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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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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终端渠道网络进行了结构性优化,持续推进渠道策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通过关闭低效门店、优化商圈布局、聚焦核心位置,推进渠道网络结构性调整,增强终端网络抗风险能力、培养健康及可持续性的经营生态、升级整体渠道质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拥有终端门店(含子品牌)4,479家。 分渠道看,在行业整体承压背景下,公司自营(线下)渠道、电商渠道保持了正向增长,成为稳定公司业绩的重要两极。自营渠道毛利率达到36.98%,同比提升5.73个百分点。面对加盟商经营压力,公司主动调整供货策略,优化库存管理,并加大了对加盟商的终端赋能支持,受金价上涨以及产品结构优化等因素驱动,加盟渠道毛利率同比提升15.78个百分点至32.39%。整体而言,当加盟体系受消费环境承压,自营渠道与电商渠道凭借更敏捷的运营管控与更直接的消费者触达,能够率先验证运营策略在市场中的有效性,为整体经营提供向上突破的动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支撑。 此外,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持续深化中西方文化IP合作,独家掌握“云锦织金”、“荧光珐琅”等差异化工艺,并通过系统化的研发布局构建了较强的产品壁垒。依托品牌矩阵的差异化品牌定位,确保了产品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在数字化运营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通过CRM系统打通全域数据,实现会员的精细化运营和精准营销,有效提升了复购率和用户粘性,为从“批发驱动”向“零售驱动”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明确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为: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下列现金分红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两次现金分红(年度分红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同时,公司根据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投资者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368,473.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内分红总额(含年内回购注销总额)达1,146,917,682.46元;自2017年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注销总额)达到56.87亿元,为IPO募集资金净额的3.90倍。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方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9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976,926,503.7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5%,体现了公司积极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三、不断夯实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度,公司围绕《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规则的落地实施,推进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一是修订《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议、监督等职责的作用,推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司同步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6项配套的核心治理制度,确保制度框架与治理架构一致。二是经职工代表大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充分畅通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度化渠道,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司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独立董事实地调研参观活动、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加盟商大会、公司战略会议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 四、强化信息披露规范,传递公司价值 截至2025年,公司已连续8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评价A级(最高等级)。据统计,2024年-2025年度参与信披评价考核的上市公司共5104家,本年度被评为A(优秀)的上市公司共953家,占比18.67%;连续8年及以上被评为A(优秀)的上市公司共142家,占比2.78%。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为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公司不断拓展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报告期内参加了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证券业协会、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协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聚势湾区·智领消费一一2024年度大消费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通过投资者专线、邮箱、互动易平台等线上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双向沟通,积极响应投资者关切。 公司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专注主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修订)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现金分红金额。)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26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5层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绍祥、徐莉萍、李启华、毛健)。 3、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相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持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6年5月30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20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3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0755-82288871 5、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7”,投票简称为“周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进行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2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时间为2012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49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8)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9)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珏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安永华明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适用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另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并实行目标年薪制。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亦不因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再领取额外薪酬。目标年薪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实行阶段性弹性预发放、年终考核后预发放、经年报披露及绩效考核评价后结算发放。 1、基本薪酬 2026年度,公司根据岗位价值评估、市场薪酬调研数据及公司经营状况,对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进行年度核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发放时依据公司考勤与薪酬核算相关制度执行。年度内如出现岗位调整、职责变动或公司薪酬政策整体调整,基本薪酬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属于浮动收入部分,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履职成效深度挂钩。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唯一依据。 (1)年度绩效薪酬核算规则 年度实发绩效薪酬按以下公式计算:年度实发绩效薪酬 = 绩效薪酬基准额 × 年度考评绩效系数 × 考核时间系数 公式中各关键名词的定义如下: ①业绩目标档位:年度业绩目标分为四个档位一一自然档、保底档、积极档、奋斗档。不同档位对应不同的绩效薪酬基准额。若公司仅设定单一业绩目标,则该目标视为积极档。 ②绩效薪酬基准额:四个业绩目标档位对应不同的绩效薪酬基准额,两个档位之间采用插值方法计算基准额。个体绩效薪酬基准额根据所管辖业务特点、业务发展成熟度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个性化约定。 ③年度考评绩效系数:考核等级分为S级(优秀)、A级(良好)、B级(合格)、C级(待改进)、D级(不合格)五个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系数范围。具体系数取值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的考核指标综合评定。 ④考核时间系数:用于反映考核对象在年度内的实际任职时间。全年正常任职的系数为1;年度内新聘任、离职、岗位变动或任职期间休长假的,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 (2) 绩效考评周期与维度 全年绩效考评采用“年度考核为主、短周期考核为辅”的考核周期体系。短周期考核包括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考核及关键业务专项任务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以公司整体利润为核心指标,同时包含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业务的利润及运营效率、战略协同贡献度。因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不同,各项指标的侧重比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个性化约定。 四、薪酬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及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保、公积金。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按“阶段性弹性预发放+年终考核后预发放+经年报披露及绩效考核评价后结算发放”,具体如下: 阶段性弹性预发放:根据月度关键计划达成情况预发,季度或半年度及关键业务节点考核方案实施绩效薪酬考核后预发放。 年终考核后预发放: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考核指标,对非独立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得出年度考评绩效系数。根据绩效薪酬核算规则计算全年预计绩效薪酬总额,确定年终预发放部分金额(如农历春节前发放)。 经年报披露及绩效考核评价后结算发放: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后发放。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三)特殊情形处理 离任、新聘或岗位变动人员,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考核基数及薪酬,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后发放。 公司发生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的,非独立董事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下降的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说明原因并披露。 五、薪酬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薪酬调整。薪酬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批准。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涉及的各项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保、公积金。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2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晓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晓达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周晓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晓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晓达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周晓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褚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荣欢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褚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褚鹏先生联系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5-82288871 传真:0755-6186683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褚鹏先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海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德邦证券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东吴证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现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褚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2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当期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2026 年3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长期应收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于前述资产中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1,214.18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发放贷款和垫款等,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公司应收票据以及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确认依据及方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其他长期资产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214.1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4.42万元,相应减少截至2026 年3 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514.4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224,980.77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2,021,602.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利润分配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2,021,602.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8,557,087.73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705,558,030.45元及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271,368,473.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3,652,186.83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000,924,168.52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888,094,156.38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截至2025年8月28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368,473.2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11月11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76,926,503.7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5%。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其他说明: 1、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份10,452,372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91,178.7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完成后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452,372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2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39,326,900.4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66倍,高于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9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3,443.5元、人民币72,816.03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1%、0.001%。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已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绍祥先生、毛健先生、徐莉萍女士、李启华先生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888,094,156.38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因总经理周宗文先生、副总经理周飞鸣先生、副总经理周华珍女士、副总经理郭晋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2025年度薪酬已在《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不再另行审议。关联董事周宗文先生、周华珍女士、周飞鸣先生、郭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周飞鸣先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等服务。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总部配货展厅供货能力及订单管理水平,整合上游优质供应链资源,快速响应下游加盟客户配货需求,公司与深圳市意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尚珠宝”)达成深度合作,意尚珠宝作为公司总部配货展厅指定供应商,在授权范围内向公司加盟商客户开展业务。公司与意尚珠宝于2025年10月签署了《配货展厅专区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合作情况良好。现阶段因业务规模扩大,为满足业务实际需求的黄金产品备货库存,意尚珠宝向浙商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其用途专项用于履行前述合作协议。结合公司与意尚珠宝深度合作布局及下游客户配货业务需求,支持意尚稳定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保障供应链稳定运转,公司拟在原有1.1亿元的担保基础上,为意尚珠宝在浙商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追加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追加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为意尚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意尚珠宝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晓达先生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董事会同意聘任褚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荣欢女士,职务不变。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将变更为:褚鹏先生、荣欢女士。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同时为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提高对各类舆情的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与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除下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总经理工作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6年6月1日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签字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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