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泷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泷临”)转让房地产开发、租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编号:2025-079)等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交割协议》,确认以2025年11月30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交易双方确认,截至交割日,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实质完成了资产交接,南国置业已在交割日或《资产交割协议》签署之日孰晚之日前向上海泷临交付了标的资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均由上海泷临享有或承担,无论是否完成法律上变更登记手续。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资产交割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易对方享有或承担,即本次交易的对价不因期间损益进行任何调整。过渡期内,南国置业因开展房地产业务新增或减少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发行或清偿债券、新增或清偿银行借款、新增或清偿其他借款等,属于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损益。 二、交易标的过渡期间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资产交割协议》约定,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交易双方确认,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过渡期审计期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交易标的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对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4955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在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交易标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5,412,269.78元。过渡期产生的损失由上海泷临承担,公司无需就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补偿。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4955号)。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