70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智能家居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5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2025-019)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26)。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二)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智能家居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6年澳司澳智能家居授字001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智能家居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智能家居公司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且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业务,由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但针对前述已实际为智能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其他少数股东均已以其持有的智能家居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1.03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7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1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王英峰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对于本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江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李建成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高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鲍在山先生、赵红霞女士,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其简历所披露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全体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该等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江先生,生于1975年1月,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贵州镇宁红蝶钡业公司工艺员、碳化车间主任、厂长助理;2000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副总经理、董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公司总经理(其间: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挂职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任平度市政府副市长;2017年1月至2022年5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22年5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十三届青岛市纪委委员,十七届青岛市人大代表。朱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英峰先生,生于1973年2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南开大学EMBA,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职务;2006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2007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2023年2月兼任公司海外营销渠道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兼任公司空调洗衣机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6年4月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王英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 徐玉翠女士,生于1971年3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青岛澳柯玛集团商用机械厂。2002年8月至2007年3月任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玉翠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 李建成先生,生于1979年4月,山东大学EMBA。曾任海信集团通信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海信国际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任海信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海信集团中国区营销总部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2022年1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李建成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高燕女士,生于1977年7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机构业务部业务经理,日照银行青岛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小贷公司总经理,青岛华商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部长等职;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6年3月任青岛华通集团产业发展中心投资专家;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任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青岛华通集团战略投资中心投资专家。高燕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在山先生,生于1968年1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曾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0年3月至今任职于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鲍在山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赵红霞女士,生于1977年3月,博士,教授,国家注册动力工程师。曾任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教授等职;2019年1月至今任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制冷与低温研究所副所长;2020年9月至今任山东大学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教授;现为中国制冷学会冷冻冷藏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学会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委员等。赵红霞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华女士,生于1972年6月,博士,教授。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09年1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2015年12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2017年2月至2020年5月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2018年1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2020年1月至2025年12月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国际项目经理资质认证(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评估师、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工商联民营经济研究院特聘专家等。董华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1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届时公司总经理王英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徐玉翠女士、独立董事周咏梅女士、总会计师韩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季修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号澳柯玛创新中心22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斌、王英峰、徐玉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号澳柯玛创新中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6: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55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1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8日,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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