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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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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被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下属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授信6亿元,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5亿元,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上海精锐因经营所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0.5亿元,公司为上海精锐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0.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上海精锐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38,011.4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11,134.02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115,000.00万元,其中续保3,865.98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549,145.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8.4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6-03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7%股份的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议案8分别已于2026年4月18日和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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