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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金力新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6年2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拓展锂电池隔膜领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与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公司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发生较大变动。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说明如下: 1.总资产较期初增长26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213.74%,主要是本期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合并范围扩大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0.46%,主要是公司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锂电池隔膜产品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同比增加55,604.82万元,净利润同比增加52,652.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3,658.08万元,一是本次交易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低于金力新能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无对应现金流入,不具备可持续性;二是锂电池隔膜业务形成新的增长点,带动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提升;三是本次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部分,需在合并报表层面进行成本结转、计提折旧与摊销,对合并净利润产生影响。 4.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97.29万元,同比减少29,466.65万元,主要是本期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而销售回款存在一定周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未同步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广新集团承诺,在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前,其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即广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521,227,703股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不得转让。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2024年11月1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6年1-2月,本次交易资产过户、股份发行登记、募集配套资金等实施完成,公司新增股份1,490,813,595股于2026年2月12日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26年2月起,公司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全面开展与金力新能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力新能源及整合有关情况如下: 2025年以来,随着下游需求快速增长以及行业供需逐步回暖,锂电池隔膜市场行情回稳改善,金力新能源作为行业头部企业之一,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叠加新建产能逐步投产释放,产品结构优化、产销量增长,金力新能源营业收入实现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本次交易过渡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金力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80,093.56万元,净利润56,374.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82.12万元(经审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力新能源点阵式涂覆隔膜项目、高性能电池隔膜技改项目等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持续对原有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其锂电池隔膜总产能约71亿平方米;2026年1-3月,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总销量约14.3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0.73%;其中:2026年2-3月,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总销量约8.7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9.01%。金力新能源基于战略规划与部署,拟建超薄高强锂电池隔膜项目、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等项目,预计于2029年前陆续投产,达产后新增产能约69亿平方米,将进一步提升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积极推进与金力新能源整合融合相关工作,在保持金力新能源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相对独立稳定的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管理层实现对金力新能源在重大战略布局、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决策与管理;将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业务发展规划纳入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统筹公司与金力新能源之间的资源配置与共享,利用公司平台、资金等优势支持金力新能源经营发展;完善治理与内控制度,夯实规范自律的制度基础,提升治理水平;优化金力新能源资金结构,协调授信用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进数字化融合工作,协同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环保管理与常态化监管机制;统一品牌体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合力。 (二)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 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公司围绕新材料主业发展定位,为了做强做大高分子功能薄膜业务,推动尼龙薄膜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将在湖南省岳阳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建设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经营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本项目规划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承接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经纬分公司业务核心员工以自有现金形式设立员工跟投平台(以下简称跟投平台)参加本项目跟投,佛塑科技与跟投平台以自有现金形式共同设立项目公司。2024年12月20日,项目公司“佛山佛塑经纬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新厂房建设及配套工程完成施工,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与调试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四)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膜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东方电工膜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2025年11月26日,项目公司“佛山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其中佛塑科技出资4,500万元,持股60.00%,广新研究院出资3,000万元,持股40.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电容膜项目厂房已竣工验收,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五)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广新研究院、项目核心团队等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投资20,395万元,新建一条自主设计的BOPP超薄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薄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研发生产锂电池复合集流体基膜产品。2024年12月13日,项目公司“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设备调试以及相关产品开发与业务拓展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六)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三水长丰100%股权 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长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三水长丰100%股权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为17,987.19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七)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电池级硫化锂中试平台项目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元)、厦门紫金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紫金)以及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工业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电池级硫化锂中试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1,339万元(含增值税),建设100吨/年硫化锂生产线,主要研发、生产、经营高纯度电池级硫化锂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福建紫新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本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八)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成都东盛51%股权 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盛)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公司持有的成都东盛51%股权评估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格为7,542.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镜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简志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镜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简志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镜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简志豪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时一12:00时,下午13:30时一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健文、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就本次股东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肖成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声明人肖成伟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肖成伟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荣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周荣先生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周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周荣先生的辞职报告须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才能生效。在此之前,周荣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周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荣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成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2,386.90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 注:负值为冲减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3.经公司评估,2026年1-3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547.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62.8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02万元,转回坏账准备33.2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12.31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73万元。本期其他增加,主要是公司自2026年2月起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839.71万元。 (1)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773.79万元。 (3)本期其他增加额,主要是本期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47.1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839.71万元,共计2,386.9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2,386.90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肖成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并在其当选独立董事的同时,增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肖成伟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现任河北工业大学教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员,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成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续聘及改聘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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