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并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 独立董事张维、李志辉、纪雪峰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属实,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韩立新,总经理黄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表2.1公司简介 ■ 2.2组织结构 ■ 注:2026年1月15日调整后组织结构图。 3. 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43,714,531股,公司股东单位数量为22家,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3%)、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73%)、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31%),其中,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3.1(持股10%以上股东) ■ 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持股57.72% 3.2 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表3.2-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 3.3监事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部署,公司依法依规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2025年12月18日正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行使相关职责。监事会改革工作完成前,监事会正常履职。 表3.3(监事会成员) ■ 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 3.5 公司党委委员 表3.5(党委委员) ■ 3.6公司员工 表3.6(公司员工) ■ 备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从事固有资金使用或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员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从事信托资金募集、使用等有关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员工;其他人员是指未划入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范畴的人员。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北方信托深刻认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聚焦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和“金创区建设”重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稳为先、专为基、强为纲’高质量可持续区域型信托公司”的发展目标,切实履行天津国资唯一控股信托公司职责,发挥“+信托”优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度参与天津市存量资产盘活、城市更新改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国企改革等重点工程,增强信托业在推动城市提升质量中的实绩贡献,并按“风险收益比”原则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确保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风险防控间的动态平衡。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1 ■ 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2 ■ 4.3 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信托业围绕“三分类”政策进行业务布局,加大推进回归本源业务的转型发展力度,充分挖掘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的信托功能,信托资产规模继续稳步增长,信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信托服务功能不断强化,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4号)奠定了信托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2025年9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8号)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信托公司经营行为,加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已经步入中高收入阶段,社会财富体量庞大,由此催生了巨大的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综合化财富管理需求和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需求,这些需求的满足均离不开信托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工具,是“三分类”格局下信托业难得的发展机遇。 4.3.2不利因素 2025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持续上升,地缘政治冲突、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输入性通胀压力等因素相互交织,对国内经济稳定运行形成诸多挑战。同时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矛盾仍然突出,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处于关键阶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仍在持续规范,周期性问题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信托行业仍处于监管新政落地、业务深度转型、风险集中缓释的攻坚期,传统融资类业务空间持续收窄,创新业务仍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防范化解风险、业务发展转型、商业模式形成、专业能力重塑、人才队伍建设、公司组织变革、数字化转型、市场竞争压力以及制度供给不足等等,都是信托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挑战。 4.4内部控制概况 2025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责主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稳为先、专为基、强为纲’高质量可持续区域型信托公司”的目标导向,持续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公司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各部门在内控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优化并规范内控管理流程,修订多项重点内控制度,提升内控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保障公司合规稳健发展。同时,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与反馈纠正,确保部门职责衔接清晰顺畅、制度规定在业务操作环节有效落实,防控各类业务风险。 4.5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全部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缓释或化解,从而保证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公司以规模与资本相符、收益与风险匹配为原则,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注重对风险管理的适时调整与控制,树立以风险文化为核心的稳健发展理念,实现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展业理念的相互融合统一。 2025年以来,公司持续优化“三层四柱”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审查审批和存续期管理的一体性。2026年初,公司在原风险审查部和风险管理部的基础上,合并组建风险管理中心,形成以风险管理中心和托管运营部为主体、以合规创新部(消保办)和法律事务部为两翼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使之更加符合行业转型趋势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业务准入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风险偏好执行、集中度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范性。 4.6 净资本管理 2025年末净资本494,482.77万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417,186.12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71,483.58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345,702.54万元。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1.3 利润表 利 润 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1.4 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会计政策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6.2 或有事项说明 2025年初担保余额为零元,年末担保余额为零元。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 注:投资收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记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 ■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3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创新研究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信托业务“三分类”改革,加快推动回归本源、转型创新和业务结构优化,聚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高效落实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以金融智库等角色助推“天津版”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持续增强主业特色化优势。公司取得多项“首单”突破,荣获多项行业荣誉:落地全国首单法人委托资产盘活场景的不动产信托、全国首单信托公司破产清算变更受托人资产服务信托、全国首单“科创票据+保供稳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天津市首例国有数据资产信托、天津市首批知识产权服务信托等;业界首例服务构建可信数据空间的数据信托荣获“天津市2024年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二等奖、天津市首笔绿色公益慈善信托入选中国信托业协会“绿色信托十大案例”、行业首创“生前+身后”遗嘱慈善信托荣获金誉奖“优秀慈善信托奖”并入选中国信托业协会《2024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类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受托人义务,未发现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因本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方数量、关联交易金额为仍在执行期内的统一交易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方及协议项下发生的以信托佣金或各类服务费用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 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新增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统一交易协议仍在执行期内,统一协议项下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共计2525.28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 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自营业务遵循2006年度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信托业务执行2006年度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7.1.1 母公司口径 202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3,622.36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362.24万元、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181.12万元,按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572.65万元,进行上述分配后,留存净利润18,506.3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82,198.93万元,分配股利5,859.28万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是294,846.00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7.2.1 母公司口径 表7.2.1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衡×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批复》(津金复〔2025〕36号),核准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8.1(股份变动) ■ 变更后前五名股东分别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2.3%;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73%;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31%;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4%;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6%。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2月19日,公司收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龙涛北方信托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金复〔2025〕46 号),龙涛同志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2025年8月7日,公司收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李胜男北方信托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金复〔2025〕247号),李胜男同志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部署,公司依法依规推进监事会取消工作,结合实际修改《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津金复〔2025〕390号),2025年12月18日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市场主体变更备案手续,正式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公司监事不再履行相关职责。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批复》(津金复〔2025〕36 号),核准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申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43,714,531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前述变更事项涉及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并备案新版《公司章程》。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的重大法律纠纷事项。 8.5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6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8.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就2024年现场检查出具的《现场检查意见书》,公司高度重视,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监管机构指出的问题逐项剖析原因,制定务实举措,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8.8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5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B002版披露《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及调整股权结构的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A16版披露《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12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A10版披露《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A10版披露《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8.9 其他重大需披露信息 无。 8.10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5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天津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践行金融国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公司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业务创新、转型发展、风险防控、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履行天津国资唯一控股信托公司主责,扎实推进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不断展现新气象贡献力量。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 1.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推进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公司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稳健实施董事会换届及监事会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着力构建“权责明确、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优势和发展优势,助力公司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严格执行监管政策要求,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监管政策导向,以加强股东股权合规性管理、资本金管理与运用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股权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全面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严格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导向,持续完善资本金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资本金配置结构,提高资本金运用质效。积极引导股东立足全局和长远发展,稳妥推进增资扩股和股权结构优化,持续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治理结构,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股东单位创造更大价值。深耕信托主业,以信托功能性带动盈利性,创造稳定持续的经营利润,切实将经营成果转化为股东权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40亿元、净利润2.36亿元。 3.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打造“阳光国企” 公司始终坚守合规披露底线,严格遵循《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要求,坚持“应披尽披、真实准确”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通过官方网站、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渠道,实现披露信息全覆盖,让股东、合作方及社会公众清晰知晓公司经营动态、风控状况、治理成效,保障各方监督权、知情权落地见效。 (二)深耕实体经济产业,强化金融国企责任践行 1.持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天津市高质量发展质效 公司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制定《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方案》,强化跟踪问效和定期报告机制。截至2025年末,公司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信托贷款余额115.89亿元,较年初新增99.80亿元,增幅620.25%,资金投放力度大幅提升。深耕京津冀区域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信托赛道,持续发力科创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末,相关业务存续规模升至14.55亿元,较年初新增12.14亿元,增幅503.53%。高质量支持天津金创区建设,以金融智库等角色助推“天津版”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创新推出“盘活”“养老”“特资”“兴农”四大系列不动产信托产品,落地全国首批存量盘活不动产信托业务。聚焦助力港产城融合发展,引入金融机构中长期资金1亿元,助力落地天津市首单机构间REITs。 2.秉承“金融为民”理念,造福社会民生发展 公司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推出“祥世”系列养老家庭服务信托、“养老”系列不动产服务信托等特色产品,投放资金支持天津某集团养老社区建设,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2025年,公司全力推进家族信托、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创新实践,持续丰富个人服务信托产品供给,为业务提质增效、长远发展筑牢根基,以专业金融服务赋能民生改善、造福社会发展。 3.发挥服务信托优势,助力数字金融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信托“三分类”转型要求,“津筹1号”作为业界首例服务构建可信数据空间的数据信托,有效破解隐私保护与流通利用间的矛盾,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荣获“天津市2024年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二等奖。2025年,公司联合天津某医院等机构参与“疾病防治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创新试点”项目,为医疗数据安全流通探路;与天津某集团联合落地数据资产服务信托项目,实现运营服务数据集资产入表,并以质押方式联动落地绿色信托贷款,打通从资源到可信资产、再到金融工具的全链条闭环路径。 4.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始终将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准则和回馈社会的重要方式,连续多年实现税款“零误报、零延迟”,获评“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学习落实税收新政,不断完善税务管理机制,依托数字化系统精准核算、规范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及时足额缴纳。2025年,累计贡献税收总额3.58亿元,税款规模居区域领先,为国家财政稳定、服务社会发展注入坚实力量。 (三)筑牢受托管理责任根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1.创新信托服务方式,拓展普惠金融服务 公司筑牢金融报国理念,坚守金融为民初心,立足专业化财富管理定位,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独特优势,紧扣社会民生需求与市场发展导向,积极研发合规稳健、贴合大众财富管理需求的信托业务与理财产品。持续优化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受托管理能力与客户服务水平,在坚守合规底线、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以专业金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财富管理需求,切实守护客户财产安全、助力财富稳健增值,以信托本源服务民生福祉、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行业与社会协同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全力推进不动产信托、家族信托、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创新实践,组建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将运营管理效能、客户资源整合与投资者教育引导深度协同,构建“产品一服务一教育”一体化服务管理生态。截至2025年末,家族信托、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管理规模突破3亿元,为个人服务信托业务的持续丰富,推动信托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严格落实受托人职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受托人履职尽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流程管控体系建设。 在事前环节,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将消保理念全面融入信托产品与服务的开发设计、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及产品发行等前端环节,在产品“源头”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在事中环节,严格落实尽职调查职责,科学审慎开展信托产品风险评级,为直销客户构建独立、专业的服务体系,配备专属客户经理,坚持风险匹配、审慎合规与诚实信用原则,在资产管理与财富规划全流程中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综合型服务,依托专业的投研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与严格的风控标准,精准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持续为客户创造可持续价值,助力客户实现资产科学配置、稳健增值与长远传承。 在事后环节,优化投诉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将调解与化解机制深度融入日常客户投诉处理流程,提升纠纷处置效率与客户满意度。2025年,公司未发生新增消费者投诉,服务质量与客户满意度持续保持稳定水平。公司始终将金融消费者教育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阵地宣传与外出宣传相结合,拓宽宣传教育覆盖半径,深入普及信托知识、传播信托文化,推动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市场氛围。通过专业服务与严谨风控,持续强化受托责任担当,助力投资者实现财富稳健增值与长期规划目标,提升社会认可度与品牌美誉度。 3.审慎合规、诚实信用,规范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公司始终坚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客户至上的理念,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适当性管理要求,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履行受托责任,切实保障客户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打造专业、高效、透明的财富管理平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清晰认知自身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在充分知情、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自主决策,获得适配的财富管理方案。 在信托合同中以专门章节充分、客观、清晰揭示产品风险要素,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在产品研发、设计与推广过程中,坚持风险揭示真实、信息披露充分、宣传行为合规的基本原则,针对所发行与管理的各类金融产品,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产品风险因素进行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阐述与明确提示。在产品宣传与客户服务过程中,坚决杜绝承诺产品收益、夸大业绩表现等违规行为,不发布任何含有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的信息,不以任何形式欺骗、误导投资者。 (四)筑牢合规经营思维,加强信托文化建设 1.升级“三层四柱”组织架构,夯实风险防控体系 公司不断加强合规管理,守稳风险合规底线,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业务审查审批和存续期一体化管理体系,升级具有北方信托特色的“三层四柱”风控组织架构。2026年初,公司在原风险审查部、原风险管理部基础上合并组建风险管理中心,形成以风险管理中心和托管运营部为主体、以合规创新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为两翼的风险管理职能主线,更加符合行业转型趋势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业务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审批决策流程,进一步提升业务准入管理效能,加强风险偏好执行、存续期管理、集中度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公司深入践行谨慎义务,优化整合合规创新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履行合规引领、研发驱动、动态监督、品牌赋能等职能,发挥牵头组织、协调联络作用,全面深入组织创新业务突破攻坚。规范风险偏好、集中度、资产处置等管理,建立风险偏好管理框架并加强行业集中度风险管理,修订《涉诉风险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提高风险资产处置效率,多维度加大全面风险管理力度。 2.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公司充分发挥反洗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积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坚决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责任,起到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稳定的良好作用。完善反洗钱管理体系,制定印发《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操作指引》《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可疑交易分析甄别与上报操作指引》等管理制度,修订《反洗钱管理办法》《洗钱风险自评估指引》等管理制度。加强反洗钱文化建设,着力增强员工反洗钱意识以及业务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践行反洗钱宣传义务,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印刷宣传册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主题活动。认真落实监管机构在反洗钱管理、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有效遏制洗钱犯罪。 3.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三分类”等信托业监管要求,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约束,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违制必究,保障稳健发展运行。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公司全面加强合规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相关领域规定,结合监管政策变化和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做好制度“废、改、立”,重检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存续制度的适用性、制度更新的及时性。全年制定或修订业务评审管理、涉诉资产处置、异地业务管理、投资者和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等制度52项,废止不适用制度45项,推进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制度化、规范化。 4.以合规经营为本,着力加强信托文化建设 公司积极培育“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筑牢“诚信、审慎、专业、勤勉、合规、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文化根基。2025年,制定印发《信托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信托文化引领年”活动,全面开展信托文化宣传工作,深入传递信托文化理念,设计制作“信义忠诚·阳光受托”廉洁文化长廊着力打造北信特色清廉金融文化。 公司坚持以国有企业“责任文化”引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完善责任体系,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引导各级管理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员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全体员工遵守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相关领域的各项规定,积极维护行业市场竞争秩序、行业声誉和良好社会形象。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人本价值 1.搭建知识管理、人才赋能平台,丰富员工培训渠道 公司持续完善体系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三横四纵”培训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有效性和连续性。有效结合信托行业创新转型,全年开展面授培训11场,累计参训720人次;充分利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中国信托业协会、天津市银行业协会等上级单位培训资源,委派公司骨干人员参加上级机关、协会以及培训机构组织的外委培训39场,累计参训60人次;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有效利用公司在线培训平台,制作、上传16门业务课程。精准聚焦面授培训效果提升,创新采用小程序平台搭建训后测验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测验即时发起、智能批阅与结果反馈,有效提升课堂知识吸收效率。深化公司内部知识沉淀与共享氛围,在内部OA系统开设“培训园地”,收录员工培训心得与知识分享内容,全年累计发布15篇学习资料及心得感悟和1篇专题调研报告分享。 2.加强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 公司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管理、续约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做到人员管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的“三能机制”,畅通员工发展通道,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3.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公司坚持突出实绩,综合考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考评措施,实行全面考核。对业务人员探索新业务、回归信托本源予以政策倾斜,充分发挥考核对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职能人员设置“岗位价值”维度,提升考核公正性,从机制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4.完善薪酬福利政策,提升员工的幸福感 公司充分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措施,在政策允许和支持的前提下优化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深入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理念,进一步将资源向业绩突出、担当作为、勤勉尽责的员工倾斜,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活力与动力。 5.关心员工合理需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积极构建多元民主管理平台,对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管理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渠道充分听取员工意见。2025年,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20次、职工代表大会4次、会员代表大会2次,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举办“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女职工座谈会,常态化开展女职工满意度、全年会员满意度等问卷调查,及时向职工代表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保障职工知情权、建议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积极响应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精准服务质效,积极响应女职工健康诉求,面向女职工开展体检专项检查,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幸福感。 6.倡导“绿色办公”,加强环保节能意识 公司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风,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规范闲置和废旧物资处置流程,制定《闲置物资及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范闲置和废旧物资界定标准、处置流程、账务处理和监督检查等环节,明确闲置和废旧物资处置决策管理部门、操作执行部门及监督检查部门职责要求,高效“再利用”仍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物资,充分挖掘其潜在价值,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六)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主动投身公益慈善 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公益信托业务 公司充分发挥慈善信托灵活、精准、高效、规范优势,设立“济云舟北方信托慈善信托”,构建“委托人+指令权人+受托人”的三方联动机制,实现慈善捐赠全流程规范闭环管理,续写助力西部乡村教育帮扶新篇章。首批捐赠物资从验收、分配、使用、补给,均实现精准高效执行、积极反馈响应,惠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第二小学、西吉县西滩乡中心小学,凸显信托工具的专业高效与专注慈善的公信力,实现善款从意愿到落地的快速精准转化,有效回应社会对慈善资金“花在刀刃上”的期待。 2.关心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2025年,公司累计新增设立慈善信托9单,主要用于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资助乡村优秀师生、关爱孤独症患者、推动养老金融科研、深化东西部协作、助力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等多个领域,惠及天津、宁夏、贵州、新疆等地数万名群众,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金融为民、忠于所托”的理念,切实履行国有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北方信托·三馀慈善信托”成功入选《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2024》优秀案例;联合相关机构圆满举办“北方信托恒星计划慈善信托”支持孤独症谱系障碍诊断与干预技术培训;荣获第五届“金誉奖”之“优秀慈善信托奖”、天津慈善30周年“突出贡献奖”多项殊荣。 3.深耕乡村振兴,探寻金融服务乡村新模式 公司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截至2025年末,累计成立31单乡村振兴系列慈善信托,总规模近1200万元,形成“专业引领、持续赋能”的鲜明特色,助推天津市乡村振兴实践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推进”迈进。2025年,新增设立并备案“滨海农商·乡村振兴慈善信托”“滨海农商·2025年乡村振兴1号慈善信托”“北方信托·匠心筑农·乡村振兴慈善信托”“北方信托·2025乡村产业增效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产业投资和农民增收、改善人居环境、乡村文明建设、助老帮困等公益慈善项目,直接或间接惠及村民数万人,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与专业的运作机制,实现“资金安全”与“帮扶实效”的双重保障。 4.积极支持所在地区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聚焦“精准施策、长效赋能”,以金融力量扎实推进天津市蓟州区乡村振兴工作。立足石佛村“盘山脚下旅游村”的发展定位,结合全村拥有近七十户农家院的产业聚集优势,全面摸清村庄产业底数与发展需求,深入论证、精准制定专项帮扶规划,明确基础设施改造、产业项目投资等重点任务,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实施捐赠100万元,助力村集体建强党建阵地、培育文化新风、补齐基建短板、增强产业赋能、提升稳定收益。 5.深入贯彻ESG理念,探索绿色信托创新发展路径 公司积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探索绿色信托业务创新发展路径,促进绿色、公益、慈善与信托功能深度融合。公司设立的“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公益慈善信托”凭借创新绿色公益实践成功入选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财经联合发布的“2025年绿色信托十大案例”。2025年,公司新增设立绿色信托项目13笔,实收规模29.74亿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续绿色信托业务实收规模合计41.06亿元。 公司积极响应行业监管指引,全面践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着力构建治理为基、环境为要、社会为本的三维发展体系,发布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ESG报告》,准确披露了在ESG治理架构、实践成果等方面重要信息,系统呈现了ESG理念与业务运营的深度融合路径。标志着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6.支持环保事业,促进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公司坚持“双碳”引领,推动经营发展绿色转型。经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评估认证,“北方信托·津安十六号(绿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支持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显著的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效益。精准契合“双碳”目标导向,设立资产管理信托引入金融机构中长期资金,投资“某国际能源基础设施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绿色能源类REITs相关产品,用于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服务绿色环保事业注入强劲动力。
|
|
|
|
|