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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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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欧洲高端装备市场,并积极开展绿色氢能产品国际认证及海外销售布局,境内外协同联动、多点支撑的业务网络基本形成。 公司持续完善覆盖项目建设、能源生产、加工转化、国际认证及市场销售的绿色能源全产业链体系,产业支撑能力与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公司已取得欧盟ISCC EU认证,打通绿色甲醇等绿色氢能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准入通道。随着产业链配套日趋完善、多品类能源供应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国家级政策支持与行业权威认可的持续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持续完善覆盖项目建设、能源生产、加工转化、国际认证及市场销售的绿色能源全产业链体系,产业支撑能力与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公司已取得欧盟ISCC EU认证,打通绿色甲醇等绿色氢能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准入通道。随着产业链配套日趋完善、多品类能源供应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国家级政策支持与行业权威认可的持续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第7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第9项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关联董事严圣军、茅洪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7,062,722.48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4,706,272.25元后,母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356,450.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5,834,765.15元,扣除已分配的2024年度红利84,058,749.07元,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14,132,466.31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388,032,769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85,969,179.68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8%。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自本预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20,176,613.9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长薪酬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由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在每年度的目标责任书中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个人任务难度等因素予以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位等级、市场与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考核周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便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2026年度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包含根据绿色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拟新增的80.7亿元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其它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各参股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238803.27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货物进出口;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08,434.1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099,624.98万元,净资产1,108,809.1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28,346.50万元,利润总额40,646.41万元,实现净利润29,545.55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温州城二期金领国际C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561.7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19,988.13万元,净资产59,573.6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75.00万元,利润总额-270.64万元,实现净利润-270.68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朝阳街1委 法定代表人:陆平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项目尚未投产,资产总额为53,105.8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389.63万元,净资产40,716.2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55,151.2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24,822.35万元,净资产330,328.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6,252.57万元,利润总额52,330.01万元,实现净利润42,915.53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花海燕 注册资本:2020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金属结构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037.1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5,693.52万元,净资产73,343.6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44.05万元,利润总额14,305.48万元,实现净利润10,855.2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注册地点:越南河内市朔山县南山社南山废物联合处理区 注册资本:1,436,224,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电力生产、传输、分配,排水及污水处理、回收再生废料,生产以及分配热水、蒸汽和空气调控和制冰。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94%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2,632.0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3,412.90万元,净资产39,219.1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1,231.64万元,利润总额1,721.29万元,实现净利润1,721.29万元,EBITDA 25,547.5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Truong Son Group,Dong Son Ward,Bim Son Town,Thanh Hoa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8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项目尚未投产,资产总额为56,658.4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8,184.17万元,净资产8,474.2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注册地点:402 Jardine House,1 Connaught Place,Central,Hong Kong 注册资本:1,195,065,434.63欧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8,075.0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66,875.88万元,净资产331,199.1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9,485.76万元,利润总额11,135.98万元,实现净利润10,200.0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担保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提高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更好地解决子公司在实际运营和项目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符合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有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9.19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授权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6.51%,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0.27%。公司目前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说明 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对同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0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第25号》和《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各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追溯调整后,公司2026年1月1日总资产为320.68亿元,总负债为211.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9.5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履行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海外业务拓展为背景,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背景与目的: 随着“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海外经营与外汇业务规模日益扩大,加之外汇市场的波动日益频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逐渐加大。为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成立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公司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公司不断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哲君先生,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哲君先生202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哲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3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3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16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毕马威华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6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财务规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再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54.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根据绿色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拟新增的80.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或“中国天楹”)及其下属公司经营发展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与茅洪菊夫妇拟通过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支持。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该借款将不收取利息或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连续、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已审议的最高额度。 2、严圣军、茅洪菊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严圣军先生、茅洪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借款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且本次借款将不收取利息或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3%的股份,同时与其配偶茅洪菊女士通过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创”)和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间接持有公司20.81%的股份。严圣军与茅洪菊夫妇合计持有公司24.74%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严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生。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董事长。 茅洪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生。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董事、副总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严圣军、茅洪菊夫妇通过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最高额(余额)借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支持,借款期限不超过8年,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将于2026年12月5日到期,为延续对公司的财务支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与茅洪菊夫妇拟通过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支持。本次借款将不收取利息或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连续、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已审议的最高额度。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与茅洪菊夫妇拟通过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支持,以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发展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并参考市场融资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将不收取利息或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率的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严圣军、茅洪菊夫妇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其他任何协议安排,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多个项目进入建设周期,经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茅洪菊夫妇通过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的财务支持,相关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参考市场融资情况并经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将不收取利息或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乾创向公司分次提供临时借款,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0,900.00万元,最高额(余额)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未收取借款利息。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付南通乾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严圣军、茅洪菊夫妇控制的下属公司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04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用于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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