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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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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0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4,06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了钢结构制造和钾肥产业双轮驱动模式的优势,始终紧抓高质量发展主线,提质增效,健全治理体系,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79亿元,同比增长1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6亿元,同比增长113.77%。
  报告期内,钢结构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和钢结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输电线路铁塔主要产品为全系列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包括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钢构件、热浸镀锌防腐业务。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中仍位于前列。钢结构产品主要为锅炉钢结构、空冷平台钢结构。
  钾肥板块主要产品为氯化钾(粉状及颗粒)、溴化钠。2025年度氯化钾产量130.01万吨,氯化钾销量123.14万吨(其中粉钾约108.2万吨,颗粒约14.85万吨)超额完成了氯化钾销售任务,溴化钠销售9589吨。市场占有率、毛利水平及客户满意度均有稳步上升。
  (一)钢结构业务
  公司产品结构完善,抗风险能力突出。不同于国内大部分钢结构企业专注某一特定类别产品生产,公司的钢结构涉及电力、电网、新能源、广播通信、石油化工、民用建筑、市政建设等多领域,能够根据下游各行业景气周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放样校核,然后生成加工图及零部件明细表。生产部门根据加工图及零部件明细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质量部及工艺部进行监督检查。
  (1)采购上,生产过程中需采购的原材料钢材及辅助材料,通常采取竞标比价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及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需采购的多家供应商进行竞标询价并最终确定供应商。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按需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保证供货量及时间,在框架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供应商,按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原材料到货后会对原材料进行检验、跟踪控制。除按照订单执行采购之外,为控制未来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还执行备库采购,提前储备部分钢材。
  (2)销售上,国内钢结构及铁塔类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异常激烈,但行业整体呈现空间大,厂家散的局面。公司依托自身的工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统筹管理等各方面优势,把握电网扩大投资(尤其是特高压项目集中建设)、能源电力钢结构、石化钢结构带来的契机,明确销售区域和签订的合同总量,销售团队深化各大招投标平台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针对重点项目,提前分析策划,提高中标率。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履约能力,达到客户满意度99%。
  (3)研发上,公司具备业内领先的新产品、新工艺和设备工装的开发能力,拥有70余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4项)。报告期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2025年研发投入5,644.07万元,阶段有序的引进(更新)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高精细等离子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设备及相关工艺技术,加快了对钢结构类产品生产线的技术化改造,通过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成本竞争能力。
  (4)管理上,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各部门制度、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对所有生产基地都实行了深度垂直的管理体系,增强了对各个生产基地的深度管控能力。能更好地发挥集团技术、商务营销、生产及工程管理等能力。同时,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规范生态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钾肥业务
  境外子公司老挝开元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化钾,分为粉末结晶状与颗粒状,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全面贯彻精益管理的思路,精心组织效益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狠抓设备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环保管理,通过技术改造,优化工艺,对设备管理做指标考核,释放生产潜力。
  (1)公司钾肥产品工艺流程及用途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主要采用盘区式条带房柱采矿法,嗣后充填采空区,该方法不需要进行凿岩爆破,是一种连续的回采工艺,机械切割矿石,保持了顶板的完整稳定,对矿柱的损坏较小,安全性较好,虽然设备投资较大,但设备生产能力大,劳动效率高,回采成本较低。而且在老挝盐类矿山中已有成功的开采经验。将开采的钾混盐矿进行破碎、分解结晶、经过筛分后,通过浮选、过滤、洗涤、脱水、干燥工序后生产成氯化钾产品;同时将分解后的母液进行蒸发浓缩,与浮选后的尾盐混合充填于井下采空区,形成安全环保的闭环式生产模式。
  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钢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备件以及生产辅料等全部依赖进口,其中大宗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零星物资采用询价比价形式进行采购。
  销售模式:老挝开元的钾肥产品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原料,同时可用于农业直接施用,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及渠道分销商。公司销售团队深入了解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积极应对灵活调整,以保证销售利润的最大化。持续以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来稳定长期客户订单,产品销售至中国、越南、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老挝、日本、新加坡等多个国家。
  结算模式:公司在钾肥销售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价格条款,目前普遍采用前 T/T(外汇现金方式结算)或者 L/C(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在收到货款或信用证后,安排发运或由客户上门自提。随着产能规模扩大、产品销量增加,公司正在大力开发优质战略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灵活调整结算方式。
  (3)公司钾肥业务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老挝甘蒙省当前拥有老挝甘蒙省133平方公里钾盐矿权,折纯氯化钾资源储量超过4亿吨,是最早一批在境外开发钾盐矿的企业。2015年5月一期5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实现达标达产,2023年4月二期15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的一期50万吨达产达标,2023年10月对原来的大红颗粒钾的生产装置完成了改建扩建。目前已拥有100万吨/氯化钾项目产能,其中氯化钾产能包含40万吨颗粒钾/年产能。2023年增加了9000吨/年溴化钠产能,实现产品的多元化。2025年度,氯化钾和溴化钠均刷新历史纪录,氯化钾全年产量超过设计产能30%以上,创造了老挝开元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销售上也积极践行境外钾肥产品反哺国内市场,为国家钾肥供应积极提供保障。
  2025年也是老挝开元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全面进入施工阶段的开局之年。公司围绕项目落地核心目标,系统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协调及质量安全管控等全流程工作,推动园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0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志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韩真如女士向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度的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了2026年度的主要工作思路与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2026年度工作部署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6,247,307.0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310,991,577.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6,267,233.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626,723.32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97,082,435.96元,减去本年派发现金红利373,218,624.90元,加上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留存收益-2,536,420.9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8,967,900.0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8,967,900.04元。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拟派送现金股利373,218,624.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同时,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增强投资者回报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相关章节。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1亿元及美元0.6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预计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各级子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包含原有担保展期及续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美元13,8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可用等值人民币)。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何良军、许娅南、杨金萍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制度共13项如下表:
  ■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0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良军、许娅南、杨金萍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月预发,并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收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其他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6,247,307.0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310,991,577.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6,267,233.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626,723.32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97,082,435.96元,减去本年派发现金红利373,218,624.90元,加上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留存收益-2,536,420.9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8,967,900.0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8,967,900.04元。
  3.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373,218,624.9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3,218,624.90元,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73,218,624.9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0.98%。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权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时,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指标:
  ■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4、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19,655,874.7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30,623,809.29元、1,520,974,313.41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7.59%、10.7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0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掉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外币结算的需要。目前,公司钾肥业务主要以美元、基普、泰铢等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基普、泰铢)。公司拟采用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掉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等套期工具,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本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由于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审计部门监督:公司内审部定期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盘亏情况,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共7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次、行政监管措施3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拟增加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认真审核了中兴华的机构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报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包含原有担保展期及续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美元13,8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可用等值人民币)。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及套期保值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合法合规形式。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等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3.股权结构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最终以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也不涉及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美元7,826.6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美元13,8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可用等值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17%(本文选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1美元=7.0288人民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授信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含已设及未来新设的子公司)。
  二、授信用途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项目建设、业务拓展等资金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运营。
  三、授信额度、方式
  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1亿元及美元0.6亿元(或等值人民币)。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可向银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利率等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方式涵盖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贴现、银行票据(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项目贷款等各类银行授信业务。
  四、授信期限及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办理与上述综合授信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筛选确定具体授信银行、与银行协商授信条款、编制提交授信申请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配套法律文件等相关手续;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2026年度拟授信额度明细:(如无特别表述,单位则为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9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议案10需逐项表决。
  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6年05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邮件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宋秋娟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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