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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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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631,094,25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19,374,322.69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水力发电行业。根据中电联《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5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深改革、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一)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增加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二)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在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投产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风、光装机合计占比有望达到总装机的一半左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公司盈利主要来自发电收入。公司是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最大的清洁电力运营商,是培育云南水电支柱产业和实施“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核心企业和龙头企业,主要负责澜沧江流域及周边地区水电资源的开发与运营,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运营,公司以澜沧江流域为主体,采用“流域、滚动、梯级、综合”的集约化开发模式,最大化的配置流域资源,是科学化建设、集控化运营水平较高的电力开发公司。发电是公司当前的核心业务,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引领下,公司坚持水电与新能源两个并重点,加快战新产业体系化规划布局,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32%,实现营业收入265.95亿元,同比增加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4亿元,同比增加2.50%,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24亿元,同比增加2.6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提质增效与投资者回报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双提升,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方案主要内容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提升经营质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六个方面。
  (一)聚焦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对照世界一流企业“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十六字”标准要求,聚焦提质增效、提升经营质量、增强核心功能、夯实发展根基,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全面提高安全管控、产业升级、价值创造、改革赋能和创新引领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坚决扛牢电力保供安全责任。公司将统筹提升水风光储综合发电效率,不断夯实电力安全保供坚实基础;二是提升生产运营质效。深入开展“降缺陷、控非停”专项行动,确保水电机组“零非停”。精益规范生产管理,以精品机组创建提升设备关键指标;三是强化市场营销。锚定“价稳量增”核心目标,动态研判电力供需和市场形势,强化水风光储多电源交易协同,不断提升度电价值,精准加强电力市场政策争取,提升电力市场竞争力;四是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一利五率”持续优化。精研细抓降本节支,深挖成本管控潜力,持续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力争实现三项费用同比下降。在2025年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实现发电量1,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6%;营业收入由2025年265.95亿元预计增加至284亿元,同比增长6.85%。
  (二)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赋能。
  公司将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力,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动能。一是加强创新体系顶层引领。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完成云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打造“产教研训”综合创新基地。立足实际、多渠道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创新支撑与供给能力;二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力打通“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市场推广”全链条转化路径,建立内部转化价值评估机制和自研产品生产销售渠道;三是加快数智转型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数智华能战略,建立公司级人工智能平台,加快水风光功率预测、设备诊断、AI值班员等重点功能开发,积极打造水电板块人工智能示范标杆。让数字化、人工智能充分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全方位提高转型升级能力,推动公司生产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变革,支撑引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创建世界一流。
  公司持续强化现代公司治理,加快形成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化公司治理能力,促进传统生产力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一是全面加强依法合规治企,完善法治体系建设。编制公司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九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确保公司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和独立董事履职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履职评价制度,做好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因地制宜深化国企改革。深入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成效,高质效谋划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与市场化经营机制相适应的劳动用工、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公司可持续发展新活力;四是持续完善权责管理界面。围绕“放得下、管得住、管得好”目标优化授权放权,做好差异化授权放权,持续推动授权精准化和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五是提速提效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加强路径谋划和体系对标,推动管理水平全域提升。建立精准化、差异化阶段评估与长期问效机制,持续提升各领域一流创建实效。
  (四)聚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将全面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重点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组织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主动担当,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科学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业绩考核责任书,推动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深度融合;三是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准确把握上市监管规则,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聚焦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作为价值创造的根本落脚点,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一是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力度的政策导向,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研究制定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在已制定的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到期后,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研究制定新一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三是研究制定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研究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切实提高全体股东价值投资的获得感。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8.19亿元,较2024年度现金股利36亿元,同比增加2.19亿元,增幅6.08%。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分红金额保持连年稳定增长,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聚焦加强投资者沟通,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增市值,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完善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精准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积极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价值传播体系。一是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在合规前提下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让资本市场更清晰、更准确地把握公司价值亮点;二是创新投资者关系维护,除常规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和“上证e互动”平台外,积极举办投资者交流会,邀请投资者实地考察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直观认知;三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在完善ESG管治、创新ESG实践、深化ESG沟通和提升ESG评级等方面狠下功夫,打造清洁能源领域ESG标杆,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积极展示华能水电ESG全貌;四是制定并落实2026年度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健全市值管理机制,常态化进行市值管理监测与跟踪分析。通过聚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预计2026年召开投资者业绩说明会4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次,将“走出去、请进来”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价值创造基础,通过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筑牢市值管理根基。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精益经营管理,依法合规推动公司投资价值与发展质量的动态匹配,以更加优异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向投资者精准传递市场价值,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涉及的未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可能根据政策、环境和市场情况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公司)于2018年2月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号)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9亿港元。
  注册证明编号:2652576
  执行董事:蒋奕斌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11楼1105-07室
  经营范围:在境外开展财资管理及投资业务。落实香港财资公司融资资源;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按照华能集团有关规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二)香港财资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香港财资公司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建立了完善的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香港财资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资产配置,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管控利率、汇率等资金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通过执董会、专题会及各部门协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覆盖香港财资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嵌入各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能集团及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资金结算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成员单位在香港财资公司开设内部账户,通过提交电子或书面指令共同完成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资金安全,维护各存款单位的合法权益。
  (3)在华能集团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流动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按照年度预算、月度计划、日清月结的管理要求,保证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全面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投融资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贷前调查和审查工作。经办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以及风险状况等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调查报告。香港财资公司召开专题会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评定,提出审查意见。执董会对授信和合约签署事宜进行终审。
  (2)贷中管理
  按照香港财资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投融资部根据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审查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贷款合同约定以及贷前条件落实情况,发起放款审批,香港财资公司财务与资金结算部对放款通知书审批单进行复核提交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提交执行董事审批。
  (3)贷后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投融资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投资业务由华能集团财资部归口管理;根据授权,香港财资公司可在境外开展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业务,投资标的为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优先股等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每笔投资以审批单的形式报华能集团审批;证券等投资一事一办提交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华能集团有关部门审批。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证。香港财资公司在信用优质、实力雄厚、安全可靠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开立金融资产专用账户,用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存放及日常管理。在固定收益投资存续期间,香港财资公司持续开展动态跟踪,跟踪持有的固定收益产品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及评级情况。
  4.内部审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按照华能集团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配合华能集团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相关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沿用华能集团境外合规指引和办法,同时根据华能集团授权、香港财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等制度,开展决策管理及业务工作。按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跟踪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香港财资公司根据工作要求,定期编制境外资金月报、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按季度开展内控测评工作,编制内控测评报告。
  6.信息控制系统
  香港财资公司自主开发建设了境外资金管理系统。内部面向成员企业,可以实现成员单位业务线上办理,通过财务NC直连实现由业务到财务的有效衔接;系统生成业务预制凭证并将其推送至财务NC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凭证,同时提供凭证校验机制,可对会计分录的传输正确性进行验证。外部通过与中银、工银、华侨银行等资金池主办行建立了直连直通,实现了境外资金的全流程不落地闭环管理。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境外资金管理业务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运作,对银行账户一体化的流程管理,对成员单位归集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运行效率,通过实时监控资金账户变动状况,能够有效地控制资金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控制标准,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在资金管理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严格控制境外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香港财资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完备且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香港财资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二)香港财资公司管理情况
  香港财资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原则,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积极落实境外融资资源,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条例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及香港财资公司有关制度,加强内部风险管控,未发生资金安全风险事件。
  四、上市公司在香港财资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香港财资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在香港财资公司的贷款余额为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59亿元)。根据公司与华能集团签订的《金融保险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华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含华能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实际业务均未超过该协议约定的限额。公司2025年在香港财资公司无存款业务,在香港财资公司贷款利率为SOFR利率加点方式,实际执行利率低于公司境外项目贷款利率。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通过审阅香港财资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明书》《章程》等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香港财资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对香港财资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合规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根据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号)成立,并取得具有符合香港法例且有效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二)公允性方面。公司在香港财资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境外项目外部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公允。
  (三)安全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香港财资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香港财资公司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下转B2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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