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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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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类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意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4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工作述职。 4、议案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邮箱:wangzj@czamd.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3”,投票简称为“亚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1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赵东平先生、林垦先生、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15.6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427.60万元,利润总额-10,97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7.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7,225,00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06.7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6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 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的经营业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金锡先生、刘芹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 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 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 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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