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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准确计量为基础理念为己任,经过多年的发展,成为围绕电网公司“计量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依托电能表检定这一核心环节的技术优势,以服务于电能表为核心,形成电能表标准检测设备、电能表自动化流水线型检定系统、电能表智能化仓储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互感器等产品。 2023年,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储能业务,深度参与绿色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MW级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及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围绕AI综合能源服务的战略定位,公司积极发展新业务,2025年1月成立三晖联璟智算(上海)高科技有限公司,进军具身智能领域,主要产品为:康养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秉持全栈式自研,构建从硬件到算法等软件的能力,结合康养、电力、新能源等重要场景,推出系列机器人产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用途 1、标准检测设备系列 公司标准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误差以及智能电能表其它功能检测。电能表标准检测设备由高稳定程控信号源(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相位连续可调)和高精度标准功率电能表组成,按国家相关检定规程对智能电能表误差及其它功能检测。公司高稳定数字电源、高稳定程控电源和高精度标准功率电能表技术是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的技术基础,也是公司可持续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基于现有核心技术体系开发的主要产品,其可靠性和稳定性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2、自动化流水线型检定系列 自动化流水线型检定系统是融合了检定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通讯技术、信息技术等多种高新技术的一种用于智能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表计的全自动化流水线检定的设备。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能力,紧抓行业需求变化,不断推出创新性产品和解决方案,作为国内自动化流水线型检定概念的较早提出者和研发制造者,公司拥有产品理念、核心技术、技术升级、成本控制、生产及工艺管理、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优势。 3、智能化仓储管理设备系列 智能仓储系统是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包括智能二级表库和智能周转柜两类,智能二级表库专用于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了电能计量的资产全环节管理,主要用于县、市级电力企业存储电能计量器具。智能周转柜主要用于三级表库及基层供电所对表计资产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并通过物联网技术、通讯技术、自动化技术,实现系统化的管理体系。 4、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要包括主站管理软件系统、采集终端和三相多功能智能电能表。主站系统是整个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管理中心,负责整个系统的用电信息采集、用电管理以及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等,通过与外部营销应用系统等相连,实现购、供、售电环节的实时监控。采集终端包括专变采集终端、采集器和集中器,主要用于收集用户计量设备的信息,处理和冻结有关数据,并实现与上层主站的交互。三相多功能智能电能表用于用户包括正反向有功、正反向无功电量、需量及分相正反向有功电量和四象限无功电量、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用电信息的计量。 5、互感器 公司互感器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组合互感器、高低压预付费计量箱等,用于电力线路上的电流电压测量、保护、电能计量等,实现大电流、高电压信号的幅值变换,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配电站、工矿企业、石油化工、国家重点工程的计量、监控、保护系统中。 6、储能产品 公司储能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能量型储能系统、功率型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一体机、集中式储能系统、台区储能一体机、户用储能产品等。主要应用于微电网、新能源电站、工商企业园区等场景,实现无电、弱电地区多能互补、需量管理、峰谷套利、动态扩容、需求侧响应、新能源多能互补、虚拟电厂等功能。 7、机器人产品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成立三晖联璟智算(上海)高科技有限公司,进军具身智能领域,三晖联璟智算目前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等,拟用于康养、电力、新能源、数据中心等领域。该业务处于发展阶段,营收占比较少,对公司未来整体业绩影响较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蒋淑玲女士、张红安先生、刘青林先生、赵婷婷女士(已离任)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蒋淑玲女士、张红安先生、刘青林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蒋淑玲女士、张红安先生、刘青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号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背景 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履约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号三晖工业园。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5月1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号三晖工业园。邮编45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 6、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祥雪 联系电话:0371-67391360 传真:0371-67391386 邮箱:zqb@cnsms.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号三晖工业园 邮编:4500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7”,投票简称为“三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股东签字(代理人):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6人,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43人,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9人。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775.78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3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758.06万元 2025年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2025年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孜卉,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办理服务协议签约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众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满足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鉴证服务相关要求;众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以全体委员同意的一致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本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本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本次发行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额度: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4、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41,387.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700.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5,184,216.8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4,005,149.11元。 根据上述财务情况,综合考量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6年经营预算安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四):“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13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3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5月21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人,其中首次授予12人,预留授予1人;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17.03万股,其中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40万股,实际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8.63万股。 7、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8.515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5月8日届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8.5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3人。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8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 注:公司原副总经理邓栋先生在2024年6月已离任,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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