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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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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与方案确定并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与方案确定并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秦东;独立董事杨瑞平;董事、副总经理张宏;财务负责人张伟;董事会秘书吴国良(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3、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539.2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该预先投入和支付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XYZH/2020BJGX0821),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0月22日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570,208.07元,其中定期利息收入241,486.11元,国债逆回购收益148,748.24元,活期利息收入101,094.27元,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入78,879.45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950,381.38元(含累计实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实现效益中,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效益为该生产线所产产品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内部使用,该项目效益为内部自产相对于外采因节约成本而增加的净利润金额;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98.69963%的股权项目的效益系公司2025年4-12月实现的净利润。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XX股份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368,000,000.00元,已于2020年9月1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累计发生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40.10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和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优化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管控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支出,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选型优化、升级以及竞价谈判减少了设备采购投入。随着募投项目的持续开展,公司在项目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项目实施效率得到提升,公司通过合理调度各项资源,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另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尚余部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的募集资金还未实际投入。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原因除实施过程中成本节约及部分尾款尚未支付以外,由于2023年-2024年数码雷管芯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价格出现下滑,综合考虑风险及收益性,公司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的第三期工程,未来若市场向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实施三期工程。 (3)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改造部分已完工,计划投资1,28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47.15万元,实际投资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风险控制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节约了项目总支出。 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0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4,984.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4.63%。该募投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终止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3,280.00万元,已投入金额为547.15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8.02%。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1)壶化股份子公司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 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预定达到的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将所有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迟迟未完成批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数码电子雷管全面推广应用的发展机遇,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综合考虑,终止该项目。 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213.91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5.31%。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成品转运设施”、二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已完成,三期工程“电子雷管辅助引火元件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定制。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导致整体计划延后,公司将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6月。 2025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1,937.41万元外,共计11,809.25万元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3,451.59万元,已投入金额为2,342.35万元,拟投入金额为1,109.24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3.26%;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8,784.22万元,已投入金额为8,723.79万元,拟投入金额为60.43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18%。上述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适应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活期储蓄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为1,727.95万元。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95.04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51%。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结算完毕,预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尾款。 6.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本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为9.34万元,低于承诺效益的20%,主要原因系膨化硝铵炸药近年来销售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偏低且毛利率较低。此外,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增加部分客户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其他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阳洋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2026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03.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14.4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84,185.11万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7,379.78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7,379.78万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若按照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本年度预计分红总额40,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40,000,00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23.25%。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9,369,739.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9.30%,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03.59万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在技术改造、生产线建设、新技术研发、对外投资等方面资金需求较高,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进一步筑牢技术壁垒,拓展市场版图,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既能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还能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提升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1,291,266.20元、174,980,894.42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5%、7.41%。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6.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提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本次会议将就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附件3)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亚鹏 (2)电话号码:0355-6010025 (3)电子邮箱:912735398@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2”,投票简称为“壶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月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7: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合并报表范围: ■ 二、财务指标 1、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2、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4、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5、主要财务指标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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