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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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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简称聚醚)、聚酰胺树脂等新材料产业规模化生产企业。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聚醚系列产品涵盖聚合物多元醇(简称POP,亦称接枝聚醚)、CASE用聚醚、端氨基聚醚及通用软泡聚醚等。公司聚酰胺树脂产品涵盖尼龙66、长碳链尼龙(生物基)、透明尼龙、高温尼龙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一一大类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聚醚行业
  聚醚行业处于成熟期,市场广阔,软泡、硬泡基础聚醚利润微薄。相比之下,附加值高的产品如高分子量聚醚、接枝聚醚以及特种聚醚等,由于其产品质量差异较大且技术门槛相对较高,越来越多的聚醚头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接枝聚醚和高回弹聚醚等产能的快速增长。国内聚醚装置不断扩产,一方面优化了装置规模及性能,另一方面提升了行业集中度,进口聚醚的流入整体呈现减少趋势,出口聚醚持续增量并再度创新高,成长为全球化供应商提供了坚实基础。公司聚醚产品广泛应用于软体家居、家装、鞋服制品、汽车、防水涂料、风电等领域。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快速提升,产品的产量及需求量将稳步上升。
  公司现有聚醚系列产品总产能129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从应用领域来看,公司软泡用聚醚产品经与二异氰酸酯在发泡剂、催化剂、阻燃剂等助剂的作用下进行发泡反应,产生的高分子聚合物可用于生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产品形态主要有高回弹泡沫、慢回弹泡沫、块状海绵、自结皮泡沫和半硬质吸能泡沫等。由于聚氨酯软泡多为开孔结构,缓冲功能显著,且通常具有密度低、透气、吸音、保温、回弹性好等特点,故被广泛用于记忆及0压床垫用海绵、记忆枕、抱枕、慢回弹颈枕、布艺及皮质沙发用海绵、软床及皮床靠背衬垫、地毯等软体家具产品的生产;鞋材绵、内衣绵、垫肩、皮帽、鞋底等鞋服领域产品的生产;高铁座椅、汽车座椅、摩托车座椅、顶棚棉、方向盘、仪表盘、扶手、内饰等交通领域产品的生产;运动减震、包装等其他领域产品的生产等。公司CASE用聚醚主要用于制备聚氨酯涂料、胶粘剂、密封剂、弹性体等,其中弹性体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塑胶跑道铺装材料、滚轮、实心轮胎、防水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公司端氨基聚醚主要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饰品胶(硬胶)固化剂、风电叶片胶固化剂;聚酰胺热熔胶粘剂、电子封口胶固化剂;电子灌封料固化剂、电子包封料固化剂;快速固化RIM、建筑结构胶固化剂;聚醚胺类改性固化剂、重防腐涂料固化剂;鱼竿、高尔夫球杆、网球拍复合材料固化剂等。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自主研发并掌握了高固含量(可达50%固含量)且低粘度、遇水不凝胶、超低VOC(残留单体浓度可低于2ppm)、高白度等POP核心技术,形成了自主创新技术体系,极大的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建设聚醚生产装置,在聚醚产品及生产工艺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凭借深厚的行业积淀与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围绕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端氨基聚醚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的产品及定制化解决方案。随着公司产品技术指标的提升、口碑的传播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公司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下游行业中的知名床垫品牌如梦百合、喜临门、际诺思、顾家、宜奥、爱意等;知名鞋服品牌如李宁、安踏、鸿星尔克、耐克、阿迪、斯凯奇、爱步等的鞋材供应商;知名汽车品牌如比亚迪、奇瑞、吉利、广汽、上汽通用五菱、长安、东风、奔驰、宝马、特斯拉等的内饰配套厂商;防水建材领域知名企业如东方雨虹、北新防水、科顺、凯伦、雨中情等;胶粘剂行业如湖北回天、上海康达等;风电叶片固化剂行业如上海惠柏、四川东树、上纬新材料等以及环氧地坪固化剂如立邦、湖北领固等知名企业等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经过持续的迭代积累,公司已形成多层次的产品体系,不同牌号的聚醚产品性能不尽相同,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2)聚酰胺树脂行业
  PA66(聚酰胺66、PA66或者聚己二酸己二胺),为半透明或不透明乳白色结晶形聚合物,具有可塑性。同PA6相比,PA66更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仪器壳体以及其它需要有抗冲击性和高强度要求的产品。广泛用于制造机械、汽车、化学与电气装置的零件,如齿轮、滚子、滑轮、辊轴、泵体中叶轮、风扇叶片、高压密封围、阀座、垫片、衬套、各种把手、支撑架、电线包内层等。近年来,国内PA66行业呈现高速扩张的趋势,尤其是2022年之后,原料己二腈技术国产化,带动己二胺及PA66快速发展。国内PA66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项目。随着国内己二腈技术的不断成熟化,原料供应稳定,国内PA66产能规划集中,PA66产业全球供应重心逐步向国内转移。
  长碳链尼龙通常指长链段中亚甲基长度在10个以上的尼龙,因长碳链尼龙中大分子链的亚甲基较长,酰胺基密度低,兼有尼龙6、尼龙66和聚烯烃的性质,从而长链尼龙具有吸水率低、制品尺寸稳定性好、密度小、熔点低、耐低温、耐油、耐化学品、自润滑性好、柔性好、抗冲击等优异性能。从应用领域来看,公司长碳链尼龙产品下游应用主要集中在汽车工业,比如燃油管、电线绝缘体、控制系统与气动辅助装置软管、新能源动力电池液冷管等;以及牙刷丝、磨料丝、无人机叶片、电缆包覆、涂层、绳索、传送带、轴承、衬垫、电气电子中的绝缘材料和仪表壳等。
  透明尼龙一种经过特殊的工艺合成的半芳香族透明尼龙,具有高透明、高刚性、低吸水率、低收缩率、耐化学性等性能,对气体,水,溶剂和精油的良好阻隔性。公司透明尼龙产品,具有高透光率,可达到90%以上。由于其出色的性能和无毒无味的特点,透明尼龙被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包装、医疗器械、精密仪器、光学仪器、电子电器、汽车制造、机械、航空、体育用品等领域。
  高温尼龙是一类具有出色耐高温性能的聚酰胺材料,属于特种工程塑料。与普通尼龙相比,高温尼龙在分子结构上引入了特殊的基团或结构,提升了其热稳定性、机械性能和化学稳定性,能在高温环境下长期使用。高温尼龙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制造、机械、航空等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华高材尼龙66一期项目中年产4万吨生产装置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公司聚酰胺树脂产品涵盖尼龙66、长碳链尼龙(生物基)、透明尼龙、高温尼龙等。目前,正在进行产品验证及市场推广。公司研发团队凭借卓越的技术实力,可以根据客户不同需求研发和生产多种聚酰胺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端电子电器工程、高铁、汽车、航空飞行器以及发动机部件、安全气囊、轮胎帘子布、各类刷丝等领域。尼龙66树脂产品指标在高强度、耐高温、耐磨损等核心性能上均展现出显著优势,尤其适合对轻量化、耐久性和可靠性要求高的工业场景。特种尼龙产品通过改变分子结构,在特定性能维度上超越通用尼龙,满足高端细分市场需求。比如长碳链尼龙以柔韧性、低吸水率为核心,适用于动态耐疲劳场景;透明尼龙以高透光率、耐化学性为亮点,替代传统透明材料;阻隔尼龙以气体阻隔性、耐高温性为优势,解决食品和化工包装难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汇报2025年度工作情况,包括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2026年经营思路。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基于2025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萍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原制定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薪酬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隆华新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山大地纬、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汇通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姚艳君,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项目质量复核人姚艳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4.2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3.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2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锁汇、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华新材”)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扩大产品出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三)拟投入的资金金额、业务期间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准确性降低,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或供应商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公司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出口销售合同,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款,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而公司出口销售占比较大,且出口销售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结算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其他规定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现金管理产品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华新材”)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与拟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预计派发34,400,001.4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518,69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305,941.95元。按照《公司法》和《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330,594.20元,扣减2024年度现金红利34,400,001.44元、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30,100,001.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8,689,872.2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2,807,927.6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34,400,001.44元(含税),拟转增129,000,00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9,000,023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4.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34,400,001.44元,加上2025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现金分红30,100,001.26元,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共计64,500,002.7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64,500,00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26%。
  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93,500,008.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1.38%、4.8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规定,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情况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回避,议案8仅审议,未予表决),相关决议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3:30-15:3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5月21日前(含21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4、联系人:张月
  5、联系方式:0533-5208617
  6、电子邮箱:lhzq@longhuapu.com.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8、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533-5208617
  传真:0533-5208617
  邮政编码:256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49”,投票简称为“隆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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