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及宏观经济形势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一定存量的闲置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及投资期限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理财产品,同时为进一步降低理财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委托理财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