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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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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以下简称“2022年年报通知”)的规定,企业因对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应用案例、实施问答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如果企业适用此次实施问答且需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根据上述2022年年报通知的规定,通常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集团制定了严格的套期保值方案和内控制度,套期保值交易只以对冲商品价格变动风险为目的,对所持铜、金、银等大宗商品存货开展套期保值操作,禁止任何投机交易,旨在保障本集团的长期稳健发展。
  集团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畴内,对符合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下简称“套期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的套保活动均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于本集团在正常经营业务中运用套期会计准则核算的套期保值交易,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各期期末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对应的现货端套期保值效果体现在期末存货科目中,整体实现期、现对冲效果。对于在正常经营业务中未运用套期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的套期保值交易,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各期期末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在衍生金融工具平仓时转入投资收益/损失。
  综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合规可控、运作规范,核心目的为对冲原料及产品价格风险,各项会计处理严格依规执行,经营基本面稳健。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央结算)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多个客户共持有发行人1,005,521,783股H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9.04%。中央结算是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成员,为客户进行登记及托管业务。
  2.江铜集团所持377,683,000股H股股份亦在中央结算登记。上表特将江铜集团所持H股股份从中央结算所代理股份中单独列出。若将江铜集团所持H股股份包含在内,中央结算实际所代理股份合计为1,383,204,78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9.95%。
  3.江铜集团于2026年4月9日完成发行规模50亿元的可交换债券。江铜集团于2026年3月25日将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169,000,000股划转至“江铜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6江铜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和为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江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份合计1,414,162,110股,持股比例为40.84%,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169,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88%,合计总持股45.72%。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账户持有回购股份10,441,7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3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旻昕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旻昕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旻昕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债券代码:243700 债券简称:25江铜K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南昌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10名董事均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jxcc.com)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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