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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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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机械”)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赛孚机械与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兴忠”)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定制釜、塔、罐、换热器等化工设备)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安装和维修服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50.00万元。
  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与南通兴忠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15组
  法定代表人:钱小进
  注册资本:4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南通兴忠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94.00万元,净资产为553.40万元,营业收入为15,406.70万元,净利润为-66.1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实控人李斌先生控制的企业如皋市金玺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并委派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王永平先生担任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方。
  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7.50%)及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50%)。鉴于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且其持有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控制性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亦直接持有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南通兴忠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赛孚机械向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定制釜、塔、罐、换热器等化工设备及安装和维修服务;
  赛孚机械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促进公司的正常稳定发展。
  赛孚机械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赛孚机械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孚机械尚未与南通兴忠签署正式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赛孚机械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赛孚机械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有利于提高赛孚机械的运行效率。
  相关关联交易均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开展,价格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对手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
  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市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22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56亿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72.91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2亿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686.1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6亿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截至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56亿元。
  3、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战略要求,考虑到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智造”变更为“*ST东智”,股票代码仍为“00217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东方智造”变更为“*ST东智”
  3.股票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75”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为-31,628,019.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29,087.7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40,041.99元,且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299,472,346.1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26年,公司将紧抓市场机遇,坚持稳健发展策略,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重点推进三大核心任务:一是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二是积极寻求资本运作机会,优化资源配置;三是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一)深耕主业,拓展多元化发展路径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精密数显量具量仪、智能物流分拣设备、真空镀膜设备及过程装备等核心业务,夯实竞争优势,推动创新发展。
  在精密测量领域,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多元化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在智能物流分拣业务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名客速拣”分拣机的市场覆盖率,提升市场渗透率和品牌影响力。
  在真空镀膜设备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氧化硅高阻隔膜真空镀膜设备的推广和升级,并开拓其他表面处理技术的研发和产品落地。
  在过程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核心技术体系,推进该项业务持续发展,实现稳定收益。
  同时,公司将围绕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科技制造的发展方向,积极挖掘和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定位的新业务,拓宽增长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优化资本运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发展离不开内生增长和外部拓展的协同推动。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优势,结合行业趋势与市场环境,审慎评估并择机开展并购重组及投资活动,推动公司规模化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按照最新法规要求,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经营,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稳健运行。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沟通渠道,增强市场信任度,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且利润亏损的退市风险警示事项,2026年公司将通过开源促增长,提升营收规模与质量、节流降成本,改善盈利能力与现金流、提升内控和合规水平等方式全力化解退市风险。
  五、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2.电子邮箱:DFZZOIMT@126.com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5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为“19号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要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以上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沪01民终3943号),涉及公司与崔劲松诉讼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已披露原告崔劲松与公司、第三人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申文化”)之间关于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的相关案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中的披露。
  2025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0117民初1281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二审诉讼判决情况
  1、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二审判决,公司被追加为执行(2020)沪0117民初16265号民事判决一案的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戴申文化所负相关债务未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审慎性原则,于2025年度对本案可能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二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关注本案终审判决结果,并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沪01民终3943号。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数量为5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人。
  尤尼泰振青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633.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45.46万元。2025年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为2,147.48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专用设备制造业、建筑业、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尤尼泰振青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5年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291.9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伏立钲
  伏立钲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
  李东青女士,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
  张洁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6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合并报表子公司变动、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40万元(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9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2026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3.00、4.00、6.00、7.00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提案5.00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提案7.00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姜苏莉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联系传真:0513-69880410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回执
  截至年月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受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二)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在认证成功后,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9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宋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敏女士、独立董事罗旖旎女士、财务总监陈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姜苏莉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9%;本次担保对象中,拟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73%,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申请2026年度担保额度1.00亿元
  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共计1.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9%。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通过前有效。
  单位:万元
  ■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40亿元,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或者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各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07-20
  2、注册地点: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长丰路27号
  3、法定代表人:彭敏
  4、注册资本:426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数控机床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讯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经查询,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01-20
  2、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解放东路59-2号办公楼406室
  3、法定代表人:王宋琪
  4、注册资本:5063.3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名客智造单体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经查询,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04-16
  2、注册地点: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95号
  3、法定代表人:薛忠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0.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经查询,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预计公司年度担保总额,具体的担保协议在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或借款协议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2026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将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财务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该等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或者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反担保。若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资信状况,确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并对部分无效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59.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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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存货跌价损失计提:469.1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8.1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272.58万元;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261.74万元;商誉减值损失计提:183.59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计提:521.41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42.5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59.3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59.95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计减少本报告期利润1,759.76万元。
  3、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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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采用单项评估与组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于第三方为应收账款提供担保并以等值资产作为抵押的,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存货类别或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4、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聘请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
  基于对收购的子公司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的审慎判断,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结合内部减值测算,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183.59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鉴于客户账龄较长,多次催收无果或已过诉讼时效或部分公司已注销,公司决定对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但公司仍保留对前述债权的追索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59.76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759.7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核销资产对本报告期利润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已披露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控制权交易事项仍处于双方沟通磋商阶段,未涉及对协议变更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协议(支付股权款、质押股票)、国资委批复结果以及终止协议等需履行披露的节点。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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