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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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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232,539,588.13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2,220,358.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88,932.24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6.69元置换已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3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77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7,69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2,378,932.24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3.68%。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为“2025年10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0月”调整为“2026年4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公司整体经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暂不适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16号)。 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翁秀波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表示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玮先生、章晓峰先生、郭逍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鸿亮先生、徐春先生、姜开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皆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玮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于1994年撤销并入上海大学)应用数学专业,中国软件业协会理事、上海信息化领域杰出企业家,曾任上海英业达有限公司开发部工程师职务,于1994年创立了新致软件,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30,046股股份。同时,郭玮先生持有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置通信”)68.5483%股权,前置通信持有公司22.23%的股份;持有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3.5925%股权,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3%的股权。郭玮先生合计控制公司26.96%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玮先生与候选人郭逍阳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章晓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技术设备部科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技术部负责人、上海瀚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6,700股股份。同时,章晓峰先生持有前置通信1.6622%的股权,前置通信持有新致软件22.23%的股权。章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郭逍阳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位,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创业、金融与创新理学专业,曾在英国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就职,202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逍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逍阳先生与候选人郭玮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鸿亮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在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律师;澳大利亚汉氏律师事务所任中国法律顾问;汉氏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任中国法律顾问;2001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汇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徐春先生,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0年6月担任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担任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担任新疆宝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3月担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项目经理;2010年4 月至2011年6月担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项目经理;2011年7月至2019 年9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分所项目经理、合伙人; 2019 年10 月至今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合伙人;2023 年9月至今担任节卡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姜开达先生,1980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新闻传播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生导师。曾获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上海市第十四届“上海IT青年新锐”、上海市第四届首席安全官评选十佳CSO、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新耀东方风采人物(赋能全局转换奖)。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副主任、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网信办副主任、上海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监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秘书长助理、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开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5 年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 3,388.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计提金额以正数列示,转回金额以负数列示。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1.7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65.6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3.47万元,公司 2025 年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340.7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年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金额为1.55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为139.04万元,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910.66万元;公司 2025 年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48.15万元。 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388.92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88.92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5年11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致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8,619,726股。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总股本将由262,897,458股变更为281,517,18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289.7458万元变更为28,151.7184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前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后续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232,539,588.13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2,220,358.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88,932.24元。 (二)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工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营业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中信银行上海浦电路支行、上海银行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77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7,69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 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0月”调整为“2026年4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致软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致软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新致软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章晓峰先生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如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了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董事会提出在2026年1至3季度能维持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13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16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内部控制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12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对独立性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刘鸿亮、徐春、姜开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的津贴以及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内容无异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章晓峰、金铭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202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玮先生、章晓峰先生、郭逍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鸿亮先生、徐春先生及姜开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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