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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163 公司简称:三角轮胎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根据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亿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轮胎行业总体情况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我国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轮胎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国际贸易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呈现产销增长但利润下降的态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利润总额同比增长0.6%;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4%,利润总额同比减少5.9%。2025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累计产量(包括摩托车充气橡胶轮胎外胎)为12.07亿条,同比增长0.9%。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的统计,2025年全国汽车外胎总产量8.65亿条,同比增长2.1%,子午化率达96%;其中半钢乘用轮胎产量6.85亿条,同比增长1.5%;全钢载货轮胎产量1.46亿条,同比增长5%。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全年,我国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含摩托车、自行车等用轮胎)累计出口数量为7.02亿条,同比增长3.1%,出口重量为929万吨,同比增长3.3%,出口金额为1,611.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其中: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数量3.42亿条、同比减少1.9%;客车或货运机动车辆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数量1.30亿条、同比增长2.7%;建筑业、采矿业或工业搬运车辆及机器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数量0.1亿条、同比增长1.9%。 (二)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1、天然橡胶 ■ 数据来源:新加坡交易所 2、合成橡胶 ■ 数据来源:隆众网 3、炭黑 ■ 数据来源:卓创网 4、钢帘线 ■ 数据来源:卓创网 (三)下游汽车及工程机械行业 轮胎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为汽车和工程机械行业,涵盖商用车、乘用车及各类工程机械车辆等,其需求分为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前者直接受汽车及工程机械的产销规模驱动,后者则由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及出行的轮胎消耗所驱动。由于全球汽车保有量基数巨大,持续的更换需求使得替换市场成为轮胎需求的核心支撑。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产销量突破3,000万辆,全年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回归400万辆以上,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新能源汽车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产销超1,600万辆,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对外贸易呈现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达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据公安部统计,2025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3.66亿辆,较2024年增长3.68%;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397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2.01%。 ■■ 数据来源:公安部官网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对装载机主要制造企业统计,2025年共销售各类装载机128,067台,同比增长18.4%。其中国内销量66,330台,同比增长22.1%;出口量61,737台,同比增长14.6%。 (一)公司主要业务与产品情况 三角轮胎是集轮胎设计、制造与营销于一体的专业化轮胎制造商及供应商,以轮胎的研发、制造和全球营销为核心业务,轮胎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9%以上。公司产品涵盖商用车胎、乘用车胎、工程胎、巨胎和特种车胎等类型,产品服务对象包括配套市场的各类汽车制造厂、工程机械厂,以及替换市场的终端消费者与矿山、工程项目、集团客户等,公司50%以上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营销网络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主要产品与用途见下表: ■ ■ ■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走全球化品牌建设道路,坚持自主品牌,专业化经营,专注于轮胎科技创新发展,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产品更新换代、数智化转型、全球化营销与品牌建设,以及精益化管理,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和经营效率,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在供应链管理端,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采取远期和即期相结合的灵活采购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实现稳定的供货、质量、服务、运营以及合作,稳定当中有动态;在销售渠道端,原配市场与配套主机厂从产品适配性研发到轮胎供货、售后服务等环节建立深度合作,零售市场构建了以批发和零售为渠道主体,辅以电子商务和“云智行营销管理系统”渠道运营为补充,并通过在全球各区域建立分支机构和国际营销团队推进分销渠道建设及品牌、营销、服务的全球化发展;研发创新上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产品技术发展战略,以原创发明为主带动各项技术研究与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以及与全球各个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的高度适配;在生产制造端,坚持市场导向,以销售订单生产为主,小批量柔性生产为辅,同时满足不同单量需求,使公司具备良好的规模效益;公司制造体系坚持智能制造、数字运营方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轮胎制造过程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益化管理。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轮胎产业科技创新的引领者,行业低碳绿色发展的首倡者和先行者,是集轮胎设计、制造与营销于一体的专业化轮胎企业,产品服务于全球用户。公司“巨型工程子午胎成套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杂志社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轮胎企业排行榜,按2024年营业收入计算,公司排名第8位。根据美国《Tire business》发布的全球轮胎75强排行榜,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位居第25名。凭借在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卓越实践,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25年,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82,093.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0%;营业利润为104,048.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9%;净利润为92,322.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28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6-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保理”)主要经营电子债权凭证相应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第三方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第三方存在向三角保理提前融资变现该电子债权凭证的需求。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滚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保理额度”)的保理服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业务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并支持三角保理的业务拓展。该业务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合规审查与独立性评估,有效落实了关于规范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的相关制度要求;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三角保理与三角集团有关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业务 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8日,三角保理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提供保理服务的滚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角保理向第三方承兑的三角集团应付账款合计金额1,513.88万元,其中未到期金额1,351.01万元。 2、公司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共计3,579.99万元,2024-2025年度合计7,244.02万元,符合公司与三角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2024-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且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三角保理主要经营电子债权凭证相应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上述电子债权凭证系指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依托于青岛闪收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的系统平台,就应付账款做出的付款承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即债权人)可通过平台将电子债权凭证记载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三角保理可对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提供全部或者部分保理并收取利息等费用,最终付款方(即电子债权凭证债务人)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通过上述平台向第三方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第三方存在向三角保理提前融资变现该电子债权凭证的需求。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电子债权凭证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滚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保理额度”)的保理服务。该保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4月28日)起至次年董事会通过新的额度止,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9570L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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