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该通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